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坑的justinwish把老贾扔进了深不见底的坑!
文:公理力
上回那场在线辩论中,老公抛出四个字“充要条件”,就让老贾找不到北了!完全拿不出任何招架之词,即使狡辩的借口都拼凑不出来。
窝囊之中的老贾,为了避免进一步出丑,采取了其惯用的转移话题招数——绞尽脑汁设计了那个已经臭大街的表达式。嗯,有必要交代他当救命稻草的表达式出台的时代背景!
不幸的很,老公连空欢喜一场的机会都没给这位“假死伪士(justinwish)”留下,看到那个表达式的第一眼,我就指出其低劣不堪的错误:漏掉了X=-1的情况!这是非初中差生都不会犯的错误!
最后,被老公打脸到走投无路(俺吓唬他:不考虑X=-1,有变成“充要条件”的危险!顺便提个醒,内幕请勿外传),“假死伪士”不得不让老贾出来承认:他的表达式确实需要考虑X=-1,否则会变成充要条件(完全按老公吓唬他的语言承认滴,嘿嘿~)!
然而,但是,“假死伪士”是啥人?说假话、说大话早就不要脸到没底线了!即使被他人一眼看穿,即使有数不清的事实佐证他在百般狡辩——不需要考虑-1!即使理屈词穷到不得不被迫承认老公的说法是对的,他亦然敢说他是在挖坑!!!
事情该完了吧?早着呢!
大概是觉得老公没有继续追究的兴趣,假死伪士反而来劲了!也为了描画他是真懂逻辑类比滴,又抛出了一个变种表达式:
【若(x-1)(x-n)≠0,则x≠1。n取实数。】
老公很诚实地提醒他(绝对不是挖坑):命题的后半句,必须包括"x≠n"!
我当然早就预料到,凭他可怜的智商,绝对不会听我的。
正所谓不作不死,这傻货又拿出他那只能称为垃圾的矩形集合图来了!

一个首先需要明确的问题是,由于这种缺失子集间关系的图没有提供所需的信息,他不得不标中文,再加表达式进一步说明!这本身就意味着他的图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垃圾!
而重点在于,他自己这个图就佐证了我的提醒——justinwish的图在打老贾的脸!
上面老贾的表达式中,坚决不考虑x=n的情况!而这个集合图解中,justinwish却明确列出,集合B存在x=n的情况!
或许你可以这样理解,老贾颠三倒四,左右开弓自己抽自己的脸,与justinwish无关!
事情到此该完了吧?还没完。justinwish不作死不罢休的下一张图又出笼了。

这张图有什么奇特功效呢?就是进一步佐证老公对他的纠正是不容挑战的真理,嘿嘿~
1)集合a的条件是“若(x-1)(x-n)≠0,则x≠1”
这意味着啥?只要x≠1就行!x=n没问题,也包括在集合a中!
2)现在看集合c,其条件是“(x-1)(x-n)=0,x=n的情况”
这又是啥情况?x=n不是包括在集合a中吗?这是闹独立啦?改旗易帜为集合c啦?!
看到这里,你该回过味来了:justinwish不但不在乎老贾是否被打脸,他也开始学老贾打自己的脸了!
嗯,老贾此时此刻应该很开心吧?没错!终于报了被justinwish打脸的一巴掌之仇!
老贾、justinwish俩伪娘(那位应声虫就不用喊了,他总是自动跳出来当传声筒的),都给我站出来!你俩商量好后,告诉大家:
x=n的情况究竟属于集合a?还是应该属于集合c?
要不,你俩伪娘先揪头发、挠脸决斗一场,以获胜者的观点为准!我保证大伙儿没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