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耶克的经济自由主义学说不太适用于我国社会
哈耶克是西方乃至世界著名经济学家,若干年前曾经对他以及他的经济自由主义学说有过一些粗略的了解.由于时间过去很久了,他出生于那国,什么时间,都不记得,现在只记得他的经济自由主义学说的梗概了.
台湾李敖在世界的知名度如何,我不太知道,只知道他在华人社会比较知名.他的文章我看过一些.如果说李敖在政治方面对自由的价值有所开发,那么也可以说哈耶克在经济方面对自由的价值有所开发.记得曾经有人说:哈耶克加深了人们对自由的理解.我觉得此言不虚,信然.
哈耶克是否主张经济绝对自由,我记不准了.仿佛记得他反对累进税制.哈耶克认为,累进税限制了经济的自由,因而是不利于经济发展的.哈耶克认为,如果实行累进税制,就会影响资本家的的投资热情,而只有给资本以绝对的自由,才能最大限度地刺激资本家的投资热情,从而使经济快速发展.
哈耶克的学说是比较系统的,我记忆有限,不能详细转述,而只能介绍这些了.哈耶克的学说受到世界公认.可是我觉得哈耶克的经济自由主义学说不太适用于我国社会.
第一,我国公有资产或资本比重较大,投资热情无须刺激,就经常发生经济过热现象.并且,公有资本相对来说比较容易通过行政手段加以干预,例如,职工工资,电价,水价,过车票的票价,都可以甚至应该加以行政干预.可见,经济自由主义不太适用于我国社会.
第二,经济自由主义学说将会造成过度的经济开发,从而引起环境污染,资源浪费和枯竭,每个人都成为他人或自己奴隶而被异化等一系列社会问题.人类社会无须过分繁荣.幸福的标准并不全都在于无限地满足物欲.应该发展政治文明,实现高度共和.人类应该在高度共和的基础上进行约法,从而限制过度竞争,过度开发,过度繁荣.况且,我国这样的大国,只要政治制度比较合理,不腐败,没有汉奸,外国人是不敢轻易侵犯的.世界上有很多小国,都没有被强国侵犯.
第三,经济自由主义学说将会造成严重社会分配不公现象发生.国家是全体人民的,不是少数富人的.少数富人垄断经济资源,如果不实行累进税,那么广大人民的福利何在?况且,富人的富裕也是通过政策致富,而许多政策都是不合理,甚至是不合法的.例如,在私有化过程中,企业拍卖都是走过场,甚或暗箱操作的.在社会主义国家里,经济资源最初是共有的,这些共有的经济资源完全可以通过股份的形式被分配给大多数人,可是,却被分配给少数人了.可见,私人资本在本质上,是社会的,实行累进税制是合理的,应该的,必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