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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涯部落 > 爱琴海上的船 [我要发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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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真好,又在桌子上翻到了一个气球。趁哥哥不在马上找一个空地,撕开用吃奶的劲吹起来。鼓足腮帮用力地吹啊,终于把气球吹成了冬瓜这么大。用绳子挽了个捆把气球系牢,然后用双手把它抛向天空。气球一升一降,在五月的阳光下显得自由洒脱了许多,轻飘飘的像昨夜的梦一样。哥哥这时不知从哪里冒了出来,他扔下手中的书包,双臂一抬把气球狠狠地抛向了天空,一阵初夏的风吹过,气球不偏不倚,不卑不亢地靠近了旁边的槐树上。只听“啪”的一声,气球不出意外地被树上的刺扎烂了。五月的天空很美,院子很静,只有一个还未长大的弟弟在向另一个还未长大的哥哥讨要什么。 (二)冬天的雪下得很厚很白,每到下午的时光我会偷偷地拿一本书去村西边没有水的沟边上小坐一会,看看书,发一会呆。再不然会装作大人一样地背着手去被雪覆盖的麦田里走走,这也许就是所谓的“踏冬”吧。谁能想到如此小小年龄竟然会有什么忧伤的事件呢?现在想想,真是傻瓜一个。 (三)三弟还未夭折时,我们俩几乎天天打骂。那时我刚刚学会了点汉语,每次与三弟吵完架,我都会去厨房的灶炉里拿一个还未燃尽的木炭在墙壁上写上“新新是只小狗”等之类的骂人话。三弟还小,不曾认识这几个字。但是他从我不怀好意的笑容里得知墙上的字是骂他的,他便哭着向母亲告状。可惜母亲也不认识字,但是她会拧着我的耳朵让我自己去把墙上的黑东西整干净。三弟这时会在一旁咯咯地笑个不停。 (四)高考时是在外地,和同学租住了一个小旅馆。小旅馆的隔壁是个棋牌室,店员只有一位与我们同龄的女孩。女孩很美,脸蛋白净,穿着朴素,后面托了一条长长的辫子。想象不到她为何来这里做事,可能是自家的店面,也可能是早早地休了学出来打工。虽然这样想着,但心里仍有一丝丝的爱恋之情。旅馆的附近只有一个公用厕所,男女通用。我们这些学子刚来这里,有点水土不服,时常闹肚子。于是厕所基本上被我们占用着,这时会看见女孩在厕所门口等个不休,那样子真有点让人心疼。在不考试的时候我们几个便去棋牌室小玩一会,有时少人时她便主动来凑数。三日过去后,我们几个坐车回乡,她出来目送了下,那样子仍然让人难忘。不知为何那些年让我们难忘的女孩背后总是会托着一条又长又大的辫子,她的名字统称为小芳。 (五)那年那月那日我和哥哥去村西边的河边放羊,下午的时候下起了大雨。于是我俩趁着大雨偷遛进去了村里的苹果园里摘了几个,这时羊儿很听话独自回到了家。当我和哥哥冒雨走到了家门口时,母亲和一群羊正在大门口避雨。原来大家的钥匙在哥哥裤兜里揣着呢。打开门进了屋,母亲随手把门关上,手里拿着一把手指大小的树条。我和哥哥躲在墙角里,母亲先打的哥哥,树条抽在哥哥的身上时发出了“啪啪”的声音,与电视剧中狱卒抽打犯人时一样难耐。哥哥很不经打,第一下时他就哇哇大哭了起来。好在我还算比较勇敢,在第二下时才哭出声来,不过哀嚎声比哥哥大多了……五分钟后,屋里只有三个人的哭声在徘徊,屋外只有风声雨声在肆虐。 (六)第一次出远门坐火车时我十八岁。火车票是父亲买的,我随着浩浩荡荡的人群从菏泽火车站挤上火车,父亲站在站台上默默地看着我,时不时地说把钱放好,渴了就喝水,到站后给家里打个电话。我那时没有感动,没有厌烦,只是感觉这是一种最普遍的亲情,没什么好倾诉的,只在这样的夜晚想起时会感到心酸。在火车上,特别是在晚上时,人们都睡下了,连列车上的叫卖啤酒饮料的人都懒得来回走动了,我睡意全无,一遍又一遍地打量着睡下的人们,他们是谁?来自哪里?要去哪里?于是这样的问题会困住我一个多小时,就连手里的书本也吸引不了我。很难想象类似我这样性格的人在列车上给别人的印象是什么样?是否如我一样会在心里说一句:你好,陌生人;再见,陌生人。 (七)真好,我的初恋与初吻是在海边进行的,而且她也是。与她相见是在黄昏,威海的海边黄昏真美,潮水很低地在脚下爬来爬去。这样的情景在以后的日子再也没有了,而且她也成为了他人妻。一次在很晚的时候,极度伤心的我打通了她的电话,不是因为想念,不是因为爱情,是一种说出来的友谊,也只有她这个异性能在大半夜时倾听我这个异类的多半无聊的哭声。那晚她的男人并不在身边,这样的事情只有一次,也仅有一次。生活,原本都把我们改变了,结了婚的男女友谊不会纯洁的,除了永不相见的网友。 (八)说起网友,必须要提起几位异性网友。我有一个习惯,不喜欢与陌生人聊天,而且不会主动加别人为好友。但偏偏有几位是例外的,而且年龄都稍长我。冬冬,一位很活泼的广东女孩子,是在天涯上认识的。与她谈话并不投机,原因是她太活泼了,而且夜生活挺丰富,只有一次我提起自己要单独去西藏走一趟,要写篇与众不同的游记。她听了也要闹着去,我只发过去一个“呵呵”便拒绝了她。从那以后两人便没有再联系,二个月后我无意中查看好友时,她已不在列表中了,估计是把我彻底给删了。 美丽是位长相并不美丽的女孩,地道的胶州半岛人。她应该是我的第一位忠实读者,那时我在百无聊赖之时正写着百无聊赖的半纪实小说《乡村宅男的都市生活》,很巧的是小说中的内容与地点都令她熟知并相往。与她聊了会天,得知两人都喜欢烹饪,而且租住的房离得也很近,于是她有时会有意无意地约我去她家串串门,做个家常便饭,也算是认识下交个朋友。这个时刻其实一直闲着的我只能装作忙来推辞掉,久而久之在网上相见便不再相识了。 不喜姐是典型的东北女人,性格泼辣,且喜欢饮酒。与她相识可算是有点缘份,而且至今我仍把她当作亲姐姐看待。很显然我这个内向沉默的人自小就没有受人疼爱过,所以一旦遇到了一位懂自己且稍长的女人便会很珍惜。这种情感绝不是什么姐弟恋,我本人很传统,也最反感那些不伦之恋,所以我现在除了对一位远在天涯的女孩有爱情之意外,其余的皆属亲情。不喜姐属于漂泊一族,从辽宁漂到青岛来做字画、茶叶生意,我很理解她这种女强人般的创业精神与思想。很多时候我们在网上并不相见,有时会一二个月不联系,但是一旦说起话来仍是如上班时相遇隔壁的邻居亲切,话题也多,而且两人会把最近不高兴的事与高兴的事都通通抛出来分享下。去年过年时,夜半失眠,独自泪流满面,想找人倾诉一下,这时不喜姐在线,一股脑儿把烦心事全都说给了她。她很认真地帮我分析与劝导了一番,我像个做错事的孩子一直低头聆听大人的教诲。那晚北风很大很冷,天气预报说有雪,但是一直等我睡着始终没有下。前几日我有事去了趟青岛,因时间紧没有去看望她,给她发了短信说明情况。她生气了,原本很期待我能到她的店里坐客,谈谈天涯聊聊“船员”的,但现在却由于我的失误安排终不能见。 有些人有些事,见或不见,做或不做都是顺其自然比较好。不见其容,但闻其声,也是人生的一种情缘。原谅我,那些不曾相见的好友,我只不过是长河一水匆匆而流过,始终不会在你们的生命中留下涓涓之源。 (九)一个人无聊的时候喜欢去二个地方,一个是教堂,一个是书店。这二个地方一个相对肃穆,一个相对安静,前者是人多,后者是书多,无论是人还是书,我都喜欢在特定的地方遇到特定的一群人一类书。很小的时候跟着母亲去村西头的教堂,那里本不是教堂,是一间破烂不堪的院子,泥土墙,青砖房,屋子里面狭小而阴暗,只有在布满灰尘的墙壁上挂着几幅圣母玛利亚与耶稣的画像,屋子的中央是一支被粉刷成红色漆的十字架。还很小的我一点也不懂事,特别是听着母亲与那些农村妇女祷告时的样子有点好笑,她们声音似哭,闭目跪膝,像要诉求的样子。后来我在书中才明白那是信仰,真正的精神信仰。 (十)旺财是条狗,应该确切地说是条沙皮狗。第一次到朋友家串门看到了旺财,大肚子小眼睛,走起路来很将军风采。我抽了根烟要与旺财合张影,话说会来我这几年与别人合的影也没有跟旺财的多。照片很快被洗了出来,我挑选了一张自认为不错的相片珍藏了起来,背后写上:烟,旺财与二岩。 (十一)几个月前的晚上喜欢喝着咖啡,十点之后开始写作。几个月后的今天却改变了许多,生活依然忙碌,喝咖啡的时间却少了许多,写作的时间更少。第一次有半个月没有写下一个字,今天把心情调整了下,把余生良好的习惯要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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