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出台反洗钱监管指引,未来或定性为商品类交易平台。
目前,国内关于比特币的监管文件,只有2013年12月5日央行联合其他四部委发布的《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289号文),规定现阶段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开展与比特币相关的业务,不得以比特币为产品或服务定价。
周学东透露,接下来陆陆续续会有一些更加具体的监管政策出台,比如关于反洗钱方面,会有一个监管指引推出。该指引已在征求比特币交易平台的意见。
另外,参与监管的机构不仅仅是央行,目前比特币已经纳入了全国互联网金融整治的范畴,会有多个部门共同参与协调监管。
“对于交易平台的监管,不是单一部门的单一监管,一定是综合的。各部门从各自职责的角度都参与进来,实施功能监管。比如说税收的问题,肯定是税务部门监管;超范围经营的问题,工商部门监管;涉及虚假宣传的问题,从《广告法》执法的角度,也是工商部门监管。”周学东说。
今年1月开始,央行营管部对比特币交易平台进行了持续的现场检查,两个多月来,陆续通报了相关平台存在的问题,比较突出的是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部分机构涉嫌违法从事金融业务,包括融资融币、连续交易、集中撮合等;二是这些机构基本上还没有建立反洗钱的内控制度和内控措施。
周学东对第一财经记者强调,现有的比特币交易平台并不能称为之交易所,只是一个网站,一个交易平台。“如果是交易所的话必须经过行政许可,由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才可以。不少人把比特币等网络交易平台当作交易所,实际上这是两码事。”他称。
更进一步而言,他认为,“未来如果是定性为商品类的交易平台,则需要地方来批准。如果想成为交易所,则需要证券部门甚至国务院来批准。但是,比特币作为一种网络虚拟商品,交易所被批准的可能性并不大。”他建议,从长远来看,一定要纳入地方管理的商品类交易平台的监管范围,由地方金融办(局)实施主体监管或机构监管;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证监局、保监局、工商局、税务局等实施功能监管。
与此同时,国内现存的交易平台的格局或许也会逐渐发生变化。周学东表示,目前国内几家规模最大的比特币交易平台,如果未来继续合法存在的话,市场肯定会呈现出一定的集中,有些机构的市场份额会提高;而有一些小机构,面对严格的监管,可能赚不到什么钱,因此将会丧失生存空间。早前,大多数平台都是打擦边球,靠收取资金占用费,也就是通过融资融币的方式赚钱。现在看,这些做法都是违规的。
周学东指出,从短期来看,也要划几条红线,比如不得采取杠杆交易、融资融币,不得采取免交易手续费的方式推高交易量、操纵交易价格,不得违反反洗钱规定或者参与洗钱,不得违反外汇管理规定,不得将比特币作为支付工具代替法定货币来用于支付结算等,不得偷逃税款,不得进行虚假宣传或进行非法传销,也不得违规开展证券、期货等金融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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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资料来自网络(2017-03-13 第一财经日报),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