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目前在农村推行的村长选举被贿选问题所困扰,实行的效果看来很不好,村民被几十元钱两包烟就拉一张选票的现象很多。然而,从经济的角度来分析,这是必然发生的事情。
我可以断言,在足够小的基层实施民主,其实际效果一定是负面的,民主必须在一个较为广大的范围内实施才能取得正面效果。我们可以以村长选举和市长选举为例说明这个问题。
算成本帐,村长贿选在经济上是可行的,现实的村长选举,村民就是被少量财物贿赂偏离了正确的选举方向,而贿赂村民的这笔经济支出是候选人可以承受的。换做选市长就不一样了,有几个市长有经济能力贿赂大部分市民呢?我所主张的制度是党员普选选举市委书记,又有几个市委书记能够贿赂所有党员呢?即使真有富甲一方的候选人,在物质经济上有能力贿赂大部分市民,那么在时间经济和舆论经济上,他也不可行。一天只有24小时,穷人富人都一样,村长候选人有时间挨家挨户的敲门谈话,市长候选人行么?跑得累死又能敲几家门?如果村长贿选败露,他的损失也不大,乡里乡亲的,低头不见抬头见,村民多半还会理解原谅。如果市长贿选败露,市民、舆论、政敌、上级会轻易饶过他?单单是舆论的谴责,千夫所指的压力恐怕就足够摧垮一个人的神经。基本上来说,他的政治生命从此也就可以宣告终结。
再者还需要考虑竞争对手的问题,A可以给村民两包烟,B也可以给村民两包烟,之所以贿选在村里可行,是因为竞争并不激烈,甚至两者可能暗中达成了协议,集中财力供一方贿选,以后得好处两人平分。但在市级的选举中,恐怕关系就复杂多了,不那么容易联合。在双方展开真实竞争的基础上,贿选是行不通的,因为行情会看涨,A、B都给了两包烟,那就扯平了,接下去得4包、6包,一条烟才行。这是个无底洞,填不满。
另一方面,算收益帐,村长的权力是比较彻底的,没有很多机构掣肘,村里大小事情基本他说了算。就象奇志、大兵的相声:“董事长、总经理、出纳、会计、迎宾、保安哈是我一个人!” 左手拿着村长的印,右手拿着出纳的印,还有什么事情不好办?
而市长虽然官比村长大,但是权力并不彻底,有多方面的机构组织掣肘他的权力,不是他想怎么干就怎么干的。想贪腐,恐怕还不如村长方便。
从经济学角度分析,随着选举范围的增大,贿选的成本一定是递增的曲线,而贿选的收益则应该是一个相对恒定的值,也就是可供侵吞的集体财产总量。因此,民主选举必须在足够广阔的范围进行,这个范围一定要大到使得贿选收益低于贿选成本的程度。我认为,这个范围应该是市县一级。
与村长选举同理,在比较小的工厂、社区进行基层民主选举恐怕也是要适得其反的,因为和村长选举一样,贿选的成本低,收益高。除非这个选举是建立在没有集体财产或者集体财产很少的基础之上,因为这样一来,贿选的收益几乎为零,贿选当然就不合算了。
总之,我的观点核心是贿选成本和贿选收益的比较,只要前者小于后者,贿选就会发生。范围越大的选举贿选成本越高这是肯定的。贿选收益我已经说了,是个恒定值,是潜在可侵吞的财产总量。假如集体财产很有限,或者被监管比较严密,政府权力范围小,又无法滥用,当然贿选就无利可图。
贿选的收益,即可侵吞的集体财产数量,是体制问题决定的,是人们可以重新设计安排的,例如,如果规定村长无权卖地,无权卖林,无权怎么怎么的,鬼才会去贿选呢。
贿选成本是天然的,上帝决定的,不可更改,就是范围越大,成本越高。所以,我主张至少要市县一级才好搞民主选举,因为这个贿选成本已经相当高了,一般来说,不联合多个利益集团是整不下来的。而串联太多人和利益集团,意味着败露的危险急剧增加。你去看看《越狱》第一季,每加入一个要逃狱的人,是不是大家就都愁眉苦脸的。随着阴谋集团的人数增加,败露的危险指数增加,当人数增加到一定程度时,就会象越狱一样变得毫无意义。那时,与其搞阴谋,还不如搞阳谋划算,越狱不如直接变成暴动,贿选不如直接正大光明的赠送礼品恐怕还好些。用于买断媒体黄金时段灌水演讲效益可能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