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的文化表达能力有限请谅解!受害(霖)我的化名,病历的姓名地址采用马赛克处理。山西省阳泉第一监狱简称(阳泉一监)。
中国山西省阳泉第一监狱是山西省唯一的部级监狱,但因我下煤矿挖煤发生重伤后以阳泉一监的监狱长赵志林为首,大队长张满先中队长武保平监内医院外科主任杜太生外号主治医师孟庆伟不知姓名的无处方权医生等人员暗箱操作伪造医学X光片和病历,恶意隐瞒我(胸椎11-12骨折,脊柱变形,腰间盘骨盆严重变形,毁容)等重大伤情蓄意不给治疗,由于我无法忍受病痛哭喊着求救不但不给治疗反而对受伤部位进行摧残折磨手段残忍,封锁我一却求救的机会,该监狱谋害我手段残忍双手沾满善良的弱势群体鲜血,目无国法危害一方,败坏党风党纪。
我2008年8月27日我被刑满释放成为合法公民,我多次与国家信访局,山西省信访局,山西省监狱管理局,山西省阳泉一监,交涉和信访监狱管理局局长王伟亲笔签字让阳泉第一监狱纪委书记石良厚调查,监狱纪委石良厚充当保护伞至今没有调查事实的真相尚未给我事实真相的结果,使我重病在身的我得不到治疗和无法生存我也走投无路了。
我将2006年7月27日至2008年8月27日我在山西省阳泉一监服刑期间谋害致残的经历的事件公布:
我因交通事故被判过失至人死亡罪于2006年7月27日从某监狱转至阳泉第一监狱五监区二十一分监区服刑改造,阳泉一监的改造环境是高危行业煤矿,服刑人员没钱没关系的统统的下坑挖煤,我深知犯了国法必须接受劳动改造教育也是自己的义务只有这样才能才改造好,但因我不适应黑暗恶性循环的环境向干警说明理由现在不适应下坑招干警拒绝后,干警违反国家安全法国家监狱法律法规的有归关规定,以打骂克服站楼道体罚关严管等的手段逼迫我下坑挖煤,逼迫无奈的新犯我下坑挖煤了。2007年1月25日也是新犯我在没有护监组没有以老带新等有关规定下第二次下坑在劳动过程中被挤压在快速行驶的人车和停的几节煤车斗中间把我搓拧了10多米远并严重受伤,生命奄奄一息,头部,颈部,胸部,背部,腰部,腹部,骨盆,双腿,双脚等部位严重的挤压伤。
后被他人用担架把我从坑下救到监内医院门口,杜太生主任和别的医生把我的全身的衣服用剪刀全部剪掉。杜太生拿手电看了看我的双眼问我什么情况,我断断续续说头,颈,胸,背,腰,腹,骨盆,会阴,钻心的刺痛,全身不能动双腿和双脚不能动感觉也没有,之后医生给他打了三针不知什么药,当时我的生命奄奄一息快不行了就把我送到山西省阳泉市第一人民医院(三甲医院)抢救,送我去医院的有负矿长,张满先,武保平,监内医院医生等人员,人民医院医生问我的病情断断续续说头,颈,胸,背,腰,腹,骨盆,会阴,钻心的刺痛,全身不能动双腿和双脚不能动感觉也没有,医生给我插上氧气又插上导尿管就推进影相对我的全身进行X光拍照和CT照,全身各部位全进行了X光(正面照侧身照)正面照时张满先跑进医生控制室的电脑前。侧身照时张满先才从控制室出来由于我不能动由张满先扶着左腿还有其他人员扶着身体才进行完侧身各部位的侧照,之和进行CT照,照完把我推进手术室对我的前额撕下的一大片脸皮进行手术,当时医生说有二种方法(美容疗法,普通疗法)我要求美容疗法被监狱拒绝,就采用普通疗法对我的前额进行手术,在手术过程中监内医院不知姓名的无处方权医生对正在给我做手术的医生说:一个犯人不用给他清洗瞎缝缝算了,外面有那么人等着那。整个手术过程老是用这样意识的语言影响手术,手术完监狱要把我送回监狱的医院,检查的结果病情如何没有告诉我,真正X照CT照的片子至今不知在那里。
我回到监狱的医院,由于颈部不能动只能拿着输液管吸着喝水,胸背腰骨盆钻心的疼痛发出撕心裂肺的哭喊求救的声音,医生说在人民医院拍了那么多的片子根本没事,就是双脚骨折,受伤哪有不痛的,却得不到理睬,仅在第四天就停止输液,杜太生让犯人把我前额的线抽掉,之后杜太生让我坐起来我说骨盆腰背剧痛坐不了,杜太生不管我的哭喊求救一下把我拉起让坐着我用两手撑着,杜太生说因你的事故罚了干部那么多钱差点受了处分你死不了就行,之给我后背垫了个铁丝网,告诉护理我的犯人以后白天坚决不能让他卧床休息给我看紧点,孟庆伟是我的主治医师拿来一堆病历的纸不让我看内容逼着让签了字。过了几天正好杜太生孟庆伟都病房在赵志林监狱长来了一进门就叫杜老大好,我喊赵监我身上痛的不行让医生给我检查一下赵志林看了看我说痛是正常的之后和杜太生笑着走出了病房。在我坐院两个月期间无数次的要求看病和复查没人管,每天强行让我坐着,在我生活跟本不能自理的情况下杜太生强行让我出院,叫人把我背回中队,当时给我一个出院证上面写着头皮撕裂清创处理,双脚骨折固定治疗,三处伤情出院证后被武保平没收。在监室我无法忍受病痛折磨,口头书面向监狱无数次的反应复查治疗均遭拒绝,中队禁止我给家发信,也不让我出中队的大门不让参加监狱的大会。我感觉没有活着出去的机会,在我快刑满出监狱时赵志林监狱长晚上在二十一中队给干部了开会之后第二天干警就以体检的名义带我去监内医院对脊柱进行X拍照。
2008年8月27日我活着被刑满释放监狱对我受伤的事没有提,就只给了我45元的路费让我回家。随即到山西省晋中医院,北京积水潭医院,北京解放军二炮医院,进行检查结果胸椎(11-12)骨折,脊柱变形,腰间盘变形,因为我让监狱谋害致残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经济收入,没有能力对其它部位检查,这检查的结果与监狱医院的结果“头皮撕裂,双脚骨折”,表明大相径庭。证实山西省阳泉第一监狱以残忍的手段谋害我致残的事实。
我深知犯了国法甘愿受国法的制裁,但犯人的身心健康同样也应受法律的保护,犯人的生死不应监狱说了算。党和人民共建谐社会法律建全的国家,阳泉第一监狱是国家的司法部门怎么敢不顾群众的生死手段残忍的谋害我致残没人管,这是什么原因?犯人的生命也是命!我现在丧失劳动能力重病在身没有钱看病每天吃点去痛片止痛。没有家每天留宿大街无法生存。
我恳求党和政府理解我救救我,让我看到党的光明和能生活下去的希望!
我恳求网友们给我提出宝贵的建议我谢谢您们?
这是我出监后自己的检查结果。

这是阳泉一监的

这是阳泉一监的病历。

这是阳泉一监的病历。

这是阳泉一监的病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