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部落
小圈子,大声音!呼朋引伴网聚部落!
创建新部落?
天涯部落
>
朱令
[我要发帖]
孟非为朱令发声:对一个人的不公,就是对所有人的威胁!
楼主:
糖心小媛子
时间:2013-05-08 17:41:59
点击:5729
回复:58
脱水模式
给他打赏
只看楼主
阅读设置
字体:
边距:
背景:
还原:
孟非5月7日微博: 昨天央視、央廣和新華社都對朱令案進行了報道,這或许是一絲希望。更令人欣慰的是國人對此案的高度關注,說明越來越多的人深刻意識到了孟德斯鳩說過的一個真理:對一個人的不公,就是對所有人的威脅。中國夢必須始於公平正義的實現。
期待更多名人的关注!!!
举报
|
分享
|
收藏
|
更多
|
楼主
回复
天涯微博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QQ空间
作者 :
我们永在一起
时间:2013-05-08 17:58:47
@糖心小媛子
截止目前,关注朱令案的名人明星有哪些?
http://groups.tianya.cn/post-95984-62e02013a121d3e698f9b917a3cfd2fb-1.shtml
举报
|
收藏
|
1楼
|
打赏
|
评论
共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
我要评论
还可以输入
136
字
作者 :
国人的悲哀2013
时间:2013-05-08 20:16:10
今天北京警方的回应宣告所谓的中国梦破灭了,或者根本都没存在的必要!
举报
|
收藏
|
2楼
|
打赏
|
评论
共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
我要评论
还可以输入
136
字
作者 :
yuemengmng
时间:2013-05-08 20:17:56
不要气馁 朋友 继续奋斗啊 有些东西不是那么容易就能争取来的 我愿意为公平、正义和自由奋斗至死
@国人的悲哀2013 2楼
今天北京警方的回应宣告所谓的中国梦破灭了,或者根本都没存在的必要!
-----------------------------
举报
|
收藏
|
3楼
|
打赏
|
评论
共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
我要评论
还可以输入
136
字
作者 :
W洁
时间:2013-05-08 20:20:44
@yuemengmng 3楼
不要气馁 朋友 继续奋斗啊 有些东西不是那么容易就能争取来的 我愿意为公平、正义和自由奋斗至死
@国人的悲哀2013 2楼
今天北京警方的回应宣告所谓的中国梦破灭了,或者根本都没存在的必要!
-----------------------------
-----------------------------
虽然内心悲凉,但求真相的决心不会动摇,继续最凶,当做毕生的事业来做!!!!!
举报
|
收藏
|
4楼
|
打赏
|
评论
共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
我要评论
还可以输入
136
字
作者 :
sindy15612013
时间:2013-05-08 20:30:34
顶楼上!
举报
|
收藏
|
5楼
|
打赏
|
评论
共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
我要评论
还可以输入
136
字
作者 :
sindy15612013
时间:2013-05-08 20:32:37
多年来我都是在天涯上浏览帖子,从来没有回过,但是为了朱令,我特意注册了这个账号。希望政府关注百姓的呼声,早日公布案件真相。
举报
|
收藏
|
6楼
|
打赏
|
评论
共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
我要评论
还可以输入
136
字
作者 :
mengxingba
时间:2013-05-08 20:47:41
长歌当哭。
举报
|
收藏
|
7楼
|
打赏
|
评论
共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
我要评论
还可以输入
136
字
楼主
:
糖心小媛子
时间:2013-05-08 21:05:51
回复第1楼(作者:@我们永在一起 于 2013-05-08 17:58:47)
??@糖心小媛子
??
??截止目前,关……
==========
姚晨 李开复 陈坤!
举报
|
收藏
|
8楼
|
打赏
|
评论
共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
我要评论
还可以输入
136
字
楼主
:
糖心小媛子
时间:2013-05-08 21:06:52
回复第2楼(作者:@国人的悲哀2013 于 2013-05-08 20:16:10)
??今天北京警方的回应宣告所谓的中国梦破灭了,或者根本都没存在的必要!
==========
叫人心寒!
举报
|
收藏
|
9楼
|
打赏
|
评论
共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
我要评论
还可以输入
136
字
楼主
:
糖心小媛子
时间:2013-05-08 21:08:01
回复第6楼(作者:@sindy15612013 于 2013-05-08 20:32:37)
??多年来我都是在天涯上浏览帖子,从来没有回过,但是为了朱令,我特意注册了这个账……
==========
正义会迟到,但从不缺席!
举报
|
收藏
|
10楼
|
打赏
|
评论
共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
我要评论
还可以输入
136
字
作者 :
凶手末日已到
时间:2013-05-08 21:09:19
顶!让警察工开当年卷宗!
举报
|
收藏
|
11楼
|
打赏
|
评论
共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
我要评论
还可以输入
136
字
作者 :
日照千帆
时间:2013-05-08 21:09:35
真相只会被掩盖住一时,历史终究会说出真相。
举报
|
收藏
|
12楼
|
打赏
|
评论
共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
我要评论
还可以输入
136
字
作者 :
红SE2013
时间:2013-05-08 21:12:03
不要气馁 朋友 继续奋斗啊 有些东西不是那么容易就能争取来的
举报
|
收藏
|
13楼
|
打赏
|
评论
共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
我要评论
还可以输入
136
字
作者 :
菲菲19991970
时间:2013-05-08 21:49:09
多年来我都是在天涯上浏览帖子,从来没有回过,但是为了朱令,我特意注册了这个账号。
举报
|
收藏
|
14楼
|
打赏
|
评论
共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
我要评论
还可以输入
136
字
作者 :
狼的宴
时间:2013-05-08 22:21:55
看到警方的回应,真的气馁了
举报
|
收藏
|
15楼
|
打赏
|
评论
共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
我要评论
还可以输入
136
字
作者 :
chidaozhe2013
时间:2013-05-08 23:01:45
haha,我笑了。。。。
举报
|
收藏
|
16楼
|
打赏
|
评论
共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
我要评论
还可以输入
136
字
楼主
:
糖心小媛子
时间:2013-05-09 00:22:49
回复第16楼(作者:@chidaozhe2013 于 2013-05-08 23:01:45)
??haha,我笑了。。。。
==========
笑什么??
举报
|
收藏
|
17楼
|
打赏
|
评论
共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
我要评论
还可以输入
136
字
作者 :
中国人民大学95级
时间:2013-05-09 00:34:06
不要气馁!没有公平、正义,我们犹如已死!
@W洁 4楼
@yuemengmng 3楼
不要气馁 朋友 继续奋斗啊 有些东西不是那么容易就能争取来的 我愿意为公平、正义和自由奋斗至死
@国人的悲哀2013 2楼
今天北京警方的回应宣告所谓的中国梦破灭了,或者根本都没存在的必要!
-----------------------------
-----------------------------
虽然内心悲凉,但求真相的决心不会动摇,继续最凶,当做毕生的事业来做!!!!!
-----------------------------
举报
|
收藏
|
18楼
|
打赏
|
评论
共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
我要评论
还可以输入
136
字
作者 :
我们永在一起
时间:2013-05-09 08:37:25
@糖心小媛子
楼主 用繁体字写的哦 港台人士也关注了啊
顶
举报
|
收藏
|
19楼
|
打赏
|
评论
共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
我要评论
还可以输入
136
字
作者 :
欠债必偿
时间:2013-05-09 08:50:39
经历孙维,经历孙维事件,充满恐惧!这是一个怎样的社会!如果是一个寒门学子,最底层草民的孩子,如果也被害了,我想,将溅不起一片浪花!这点看来,朱令的出身还是帮了一点忙的,最起码能让我们在道德法庭上帮她审判凶手!
举报
|
收藏
|
20楼
|
打赏
|
评论
共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
我要评论
还可以输入
136
字
作者 :
leozxj
时间:2013-05-09 09:19:49
我们的梦不会破灭,只要我们坚持斗争!
举报
|
收藏
|
21楼
|
打赏
|
评论
共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
我要评论
还可以输入
136
字
作者 :
汀芷岸兰
时间:2013-05-09 09:25:35
@国人的悲哀2013 2楼
今天北京警方的回应宣告所谓的中国梦破灭了,或者根本都没存在的必要!
-----------------------------天助自助者,朱令和她的老父老母都没有放弃,我们更不能放弃,否则就是行尸走肉。
举报
|
收藏
|
22楼
|
打赏
|
评论
共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
我要评论
还可以输入
136
字
作者 :
秋意阑珊1023
时间:2013-05-09 09:37:42
网友的分析,转:
此案几个简单的疑点:
1,为什么孙维是唯一的嫌疑人?
2,为什么孙维被抓时,家属以其精神有问题而把她从局子里接走?
3,为什么公安局不给孙维做精神病鉴定就放过此唯一嫌疑人?
4,为什么孙维的第一次美国签证被拒签?
5,为什么贝志诚在这十九年里都没放过嫌疑人孙维,而孙维从不向法院起诉贝志诚诬陷,而只是躲在阴暗的角落被动的替自己狡辩,放冷箭?
6,为什么清华要扣发孙维的毕业证而孙维不起诉清华?
7,为什么说贝志诚是嫌疑人而他从未被公安讯问过?
8,为什么孙维宁愿改名,改生日,而不要北京公安还自己一个清白?
9,为什么孙维不要求公安重启此案还自己清白?
把几个为什么一想清楚,我们就会知道谁是真凶。逃不掉的,能逃一时,逃不过一世。北京公安,请公开你们的卷宗。
举报
|
收藏
|
23楼
|
打赏
|
评论
共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
我要评论
还可以输入
136
字
作者 :
machangge
时间:2013-05-09 10:06:53
公安无能、社会腐败、让人伤心
举报
|
收藏
|
24楼
|
打赏
|
评论
共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
我要评论
还可以输入
136
字
作者 :
江上清风吹醒幽梦
时间:2013-05-09 10:09:29
朱令好可怜!朱妈妈,朱爸爸好坚强!
朱令好可怜!朱妈妈,朱爸爸好坚强!
朱令好可怜!朱妈妈,朱爸爸好坚强!
朱令好可怜!朱妈妈,朱爸爸好坚强!
朱令好可怜!朱妈妈,朱爸爸好坚强!
朱令好可怜!朱妈妈,朱爸爸好坚强!
朱令好可怜!朱妈妈,朱爸爸好坚强!
朱令好可怜!朱妈妈,朱爸爸好坚强!
举报
|
收藏
|
25楼
|
打赏
|
评论
共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
我要评论
还可以输入
136
字
作者 :
我爱我家一缕阳光
时间:2013-05-09 10:21:12
@日照千帆 12楼
真相只会被掩盖住一时,历史终究会说出真相。
-----------------------------
对!继续顶!继续关注!真相虽会迟到,但是一定会到!!
举报
|
收藏
|
26楼
|
打赏
|
评论
共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
我要评论
还可以输入
136
字
作者 :
我爱我家一缕阳光
时间:2013-05-09 10:22:43
继续顶!继续关注!真相虽会迟到,但是一定会到!!
举报
|
收藏
|
27楼
|
打赏
|
评论
共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
我要评论
还可以输入
136
字
作者 :
npcdz_007
时间:2013-05-09 16:14:41
继续顶
举报
|
收藏
|
28楼
|
打赏
|
评论
共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
我要评论
还可以输入
136
字
作者 :
烟雨江南j
时间:2013-05-09 16:24:31
支持
举报
|
收藏
|
29楼
|
打赏
|
评论
共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
我要评论
还可以输入
136
字
作者 :
chidaozhe2013
时间:2013-05-09 20:29:39
孟非,顶你,你是有骨气的
举报
|
收藏
|
30楼
|
打赏
|
评论
共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
我要评论
还可以输入
136
字
作者 :
重启令
时间:2013-05-09 21:18:57
嗯 支持孟非 支持敢说真话的人
举报
|
收藏
|
31楼
|
打赏
|
评论
共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
我要评论
还可以输入
136
字
作者 :
正义自由平等
时间:2013-05-09 21:29:25
呼吁公开北京清华大学铊投毒案档案!
19年前清华女生朱令被投铊毒,救活后全身瘫痪,智力、视力、语言丧失,完全残疾,此案至今未破!
自1995年4月28日晚,薛方渝教授向兼任清华大学派出所副所长的保卫部长报案,至2013年5月9日,第6586天。
朱令妈妈凄凉的说:“等我和老伴走时,带着朱令一起走。”
广陵散尽,英花落,人心毒如蝎。诉无门,悲情双亲,陪伴十九载。六月飞霜,窦娥泪 ,人情冷如雪。问苍天,包公安在?
朱令铊害,千古奇冤;素昧平生,泪湿衣襟;器皿无声,不平则鸣。
举报
|
收藏
|
32楼
|
打赏
|
评论
共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
我要评论
还可以输入
136
字
作者 :
未央之谜
时间:2013-05-09 21:59:43
嗯 支持孟非 支持敢说真话的人
顺便说一下,还平安呢,平安个屁~~怎么就没证据了啊,想找肯定能找,你们是不想找,也不敢找吧!!
举报
|
收藏
|
33楼
|
打赏
|
评论
共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
我要评论
还可以输入
136
字
作者 :
正义自由平等
时间:2013-05-10 11:55:17
2013-5-10转朱令律师博文【朱令案警方的疑罪从无就是罪恶!】
警方终于回复了,能够有回复总是一个进步,这个进步我们应当肯定的。虽然这个回复表现了专业的太极高手水平。立案超期或过慢、未及时勘察现场、嫌疑人孙维有不合逻辑的问题、奉旨结案等等问题被都太极推手高明的含糊过去了,但进步是有的,我们实现希望的道路都是一步步走的。有了回复就有了沟通和讨论的渠道和氛围,是一个新的开始,下面我们就要直接面对警方最应当回应的问题,这问题就是公众质疑的嫌疑人孙维在侦察中的问题,就是警方的疑罪从无的问题,警方凭什么让她解除嫌疑呢?这里本人要说的是朱令案警方的疑罪从无就是罪恶!
对于案件的侦破,从来都是警方排除一个个疑点将嫌疑人一步步确定为罪犯,怎能一上来就证据充足?上来证据不足警察就疑罪从无了,怎么样能破案?铊案就是如此,老百姓上访也大多如此,我们关心朱令,最大的意义就是建立罪犯无法容身的规则,这是在共建和谐社会啊!对于没有侦破的案件,嫌疑人的疑点不能排除,铊就永远应当是警方侦查的对象,警方有什么理由放弃侦察?警方没有权力解除孙维的嫌疑,警察需要不断的侦察。对于疑罪从无是法庭审判的原则不是警察的办案原则,警察的办案原则就是要揪住有疑点的罪犯,这里我们还可以看到最近一起有疑点被无罪的案件警方和检方是怎样做的:
河南检方:死刑保证书案不完全排除李怀亮嫌疑 http://t.cn/zTQ6YQ7
此案号称冤案被疑罪从无,但这个案件是法院的疑罪从无,已经十多年,检察院已经重新调查!
而对于朱令案是警方搞疑罪从无没有继续侦查,嫌疑人并没有证据能够证明她肯定不是凶手,且凶手没有抓获,为什么就不继续查孙维了呢?所以本案的程序最大的问题就是警方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就解除了嫌疑人孙维的嫌疑,就算是证明孙维作案的证据不足,但警方有什么证据来证明孙维不是罪犯呢?孙维不能被证明不是罪犯,警方就解除她的嫌疑,并且不再继续办案,这里面是有什么问题呢?这难道不是受到权力的干扰?这样的举动有什么法律依据?
对于本案件,警方的问题就是以司法程序所没有的疑罪从无放纵了罪犯,导致案件多年难以侦破,警方搞疑罪从无是有巨大的责任,这个案件的疑罪从无成为案件的新罪恶,这里面有黑洞,所以警方没有公开信息,而且孙维这个案件的示范作用非常大,基本上是当年新刑诉法按照疑罪从无的第一案,而且这个案件没有经过法院,由此中国大量的权贵就是依靠这样的疑罪从无推搪受害人的,受害人求告无门才引发社会不安定因素,警方在本案开创的这个先例,警方应当为其没有法律依据的给嫌疑人疑罪从无承担责任。
根据96年刑诉法第一百二十九条: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第一百三十条: 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我们可以看见的就是公安机关的侦察终结没有疑罪从无的规定,对于嫌疑人只有移送检察院或者撤销案件的决定,对于杀人案显然是不可撤销的,因此对于这个案件公安机关没有在结办案件时给嫌疑人疑罪从无的权利!既然已经确定了孙维为嫌疑人,孙维自己都说在嫌疑人台头的文件上要求签字,那么案件公安机关就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结案,然后就是检察院的事情了。公安部《关于政协十届五次会议陈章立委员来信反映问题调查情况的复函》公查办[2007]040014号,从这个文件我们才知道此案已经于1998年8月结案,对于这个结案的结果,警方一直没有正式通知当事人,这个文件与本次警方所说的还在侦破是有矛盾的,按照法律效果,在报刊之上的声明与回复两会代表的质询二者是后者更有法律效力,因为声明不是法律正式文件,回复却是有明确的案号的,因此公安结案应当是确实的。
公安结案就要报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但到检察院是否可以疑罪从无的不起诉了呢?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让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如果补充侦查后还不足的,可以不起诉,但这里没有说要按照无罪推定进行审查,更关键的是检察院要结办此案,必须给受害人交代!
根据96年刑诉法第一百四十五条: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
我们可以看到的是作为被害人没有接到检察院结办案件的文件的,而且接到这个文件后受害人是可以申诉的,同时受害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也就是可以自诉的,这个权利根本没有给受害人朱令,因此警方出面要说案件一直在侦破当中,但是孙维已经是嫌疑人的事实她自己的声明都承认的,这如何自圆其说?
真正的疑罪从无的规定是在法庭的审理阶段,依据96年刑诉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第三款: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这才是疑罪从无的法律依据,在没有法律依据下对于嫌疑人公安和检察院都不能宣布嫌疑人疑罪从无,而法院宣布嫌疑人疑罪从无也是要经过法庭审理,在法庭的最终宣判当中体现,这是全球法制国家一贯的原则,现在只有在中国可以不上法庭不经审判就可以疑罪从无了,这样的程序本身就是对于受害人极大的不公,所谓的不能抓铊完全没有程序正义。因为法庭的审理是公审,是在监督下的疑罪从无,警方的侦察是不公开秘密进行的,秘密的疑罪从无则是黑暗的暗箱,是容纳罪恶的地方,这里阳光是最好的消毒剂,公开就会带来公平公正和正义。
而朱令案的警方搞的疑罪从无是完全不透明的,隐瞒我们当事人的,如果真的有警方回应所说的“本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精神,警方将有关工作情况向其家属进行了详细介绍”,哪里还需要朱阿姨一次次的申请信息公开,既然当初已经介绍了,不介意再介绍一次吧!这个公开是有法律依据的,公安部刑侦局《关于实行“办案公开制度”的通知》(公刑〔2005〕1228号)。http://t.cn/zTOD10E
虽然是2005年的规定,但这个案件警方不是说一直在侦破不是98年就结案的嘛,那么这个案件就应当按照此规定办理。政府(广义)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所以我们要做的不是申请警方公开了,而是让警方做到声明的那样,把案件侦破的工作情况向朱令妈妈以及代理律师再一次按照声明所说详细的做一次介绍,警方这个行为应当可以重复的,而且有了2005年的办案公开制度,警方更应当多说一下嘛!否则警方这个声明就是说谎!而这个信息没有公开就是掩盖罪恶的手段,罪恶就是嫌疑人的疑罪从无问题。
这里警方给孙维搞疑罪从无,如果里面有权力干扰徇私枉法是罪恶,就算没有权力的干扰,这样的程序让嫌疑人不经审判就疑罪从无了,这个程序没有法律的支持,本身就是罪恶,所谓的程序正义,需要的就是有正义和程序同时严格执行,但警方疑罪从无的依据在哪里?很多人把疑罪从无叫的山响,把疑罪从无变成了程序正义的代名词,但是却对于疑罪从无应当的程序视而不见,没有合法程序的疑罪从无就是放纵罪犯,就是罪恶,根本没有正义可言,这些人根本不了解疑罪从无的程序正义在哪里!所以对于警方所搞的疑罪从无,本人认为就是罪恶,本案当中警方的罪恶就是给嫌疑人疑罪从无了,警方要干的事情是让嫌疑人到检察院,检察院要干的事情是如果不起诉就让朱令作为受害人起诉,孙维的疑罪从无是要法庭作出的,我们需要的就是她要出庭受审。就是要把这些事情暴露在阳光之下。
所以我们对朱令这个案件,警方真正问题就是非法给了孙维疑罪从无,而且这个疑罪从无就此成为了权贵脱罪和警方不侦查权贵采取双重标准的最好挡箭牌,警方的疑罪从无就是罪恶!我们追铊直接的是为了朱令的正义,间接的更是要建设中国更好的社会,不能放纵罪犯,为我们的将来争取和谐社会,大家一起致力于将警方的疑罪从无从权贵案的潜规则当中清除掉,疑罪从无一定是要法庭审理后判定的!
举报
|
收藏
|
34楼
|
打赏
|
评论
共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
我要评论
还可以输入
136
字
作者 :
心系朱令ABC
时间:2013-05-10 17:09:27
多年来我都是在天涯上浏览帖子,从来没有回过,但是为了朱令,我特意注册了这个账号。希望政府关注百姓的呼声,早日公布案件真相。
举报
|
收藏
|
35楼
|
打赏
|
评论
共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
我要评论
还可以输入
136
字
作者 :
huhuanziyou
时间:2013-05-10 18:13:28
对一个人的不公,就是对所有人的威胁!
举报
|
收藏
|
36楼
|
打赏
|
评论
共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
我要评论
还可以输入
136
字
作者 :
我是乖仔他娘
时间:2013-05-10 19:03:20
为明天。
举报
|
收藏
|
38楼
|
打赏
|
评论
共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
我要评论
还可以输入
136
字
作者 :
2013恬妞
时间:2013-05-10 20:29:59
多年来我都是在天涯上浏览帖子,从来没有回过,但是为了朱令,我特意注册了这个账号。希望政府关注百姓的呼声,早日公布案件真相。
举报
|
收藏
|
39楼
|
打赏
|
评论
共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
我要评论
还可以输入
136
字
作者 :
还珠格格2013
时间:2013-05-10 22:13:47
沉冤不雪,长歌当哭
举报
|
收藏
|
41楼
|
打赏
|
评论
共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
我要评论
还可以输入
136
字
作者 :
我爱我家一缕阳光
时间:2013-05-10 23:33:17
对一个人的不公,就是对所有人的威胁!
举报
|
收藏
|
42楼
|
打赏
|
评论
共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
我要评论
还可以输入
136
字
作者 :
爱无痕tty
时间:2013-05-10 23:50:12
@我们永在一起 1楼
@糖心小媛子
截止目前,关注朱令案的名人明星有哪些?
http://groups.tianya.cn/post-95984-62e02013a121d3e698f9b917a3cfd2fb-1.shtml
-----------------------------
顶!!!!!!!!!!!!!!!
举报
|
收藏
|
43楼
|
打赏
|
评论
共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
我要评论
还可以输入
136
字
作者 :
身心俱静
时间:2013-05-11 00:25:19
@正义自由平等 34楼
朱令是否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警方?由法院判决警方公开侦破过程?
举报
|
收藏
|
44楼
|
打赏
|
评论
共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
我要评论
还可以输入
136
字
作者 :
on20130509
时间:2013-05-11 00:51:53
顶顶顶
举报
|
收藏
|
45楼
|
打赏
|
评论
共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
我要评论
还可以输入
136
字
作者 :
2121summer
时间:2013-05-11 09:15:42
@on20130509 45楼
顶顶顶
-----------------------------
——+1
举报
|
收藏
|
46楼
|
打赏
|
评论
共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
我要评论
还可以输入
136
字
作者 :
欠债必偿
时间:2013-05-16 23:16:09
因为复旦投毒案新闻里播报,同时播报清华朱令铊中毒至今成了一桩悬案,因为好奇才在百度搜索了来看,开始也是云里雾里,直到看到了这份声明,才豁然开朗,真相原来在这里啊!这份声明真真正正是一份犯罪自白书啊。
孙维,大家都说你智商高,我也相信,但是孙维声明里分分明明透出的不真诚,犹抱琵琶半遮面,在关键处的含糊和掩饰,以及对受害者的冷漠和对投毒者完全不关注跃然纸上。不管你们和朱令之间有过什么过节,毕竟同学一场,如果你们不是当事者,她发生了这么悲惨的事情,你们间还有什么放不下的恩怨?怎么可以那么冷漠无情!你们的这种室友关系真是让人冷汗淋漓啊!
就是这么一份声明,让孙维无论如何脱不了干系了。
现在我的孩子正在读初中,我非常担忧,今后让他进什么样的学校?化工吗,太恐怖,医学吗,同样可以杀人于无形。“明枪易躲,暗箭难防”,“宁得罪君子,不可得罪小人。”。
因为这个案件,我们内心充满了恐惧和愤怒无奈。
我们是最最普通的平民,坚信不论生活中发生过什么,我们绝大多数的人是具有人性,信奉真善美的,所以,我们自发地注册了来,来反驳,来揭穿,来抗争,为朱令,更为我们自己!
举报
|
收藏
|
47楼
|
打赏
|
评论
共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
我要评论
还可以输入
136
字
作者 :
菲菲19991970
时间:2013-05-16 23:52:22
为朱令,更为我们自己!
举报
|
收藏
|
48楼
|
打赏
|
评论
共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
我要评论
还可以输入
136
字
作者 :
12肾斗士
时间:2013-05-16 23:54:23
顶,顺带我再鄙视下方肘子这个鸟人中的鸟人,骗子中的骗子,我只想日他家的菊花。
举报
|
收藏
|
49楼
|
打赏
|
评论
共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
我要评论
还可以输入
136
字
作者 :
咖啡飘香ABC
时间:2013-05-17 09:03:19
@糖心小媛子
举报
|
收藏
|
50楼
|
打赏
|
评论
共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
我要评论
还可以输入
136
字
作者 :
jyb111
时间:2013-05-17 10:57:36
关心帮助支持朱令,请加群73870748
举报
|
收藏
|
51楼
|
打赏
|
评论
共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
我要评论
还可以输入
136
字
作者 :
笑对阳阳
时间:2013-05-17 13:20:01
12楼
真相只会被掩盖住一时,历史终究会说出真相。
-----------------------------
对!继续顶!继续关注!真相虽会迟到,但是一定会到!!
举报
|
收藏
|
52楼
|
打赏
|
评论
共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
我要评论
还可以输入
136
字
作者 :
郁李318
时间:2013-05-18 10:14:50
支持孟非!
举报
|
收藏
|
53楼
|
打赏
|
评论
共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
我要评论
还可以输入
136
字
作者 :
天上的云薇
时间:2013-05-18 14:11:16
支持孟非的言论,支持朱令。
举报
|
收藏
|
54楼
|
打赏
|
评论
共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
我要评论
还可以输入
136
字
作者 :
怡儿C
时间:2013-05-18 14:17:05
支持孟非!
举报
|
收藏
|
55楼
|
打赏
|
评论
共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
我要评论
还可以输入
136
字
作者 :
逆暗之光
时间:2013-05-18 14:19:36
@yuemengmng 3楼
不要气馁 朋友 继续奋斗啊 有些东西不是那么容易就能争取来的 我愿意为公平、正义和自由奋斗至死
@国人的悲哀2013 2楼
今天北京警方的回应宣告所谓的中国梦破灭了,或者根本都没存在的必要!
-----------------------------
-----------------------------
嗯嗯嗯嗯呃嗯嗯嗯嗯呢
举报
|
收藏
|
56楼
|
打赏
|
评论
共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
我要评论
还可以输入
136
字
作者 :
逆暗之光
时间:2013-05-18 14:20:22
@逆暗之光 56楼
@yuemengmng 3楼
不要气馁 朋友 继续奋斗啊 有些东西不是那么容易就能争取来的 我愿意为公平、正义和自由奋斗至死
@国人的悲哀2013 2楼
今天北京警方的回应宣告所谓的中国梦破灭了,或者根本都没存在的必要!
-----------------------------
为正义无惧
举报
|
收藏
|
57楼
|
打赏
|
评论
共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
我要评论
还可以输入
136
字
作者 :
涯边小草2013
时间:2013-05-18 14:40:07
天罗地网,一定要揪出凶手
http://imgcdn.cat898.com/UploadSmall/2013/05/10/13681731186699276.jpg
举报
|
收藏
|
58楼
|
打赏
|
评论
共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
我要评论
还可以输入
136
字
作者 :
冰山雪莲AABC
时间:2013-05-18 15:24:00
支持孟非 支持敢说真话的人
举报
|
收藏
|
59楼
|
打赏
|
评论
共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
我要评论
还可以输入
136
字
作者 :
jyb111
时间:2013-05-18 16:42:02
“帮助朱令即帮助自己”签名活动已正式启动。我们虽然只是一个普通的公民,或者是在校学生,或者是已踏入社会;或者青春年少,或年近不惑。不管你来自哪里,不管你是何身份。朱令事件牵涉到我们整个社会每个成员的良心和责任!我们寻求真相和信息公开,我们祈求宪法赋予我们的权力!
关注朱令,帮助朱令,就是帮助我们自己!
请加群73870748 验证码:为朱令伸张正义
举报
|
收藏
|
60楼
|
打赏
|
评论
共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
我要评论
还可以输入
136
字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请遵守
天涯社区公约
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加入专辑
赠送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