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都市报:他们是如何审问你的?王本余:他们把我和女儿一起带到派出所。在审问时,不按他们说,就打。以前听说破案有指纹可以鉴定,我要求鉴定指纹,就带他们去找尸体,但到了现场,却忘记了是哪个涵洞。
当晚回到派出所,屁股被板子打肿了。第二天,又领着他们找,后来终于找到了。他们于是打电话给分局,说破了大案,要送到分局去。
到了分局,女儿也过去了。一去,铐在凳子上,用电棍在耳朵触。我不承认,后来又用锁头刮肋骨,疼得我钻心,但我还是喊冤枉。后来又把我绑在椅子上,把我背心捞起来,捂着我的头,一脚蹬过来,连人带椅子倒在地上。我还是喊冤枉。他们就把砖头在火炉上烤烫,把我大腿绑在椅子上,把滚烫的砖头一块一块地垫我后跟。又用电棍上的针,对着我的乳头电击。当时在身上留下的伤,现在天晴下雨都痛。
-------------------中央,偏形而上,地方,偏形而下,形而下的下作,有时候做梦也想不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