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ENGFU违法拆迁,百姓有理莫辩
实属无奈,希望看到的朋友可以转载!谢谢!
我们全家是福建莆田的,86年到江苏无锡投资,88年到北塘区西新街道开了个食品加工场,20几年了,为北塘经济作出一定贡献。1998年自筹资金73万与北塘区教育局签订合同,以个人名义购买下坐落于锡丰浜23号的一处老校舍,当时是15户教育局职工的住宅。由于当时北塘区教育局经费十分困难,使该处校舍年久失修,墙体严重破损,木柱脚严重腐烂,屋面塌陷,发生暴风骤雨时,房屋随时有倒塌的可能,住户生命财产安全无法得到保障。为了解决这些人员的居住困难,卸下北塘区教育局肩上沉重的担子,经北塘区教育局以及相关部门研究后同意将该房产转让予我,所得资金用于安置15户职工。依合同约定北塘教育局负责房产证、土地证转让过户手续。使我取得991.2㎡的住宅《房屋所有权证》与954.1㎡的出让土地《土地使用权证》。随后我再向北塘区建设环保局提出申请翻建该处危房,经审查符合翻建条件,合法取得了私房翻建手续后自建房屋,经验收依法领取了用途为住宅,面积为2102.74㎡的《房屋所有权证》。又在2002年通过审批补证340.35㎡,至此本人拥有了2443.09㎡的合法房屋产权。
2006年9月,无锡市城市投资发展总公司(以下简称:城投公司)作为该项目的拆迁人,根据市建设局拆许字(2005)第14号文件批准,对本人所在的锡丰浜23号私房进行拆迁。
从拆迁开始我们始终以积极的态度配合拆迁工作,但是城投公司的态度始终强硬与其多次商谈都得不到合理的补偿,他们最高只答应1100万元的数额,平均每平方米只有4500元,没有完全体现平等、自愿、等价的交易原则。(现在我所属地区的二手房价已经在10000元左右)
2008年3月21日北塘区王进健区长找我面谈,要求我在3月28日前要明确表态1100万拿了走。如果不同意签字,就将我的建筑许可证,房产证,两本证注销,然后房子就是违章建筑,让城管实施行政强拆,是不会有任何问题,而且不予任何补偿。吴付金可以和Z。F打官司,Z。F承认官司会输,但是最终只能得到很少的行政赔偿。我无法想象这种公然蔑视法律的话竟然出自堂堂一区之长之口,法律意识如此淡薄令人咋舌!一切都如同他们扬言的那样,我颇为费解!在拆迁工作中他们想尽各种办法,用了各种卑鄙下流的手段。2007年7月份运河汛期,城投公司把运河防洪堤坝拆毁,造成居民家中进水,水深处有1.5米,一些家用电器都泡在水中,无法出行,给居民生活带来极大不便,产生了极坏的社会影响。这次水灾中,康福食品有限公司受灾最严重,原辅材料、产成品、机器设备、车辆都浸泡在水中,造成重大经济损失。2008年3月21日凌晨3点多,派人将康福食品有限公司的输电线剪断,停电造成正常生产中的部分产品报废以及数台生产设备和家用电器损坏。2008年3月25日上午8点多,几只电话突然同时打不通,原来通信线路遭人破坏。到2008年6月我们的电话与有线电视都已经中断两三个月了。
然后从1100万又降到730万直到现在的316万!我们一片拆迁户已经拿到1万以上每平方米的补偿款,我们作为外地人只可以拿到本地人补偿款的十分之一!
现在我们的两证已经被Z。F违法吊销,城管已经下达强拆通知书!
Z。F的这种做法使我们这些为地方经济做贡献,解决许多农民、下岗工人就业问题的投资者寒心,这就是我们口中的人民公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