过了真么多天,想明白了,杨晓利的斯柯达同样逆行!
我当时正从乙烯10区大门口往外出,10区大门路线成TT型,我右拐弯向东出10区大门,杨晓利的车从他八区老丈人家回来,走的是西边返回10区。正常拐弯让直行,他没有避让,或者没有减速,或者在老丈人家喝酒。结果和我发生碰撞,碰撞位置是杨晓利的斯柯达车牌处正中间位置。所以这里面就存在一个问题。如果交警判定我逆行,那么杨晓利同样属于逆行!因为我的撞击位置位于斯柯达正中间车牌处,这样在马路上,杨晓利的斯柯达左侧已经越过10区马路中间线,同样属于逆行。当时由于杨晓利和他的妻子气焰很嚣张,下车就要勒索我10000元人民币,我当时头一次遇到这种情况,不知所措。被他震住了。他对着交警咋咋呼呼,始终强调我逆行,撞击位置在中间,我逆行他不也同样逆行?况且他拐弯不让直行车。也许当时喝酒了。没有经验的我,过去了真么多天才想明白问题的前因后果。控诉人:马玉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