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监狱残无人道灭绝人性 我是江水水,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长校镇江坊村农民,联系电话05985482100.
我的儿子江文豪因伙同他人实施抢劫行为,于2006年11月8日被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依法判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于2006年12月14日我的小儿江文豪(时年20岁)送入莆田监狱服刑。我儿入狱时身体健康,无任何疾病。在2007年7月以前我已在监狱服刑的儿子江文豪每个月均有一封书信来往。于2007年8月以后,我就再也没有收到我儿的来信。由此我犯疑,于2007年12月20日叫大儿子江文优到莆田监狱探监。之后,方才知道,小儿子江文豪双眼已完全没有视力了。二十刚出头的儿子将可能成为瞎子。我得到这个消息,精神受到极大的打击。于2007年12月22日赶往莆田监狱与我儿子江文豪见面,方才知道在2007年5月份,我儿被莆田监狱狱警谢某
、陈某等三人击打头部,导致我小儿江文豪双目视力一天天下降,直至目前,双目完全失明。
2007年12月20日,我大儿到莆田监狱探监,发现其弟江文豪双目失明严重,当即追问监狱方面“犯人江文豪眼病如此严重,是何原因造成?”强烈要求莆田监狱查明原因,当时狱方答复说“你家是有遗传,生老病死是何原因,我们也不知道。”随后强烈要求莆田监狱方面将江文豪送往有条件的大医院给予救治,但莆田监狱方面置之不理,置犯人的人身权益——病残
、死生而不顾,试问人道何在,法理何在?
直至2007年12月23日我再三再四苦苦哀求监狱方面将服刑病犯江文豪转往有条件治疗的医院,莆田监狱才于2007年12月26日将在病犯人江文豪送往福州建新医院。至2008年1月19日建新医院会诊结果为:双眼视神经萎缩。在医疗技术条件有限的建新医院住将近一个月,建新医院也没有采取积极有效的医疗措施。期间我几乎每天都同莆田监狱方面联系,请求将病犯江文豪转往条件较好的专科医院救治。直至2008年1月24日才将病犯江文豪送往福建省人民医院就诊。由于莆田监狱管理不当,贻误了我儿江文豪的眼病治疗时间长达六个多月(2007年6月——2007年12月)。福建省人民医院2008年1月24日的诊断结果为:双眼视神经萎缩,在福州已无法治疗。
我小儿江文豪双目失明,我未得到莆田监狱这方面的告知。于2007年12月20日探监后,始知江文豪双目失明。自此,我一家三人奔波流浪于涵江。福州的大街小巷六个多月,为小儿江文豪申诉,哀求莆田监狱救治江文豪的眼睛。莆田监狱均未采取有效措施,而我的苦苦哀求得到的结果是威胁与凌辱。
第一次于2008年1月23日建新医院的郑美华医生对我说:“你们家有遗传,监狱这方面不负任何责任。”就长德而论,言下之意当如何解释。
2008年1月25日申诉人从福州到莆田监狱7大队20中队与科长关某,大队长林某蹉商有关事宜。关科长凶狠对我说:“你儿眼睛瞎掉,只怪你们自己,与监狱无关。”
2008年1月28日我又从福州到莆田监狱7大队,科长廖某
、科长腾某在协商谈话中对申诉人说:“你儿子是罪犯,眼睛瞎掉是自己造成的。”
2008年1月29,监狱派出驻监狱人民检察院处长林某,凶横地对我吼到:“你们无理取闹,莆田监狱不要负什么责任。”并叫武警用威胁
、恐吓手段抓赶我。
2008年2月23日我和大儿子一起到莆田监狱,要求狱方对双眼已经至盲的江文豪作出救治的处理方案。狱方不作任何答复,百般刁难。科长廖某狂妄地说:"犯人生老病死,听天由命,不关监狱的事情。我本人代表监狱,代表政府,本人就是权利,找我就是找政府。”之后,又派出狱警,用警棍驱赶我们(我与其大儿子)。
2008年4月24日,我向莆田监狱提出申请保外就医,当时莆田监狱非常乐意接受我的保外申请,并答应补偿三千元人民币,同时答复尽快放人。自2008年5月份以后,我曾多次向莆田监狱询问,何时放人,得到的是同样的一句,答复内容是“手续办好后,会通知你。”但时至今日,还未得到狱方通告。
现在我家乡,人人皆知,我的儿子在监狱服刑改造,已成为瞎子,22岁的年轻小伙成了废人,今后漫长的人生岁月如何生存。乡亲们的关爱,我精神上更是难以承受。
2008年8月,我儿子在莆田监狱双目被狱警殴打致残,引起当地(我原籍)县~乡~村三级政府的重视,多方向莆田监狱联系,曾于2008年8月27日,由县
、乡
、村三级政府代表与我同时前往莆田监狱协商。如何处理犯人江文豪双目被殴打失明的处理方案,时间近二天,莆田监狱提出补偿我三万元人民币,并要与我签订协议,我认为该协议内容显失公平,我才没有答应。
从以上事实可以看出莆田监狱不规范的监管方式,对该狱服刑人员犯病导致残病的人身权益无动于衷,与当今国家大力提倡以人为本,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的宗旨相背离。
我的小儿子江文豪自2006年12月14日进入莆田监狱服刑至2007年5月。在这五个多月的时间,狱方安排该犯做服装,在此期间身体健康视力正常,2007年6月以后,江文豪视力开始下降时,即向狱方申请医疗救治,监狱方面置之不理,狱警谢某还嘲吼说该犯人是装瞎,诈病。并将江文豪调出服装车间,安排其苦力搬运。江文豪眼病根本没有引起狱方的注意,到2007年10月江文豪双眼视力下降已很严重,监狱长方才过问,但监狱这方面均没有采取有效的医疗措施。
我儿江文豪,自2007年6月至2007年12月20日这段时间曾先后十多次向监狱方面申请眼病的医疗救治,莆田监狱均不予理睬,以致延误江文豪眼病治疗时间长达六个月,我认为:莆田监狱管理不当,致服刑犯人江文豪双眼失明是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2008年10月13日,我一家去探监,我儿对我们说:没钱在监狱,生病活该压迫;没钱在监狱,生病活该找死;没钱在监狱生病活该至残)。我一个老头上天无路,下地无门。官官相互我全身长满嘴巴也没地方讲理。试问当今和谐社会,我儿人权何在?求求各位网友,仁人君子,帮帮我落难的家庭想想办法,出出主意!我一家日后该如何生存?谢谢!!!
另:2008年11月28日至12月29日我到福州省政府省司法厅寻找帮助未果,无人受理及遭到驱赶.
2008年12月20日。我到莆田监狱接见我儿子江文豪。莆田监狱七大队二十中队狱警犯某说。快到新年了谁让你们到省里闹。还搞什么博客。现在不适合你们接见。
2009年3月22日我大儿子从清流老家赶到莆田监狱接见。莆田监狱狱政科腾科长说。不是接见的日子不能接见。三番五次哀求他们。眼睛都看不见了。我们这么远下来。给个方便。最后还是那句。不是接见日不能接见。
2009年4月15日莆田监狱政委王榕慧拿了一份莆田监狱的协议到清流跟我们谈,内容是我儿子江文豪眼睛瞎掉与莆田监狱无关。出于你们家庭生活条件困难。给予人道补助十万元。然后他个人再给三千元。这份协议我们没有签。
2009年4月20日接见日。我大儿子又从老家清流到莆田监狱接见。办了接见单。到了里面七大队二十中队的指导员邱某故意刁难。你们这种情况要接见。先去狱政科找腾科长批准。到了狱政科。狱政科说今日是接见日那你就去见吧!到了里面接见后。才知道我儿江文豪咳嗽十几天没人管。监狱安排一个犯人叫陈进池专门看守我儿江文豪。一个房间十几个人。不让任何人跟我儿讲话。只要我儿嘴巴一张开陈进池就往我儿嘴里塞东西,我大儿子问那指导员邱某。邱某回答说我之前上班都没有时间,那我现在给你换一个人咯。
莆田监狱这种行为还有人道存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