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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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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的声音凌晨3点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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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海无边早回头
时间:2013-05-09 08:4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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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侠
唯有以公开保证公正,以透明确保清明,法律的权威才能树立,政府的公信才能增强
一个多月来始终身处舆论焦点的朱令中毒案,5月8日有了权威部门声音。北京警方法人微博“平安北京”发布消息称,对该案件“仍未获取认定犯罪嫌疑人的直接证据。碍于证据灭失等客观因素,此案最终无法侦破”。连日来始终关注此案的公众,终于看到了权威部门的公开回应。
尽管如网友所言,在“民间断案”经年累月地发酵升级之后,这份迟到的回应,确实有些姗姗。但北京警方敢于直面这一积年已久的刑事案,并做出自己的说明,这对19年悬而未决的朱令案而言,无疑是一个可取的态度、一个可以期待的开端。
不透明是“阴谋论”的温床,在人人都是自媒体的时代,信息沟通的不畅更容易引发人们的集体负面揣测。具体到朱令案,因为缺乏权威信息,围绕着扑朔迷离的案情,真假难辨的种种内幕,各种罪行的严厉质控,“舆论审判”的偏激情绪,“权大于法”的揣测推断,让社会付出了高昂成本,也透支了人们对司法的信心。
公安机关不是万能的。接报案时,案发已时过数月,关键证据已经灭失,从法律的视角审视朱令案,我们可以期待的司法跟进其实非常有限。对此,办案机构的思想负担可以理解,担心回应舆情会招致过高社会期待的焦虑,也有现实根由。但唯其复杂繁难,才更需以翔实的信息披露和负责任的回应廓清疑云,定分止争。
受制于侦办条件、认识手段和能力水平等因素,少数案件破不了、抓不到、诉不了、判不了的情形客观存在,苛求“命案必破”会给司法公正埋下隐患,热衷“舆论审判”更会给社会公义种下祸根。但及时通报相关侦查结果,让受害方获知完整案件信息,无疑也是法治精神的重要体现。朱令案之所以引发各种猜想,正在于有关方面一度对案情讳莫如深、对过程语焉不详、与其家人沟通有限。
“消除疑虑最好的办法就是公开”,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沈德咏在一篇文章中这样强调。确实,公开是维护公平的有力利器,也是取信于民的重要途径。试想,如果朱令案的相关信息依然尘封在司法档案里,不仅对受害人未有一个确切答复,被怀疑的孙维也始终承受“有罪推断”的重压,这样的处置如何能保障两者的权利?如果对朱令家属的信息公开申请,反应迟缓乃至持久沉默,不去解释真凶缘何难以伏法,案件为何无法侦破,这样的处理又怎能避免公众的臆断?信息封闭之下,猜度四起是必然的。 面对日益高涨的权利意识,今天的中国社会,无疑身处公共治理最为繁复的时期,中国政府也因此被称作世界上责任最重的政府。在处理矛盾、协调利益时,政府部门固然无法做全知全能、有求必应的“包青天”,但及时准确地公开信息,充分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从打造阳光政府出发建设服务政府、法治政府,却是树立公信、加强善治的不二路径。
到今年5月1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正式实施5年。应该说,正是因为信息公开渠道越来越畅通,政府部门的公信力在监督中得以逐渐巩固;正是由于权力运行不断走向透明,人们对实现公平正义有了比以往更足的信心。法律界有句名言,正义要以看得见的形式实现,唯有让公众“看得见”,以公开保证公正,以透明确保清明,以一丝不苟的程序正义,践行秉公执法的法治精神,法律的权威才能树立,政府的公信才能增强,才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
对朱令案,公开是一剂化淤解毒的良药。唯有公开才能挽回迟到的正义,唯有公开才能不负公众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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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的宴
时间:2013-05-09 08:5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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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洁
时间:2013-05-09 08:51:38
新华社七问如下:
舆论认为警方有责任、有义务向公众澄清并及时回应:
一问:朱令案到目前为止十九年悬而未决的局面,究竟是何原因?
二问:警方当时掌握了哪些证据?
三问:案子卡在哪里?
四问:当初警方那些“只剩一层窗户纸了”的表态是否属实,又指向哪个嫌疑人?
五问:对朱令家属的询问乃至申请信息公开,究竟为何搪塞、不予告知?
六问:玄之又玄的所谓“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具体指的是什么?
七问:特别是公众质疑的,当年本案有没有受到权力的不正当“干涉”?(据《新华网》5月6日报道)
应该说,新华网这七问,个个都是要害,个个都是民众关心的。大家关心的问题也很明白,为什么这个案子20年未破?原因是什么?同样大家更关心的是,如果这个案子破不了,当其他人遇到此事时,还有没有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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颠扑不能折
时间:2013-05-09 09:12:59
“但唯其复杂繁难”?????????
可笑!!!!!!!!!!
“ 复杂繁难”的是理不清的官官相卫 道不明的毒杀链上 置朱令于死地的卑鄙行为
杀人本不易,恶毒的是看着自己的手足同胞一点点被摧残,被毁灭
却还不识悔过.......真所谓人至贱则无敌 这类贱人别指望他们会受什么道德的谴责,他们早已异化为妖。 正义之士所应做的 就是团结起来 以合理的手段 斩妖除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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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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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永在一起
时间:2013-05-09 09:15:04
网友的分析,转:
此案几个简单的疑点:
1,为什么孙维是唯一的嫌疑人?
2,为什么孙维被抓时,家属以其精神有问题而把她从局子里接走?
3,为什么公安局不给孙维做精神病鉴定就放过此唯一嫌疑人?
4,为什么孙维的第一次美国签证被拒签?
5,为什么贝志诚在这十九年里都没放过嫌疑人孙维,而孙维从不向法院起诉贝志诚诬陷,而只是躲在阴暗的角落被动的替自己狡辩,放冷箭?
6,为什么清华要扣发孙维的毕业证而孙维不起诉清华?
7,为什么说贝志诚是嫌疑人而他从未被公安讯问过?
8,为什么孙维宁愿改名,改生日,而不要北京公安还自己一个清白?
9,为什么孙维不要求公安重启此案还自己清白?
把几个为什么一想清楚,我们就会知道谁是真凶。逃不掉的,能逃一时,逃不过一世。北京公安,请公开你们的卷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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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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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yfayhappy
时间:2013-05-09 09:36:13
江某人没有“寿终正寝”,这个案子启动不了的。这些问题也不会正面回应的,因为他们根本回应不了,也答不上来。@W洁 2楼
新华社七问如下:
舆论认为警方有责任、有义务向公众澄清并及时回应:
一问:朱令案到目前为止十九年悬而未决的局面,究竟是何原因?
二问:警方当时掌握了哪些证据?
三问:案子卡在哪里?
四问:当初警方那些“只剩一层窗户纸了”的表态是否属实,又指向哪个嫌疑人?
五问:对朱令家属的询问乃至申请信息公开,究竟为何搪塞、不予告知?
六问:玄之又玄的所谓“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具体指的是什么?
七问:特别是公众质疑的,当年本案有没有受到权力的不正当“干涉”?(据《新华网》5月6日报道)
应该说,新华网这七问,个个都是要害,个个都是民众关心的。大家关心的问题也很明白,为什么这个案子20年未破?原因是什么?同样大家更关心的是,如果这个案子破不了,当其他人遇到此事时,还有没有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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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江上清风吹醒幽梦
时间:2013-05-09 10:10:45
朱令好可怜!朱妈妈,朱爸爸好坚强!
朱令好可怜!朱妈妈,朱爸爸好坚强!
朱令好可怜!朱妈妈,朱爸爸好坚强!
朱令好可怜!朱妈妈,朱爸爸好坚强!
朱令好可怜!朱妈妈,朱爸爸好坚强!
朱令好可怜!朱妈妈,朱爸爸好坚强!
朱令好可怜!朱妈妈,朱爸爸好坚强!
朱令好可怜!朱妈妈,朱爸爸好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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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洁
时间:2013-05-09 11:07:53
@颠扑不能折 3楼
“但唯其复杂繁难”?????????
可笑!!!!!!!!!!
“ 复杂繁难”的是理不清的官官相卫 道不明的毒杀链上 置朱令于死地的卑鄙行为
杀人本不易,恶毒的是看着自己的手足同胞一点点被摧残,被毁灭
却还不识悔过.......真所谓人至贱则无敌 这类贱人别指望他们会受什么道德的谴责,他们早已异化为妖。 正义之士所应做的 就是团结起来 以合理的手段 斩妖除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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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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嫩草花
时间:2013-05-09 11:14:31
我默默的流泪,因为悲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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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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颠扑不能折
时间:2013-05-09 14:53:42
你为什么不公开?清华你为什么不公开??协和你为什么不公开???北京公安你为什么不公开????杀人物证怎么会丢失你为什么不公开?????强卫指令你为什么不公开??????被害人家属都不知道结案 何时结案谁批准结案为什么不公开???????唯一嫌犯有2个身份证你为什么不公开????????唯一嫌犯什么时候犯的精神病 谁鉴定的为什么不公开?????????谁狗胆包天给嫌犯改的户口为什么不公开??????????
伟大的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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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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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雨蘅
时间:2013-05-09 14:53:48
每天上来看看,为不幸的朱令祈祷,希望这个命运多舛的女子能得到更多爱心人士的关心,身体能恢复的再好一些;祝福朱令的坚强的父母能健康得多活几十年,能给可怜的女儿多一些温暖,诅咒作恶的人总有一天会吞食自己种下的恶果,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今生报不了,一定会有下一代替你偿还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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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你的校友70后
时间:2013-05-09 15:22:28
每天顶,我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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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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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宝贝20132013
时间:2013-05-09 15:2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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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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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央之谜
时间:2013-05-09 22:08:38
真是替老人家觉得心酸,还朱令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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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siyiztz
时间:2013-05-10 12:3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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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几个简单的疑点:
1,为什么孙维是唯一的嫌疑人?
2,为什么孙维被抓时,家属以其精神有问题而把她从局子里接走?
3,为什么公安局不给孙维做精神病鉴定就放过此唯一嫌疑人?
4,为什么孙维的第一次美国签证被拒签?
5,为什么贝志诚在这十九年里都没放过嫌疑人孙维,而孙维从不向法院起诉贝志诚诬陷,而只是躲在阴暗的角落被动的替自己狡辩,放冷箭?
6,为什么清华要扣发孙维的毕业证而孙维不起诉清华?
7,为什么说贝志诚是嫌疑人而他从未被公安讯问过?
8,为什么孙维宁愿改名,改生日,而不要北京公安还自己一个清白?
9,为什么孙维不要求公安重启此案还自己清白?
把几个为什么一想清楚,我们就会知道谁是真凶。逃不掉的,能逃一时,逃不过一世。北京公安,请公开你们的卷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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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自由平等
时间:2013-05-10 12:46:52
2013-5-10转朱令律师博文【朱令案警方的疑罪从无就是罪恶!】
警方终于回复了,能够有回复总是一个进步,这个进步我们应当肯定的。虽然这个回复表现了专业的太极高手水平。立案超期或过慢、未及时勘察现场、嫌疑人孙维有不合逻辑的问题、奉旨结案等等问题被都太极推手高明的含糊过去了,但进步是有的,我们实现希望的道路都是一步步走的。有了回复就有了沟通和讨论的渠道和氛围,是一个新的开始,下面我们就要直接面对警方最应当回应的问题,这问题就是公众质疑的嫌疑人孙维在侦察中的问题,就是警方的疑罪从无的问题,警方凭什么让她解除嫌疑呢?这里本人要说的是朱令案警方的疑罪从无就是罪恶!
对于案件的侦破,从来都是警方排除一个个疑点将嫌疑人一步步确定为罪犯,怎能一上来就证据充足?上来证据不足警察就疑罪从无了,怎么样能破案?铊案就是如此,老百姓上访也大多如此,我们关心朱令,最大的意义就是建立罪犯无法容身的规则,这是在共建和谐社会啊!对于没有侦破的案件,嫌疑人的疑点不能排除,铊就永远应当是警方侦查的对象,警方有什么理由放弃侦察?警方没有权力解除孙维的嫌疑,警察需要不断的侦察。对于疑罪从无是法庭审判的原则不是警察的办案原则,警察的办案原则就是要揪住有疑点的罪犯,这里我们还可以看到最近一起有疑点被无罪的案件警方和检方是怎样做的:
河南检方:死刑保证书案不完全排除李怀亮嫌疑 http://t.cn/zTQ6YQ7
此案号称冤案被疑罪从无,但这个案件是法院的疑罪从无,已经十多年,检察院已经重新调查!
而对于朱令案是警方搞疑罪从无没有继续侦查,嫌疑人并没有证据能够证明她肯定不是凶手,且凶手没有抓获,为什么就不继续查孙维了呢?所以本案的程序最大的问题就是警方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就解除了嫌疑人孙维的嫌疑,就算是证明孙维作案的证据不足,但警方有什么证据来证明孙维不是罪犯呢?孙维不能被证明不是罪犯,警方就解除她的嫌疑,并且不再继续办案,这里面是有什么问题呢?这难道不是受到权力的干扰?这样的举动有什么法律依据?
对于本案件,警方的问题就是以司法程序所没有的疑罪从无放纵了罪犯,导致案件多年难以侦破,警方搞疑罪从无是有巨大的责任,这个案件的疑罪从无成为案件的新罪恶,这里面有黑洞,所以警方没有公开信息,而且孙维这个案件的示范作用非常大,基本上是当年新刑诉法按照疑罪从无的第一案,而且这个案件没有经过法院,由此中国大量的权贵就是依靠这样的疑罪从无推搪受害人的,受害人求告无门才引发社会不安定因素,警方在本案开创的这个先例,警方应当为其没有法律依据的给嫌疑人疑罪从无承担责任。
根据96年刑诉法第一百二十九条: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第一百三十条: 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我们可以看见的就是公安机关的侦察终结没有疑罪从无的规定,对于嫌疑人只有移送检察院或者撤销案件的决定,对于杀人案显然是不可撤销的,因此对于这个案件公安机关没有在结办案件时给嫌疑人疑罪从无的权利!既然已经确定了孙维为嫌疑人,孙维自己都说在嫌疑人台头的文件上要求签字,那么案件公安机关就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结案,然后就是检察院的事情了。公安部《关于政协十届五次会议陈章立委员来信反映问题调查情况的复函》公查办[2007]040014号,从这个文件我们才知道此案已经于1998年8月结案,对于这个结案的结果,警方一直没有正式通知当事人,这个文件与本次警方所说的还在侦破是有矛盾的,按照法律效果,在报刊之上的声明与回复两会代表的质询二者是后者更有法律效力,因为声明不是法律正式文件,回复却是有明确的案号的,因此公安结案应当是确实的。
公安结案就要报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但到检察院是否可以疑罪从无的不起诉了呢?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让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如果补充侦查后还不足的,可以不起诉,但这里没有说要按照无罪推定进行审查,更关键的是检察院要结办此案,必须给受害人交代!
根据96年刑诉法第一百四十五条: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
我们可以看到的是作为被害人没有接到检察院结办案件的文件的,而且接到这个文件后受害人是可以申诉的,同时受害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也就是可以自诉的,这个权利根本没有给受害人朱令,因此警方出面要说案件一直在侦破当中,但是孙维已经是嫌疑人的事实她自己的声明都承认的,这如何自圆其说?
真正的疑罪从无的规定是在法庭的审理阶段,依据96年刑诉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第三款: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这才是疑罪从无的法律依据,在没有法律依据下对于嫌疑人公安和检察院都不能宣布嫌疑人疑罪从无,而法院宣布嫌疑人疑罪从无也是要经过法庭审理,在法庭的最终宣判当中体现,这是全球法制国家一贯的原则,现在只有在中国可以不上法庭不经审判就可以疑罪从无了,这样的程序本身就是对于受害人极大的不公,所谓的不能抓铊完全没有程序正义。因为法庭的审理是公审,是在监督下的疑罪从无,警方的侦察是不公开秘密进行的,秘密的疑罪从无则是黑暗的暗箱,是容纳罪恶的地方,这里阳光是最好的消毒剂,公开就会带来公平公正和正义。
而朱令案的警方搞的疑罪从无是完全不透明的,隐瞒我们当事人的,如果真的有警方回应所说的“本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精神,警方将有关工作情况向其家属进行了详细介绍”,哪里还需要朱阿姨一次次的申请信息公开,既然当初已经介绍了,不介意再介绍一次吧!这个公开是有法律依据的,公安部刑侦局《关于实行“办案公开制度”的通知》(公刑〔2005〕1228号)。http://t.cn/zTOD10E
虽然是2005年的规定,但这个案件警方不是说一直在侦破不是98年就结案的嘛,那么这个案件就应当按照此规定办理。政府(广义)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所以我们要做的不是申请警方公开了,而是让警方做到声明的那样,把案件侦破的工作情况向朱令妈妈以及代理律师再一次按照声明所说详细的做一次介绍,警方这个行为应当可以重复的,而且有了2005年的办案公开制度,警方更应当多说一下嘛!否则警方这个声明就是说谎!而这个信息没有公开就是掩盖罪恶的手段,罪恶就是嫌疑人的疑罪从无问题。
这里警方给孙维搞疑罪从无,如果里面有权力干扰徇私枉法是罪恶,就算没有权力的干扰,这样的程序让嫌疑人不经审判就疑罪从无了,这个程序没有法律的支持,本身就是罪恶,所谓的程序正义,需要的就是有正义和程序同时严格执行,但警方疑罪从无的依据在哪里?很多人把疑罪从无叫的山响,把疑罪从无变成了程序正义的代名词,但是却对于疑罪从无应当的程序视而不见,没有合法程序的疑罪从无就是放纵罪犯,就是罪恶,根本没有正义可言,这些人根本不了解疑罪从无的程序正义在哪里!所以对于警方所搞的疑罪从无,本人认为就是罪恶,本案当中警方的罪恶就是给嫌疑人疑罪从无了,警方要干的事情是让嫌疑人到检察院,检察院要干的事情是如果不起诉就让朱令作为受害人起诉,孙维的疑罪从无是要法庭作出的,我们需要的就是她要出庭受审。就是要把这些事情暴露在阳光之下。
所以我们对朱令这个案件,警方真正问题就是非法给了孙维疑罪从无,而且这个疑罪从无就此成为了权贵脱罪和警方不侦查权贵采取双重标准的最好挡箭牌,警方的疑罪从无就是罪恶!我们追铊直接的是为了朱令的正义,间接的更是要建设中国更好的社会,不能放纵罪犯,为我们的将来争取和谐社会,大家一起致力于将警方的疑罪从无从权贵案的潜规则当中清除掉,疑罪从无一定是要法庭审理后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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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phoebe7765
时间:2013-05-10 14:1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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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几个简单的疑点:
1,为什么孙维是唯一的嫌疑人?
2,为什么孙维被抓时,家属以其精神有问题而把她从局子里接走?
3,为什么公安局不给孙维做精神病鉴定就放过此唯一嫌疑人?
4,为什么孙维的第一次美国签证被拒签?
5,为什么贝志诚在这十九年里都没放过嫌疑人孙维,而孙维从不向法院起诉贝志诚诬陷,而只是躲在阴暗的角落被动的替自己狡辩,放冷箭?
6,为什么清华要扣发孙维的毕业证而孙维不起诉清华?
7,为什么说贝志诚是嫌疑人而他从未被公安讯问过?
8,为什么孙维宁愿改名,改生日,而不要北京公安还自己一个清白?
9,为什么孙维不要求公安重启此案还自己清白?
把几个为什么一想清楚,我们就会知道谁是真凶。逃不掉的,能逃一时,逃不过一世。北京公安,请公开你们的卷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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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尸穴BB
时间:2013-05-10 14:3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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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柳眉西多
时间:2013-05-10 14:41:21
就是啊,北京警方:您干嘛那么羞涩啊姗姗啊,既然都没暗箱操作,就公开呗,那么多疑问,您就几句四平八稳的官腔太极了事?骗小孩子呀,中国人现在也不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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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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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柳眉西多
时间:2013-05-10 14:43:05
疑罪从无是在检察院,法院,您北京公安咋在侦查阶段就把嫌疑犯给放了,不在侦查,这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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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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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柳眉西多
时间:2013-05-10 14:45:02
公安的职责是对嫌疑犯蛛丝马迹进行侦查,而不是疑罪从无,照这样您公安别干事了,把所有嫌疑犯全放啦,补一句找不到证据,疑罪从无!扯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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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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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乖仔他娘
时间:2013-05-10 19:02:33
为朱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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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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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恨不风调雨顺
时间:2013-05-10 19: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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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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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漫步云端ml
时间:2013-05-10 20:00:19
为朱令,为我们自己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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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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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为无为烹小鲜
时间:2013-05-10 21:51:01
朱令事件注定载入史册,影响深远。但是于她个人,太过悲惨!也许后世的贫民会受益于此事件(最终案件真相公布,司法改革)。
为她我才注册才跟贴,不厌烦不放弃,每天来跟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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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菲19991970
时间:2013-05-10 22:08:58
为她我才注册才跟贴,不厌烦不放弃,每天来跟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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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香xu
时间:2013-05-10 22:20:09
今生不会停止追求正义的脚步,寻求真相,正义的朋友们,天天守候该案子,顶起来,呼吁北京公安公开真相。犯法伏法,天经地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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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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颠扑不能折
时间:2013-05-11 08:56:40
朱令被毒杀 容颜不再 身心受损 依然名垂青史
毒妇施奸计 醉饮高卧 独唱不须和 难免遗臭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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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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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daozhe2013
时间:2013-05-15 00:06:57
正能量!顶!人民日报做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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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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笨的一笑而过
时间:2013-05-15 09:01:12
你们看看“当红女星”发的帖子后,就会明白,过了十九年,她仍旧一如既往的在恶毒的诅咒着朱令及她的父母姐姐,而且自称本宫,臣妾,一副居高临下的POSE。这根本就不是一个人,是这个世界上用语言都难以形容的巫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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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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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yb111
时间:2013-05-17 12:30:35
关心帮助支持朱令,请加群73870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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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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颠仆就不折
时间:2013-05-17 14:50:03
作者: 颠扑不能折 时间:2013-05-12 22:18:59
我每天都来 我不舍离去 明知权贵弄民 还是希望看到奇迹 希望看到中国梦从这里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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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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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da8634
时间:2013-05-17 14:51:18
每天上来看看,为不幸的朱令祈祷,希望这个命运多舛的女子能得到更多爱心人士的关心,身体能恢复的再好一些;祝福朱令的坚强的父母能健康得多活几十年,能给可怜的女儿多一些温暖,诅咒作恶的人总有一天会吞食自己种下的恶果,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今生报不了,一定会有下一代替你偿还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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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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