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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问云南省高院:没有申请再审却再审?立案在后却裁定在前?【转帖】(转载) [已扎口]

楼主:花开花落花谢了 时间:2014-07-24 20:13:42 点击:347 回复: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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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问云南省高院:没有申请再审却再审?立案在后却裁定在前?【转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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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chuanjiuqunzhong 发表日期:2011-3-27 21:33:54  


  (呼吁全国读者关注热线:13708632418)

  我是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某单位的职工王女士,关于我投诉云南省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耳鼻喉科主任后群(主任医师,医学专家,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和云南省个旧市人民法院法官赵丽萍以及云南省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法官王丽仙在我与理发店老板娘覃忠瑜侵犯我生命权、健康权和身体权纠纷一案中涌现出的诸多执法不公、有法不依的行为的帖子通过天涯、新浪、凤凰、网易等论坛发表以来,读者超过了100万人,《生活新报》等媒体介入采访,全国读者对后群专家和赵丽萍及王丽仙法官如此做法表示强烈愤慨和谴责。
  但是,在铺天盖地的网络监督下,我却得到了一个在中国的司法审判史上都极其罕见的匪夷所思的结果,我只是向检察机关申诉,请求检察机关依法抗诉,并没有请求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而云南省高院却自行立案审查,最终下达了《民事裁定书》,驳回“再审申请”。
  我的案件还处在检察机关立案审查阶段,检察机关最后结果如何?还没有给我一个说法。云南省高院的法官曾经就我投诉赵丽萍、王丽仙的诸多执法不公,有法不依的行为给我来电说,要我交一个再审申请书给省高院,我考虑到这是检察机关已经立案的案件,我就拒绝向省高院递交再审申请书。面对我控告医学专家后群和赵丽萍、王丽仙的诸多不良行为曝光之后,云南省高院不知是不是杜撰了再审申请书?更加让人瞠目结舌、目瞪口呆、大跌眼镜的是:云南省高院是于2009年11月16日下达《受理通知书》决定受理,而驳回“再审申请”裁定书的时间却是2009年9月25日下发的(裁定在前、受理在后)。
  在伪造我提交了“再审申请书”之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在前,立案在后。”是谁导演了这起滑稽的司法游戏?我们通过网络继续控诉覃忠瑜、后群、赵丽萍、王丽仙的不良行为,将云南省高院“裁定在前,立案在后”的证据曝光于天下,我们也知道(估计)云南省高院将以“疏忽大意,日期大错,不存在裁定在前,立案在后的问题”而欲将其“合法”化。
  可能出现的这种解释能够站稳脚跟吗?请全国网络读者高度关注云南省高院为此可能作出的解释。全国网络读者和法学专家,我们将及时报告云南省高院的答复,请你们一如既往的关注。
  《鸡蛋修补耳膜?一场由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医生导演出来的离奇官司》阅读地址
  网易http://bbs.money.163.com/bbs/shishi/154119655.html
  凤凰:http://bbs.ifeng.com/viewthread.php?tid=4210187

  受害人王女士
  2010年3月22日

楼主花开花落花谢了 时间:2014-07-24 20:14:28
  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必须依靠法律来维护,这是法律的本质,如果公平得不到维护、正义得不到伸张就根本谈不上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我国曾经花了几十年的时间不断探索和完善我们的法律体系,而今天的严酷现实告诉我们,仅仅是完善法律体系还远远不够,有法不代表“法行天下”,而真正的法制是建立在社会道德体系之上的,当社会道德正在“堕落”,再完善的法律体系也没有人去执行......
  如果连执法部门都不按法律法规办事,那法律法规制定了还有什么意义?法律的执行必须具有严密的逻辑性,从而才能让人信服

作者 :百科全书321 时间:2014-07-24 20:31:42
  公开事实,维权到底;团结起来,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奋斗!
作者 :冤民悲伤成河 时间:2014-07-26 10:58:39
  云南省的公仆们:请你们不要再装聋作哑、置若罔闻、视而不见,听而不闻,不要对这些冤假错案熟视无睹,希望你们能认真对待这些老百姓的诉求,切实解决一下老百姓的冤假错案!!!不要口是心非,应该言行一致。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作者 :冤民悲伤成河 时间:2014-07-26 18:03:43
  每一次泪干,都是远方的呼唤;每一个指颤,都是天边的呐喊。

  我们是以自己的武器方式——鼠标利箭,被链接成千千万万个正义力量,汇成强劲而坚实的反腐长城!!!

  时代风暴——网络反腐!!!

  加油!加油!加油!——网友们!!!


作者 :冤民悲伤成河 时间:2014-07-28 07:44:34
  老百姓打官司难啊!!!
作者 :百科全书321 时间:2014-07-29 08:37:11
  习近平总书记说:“我们要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决不能让不公平的审判伤害人民群众感情,损害人民群众权益。”(2012年12月4日在宪法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作者 :百科全书321 时间:2014-07-30 08:54:22


  大快人心!斩草除根,险恶务尽!坚决拥护中共中央依法严办周永康等腐败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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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周滨一家人的结局来说,及其他父亲(周永康)的命运,用红楼梦里中一首《好了歌》做为最后批示,我感觉太贴切了:陋室空堂,当年笏满床,衰草枯杨,曾为歌舞场。蛛丝儿结满雕梁,绿纱今又糊在蓬窗上。说什么脂正浓,粉正香,如何两鬓又成霜?昨日黄土陇头送白骨,今宵红灯帐底卧鸳鸯。金满箱,银满箱,展眼乞丐人皆谤。正叹他人命不长,那知自己归来丧!训有方,保不定日后作强梁。择膏粱,谁承望流落在烟花巷!因嫌纱帽小,致使锁枷杠,昨怜破袄寒,今嫌紫蟒长。乱烘烘你方唱罢我登场,反认他乡是故乡。甚荒唐,到头来都是为他人作嫁衣裳!
作者 :中国维权大师ABC 时间:2014-08-04 14:52:04
  古人说:“凡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一个人只有敬畏法纪,才能慎初、慎微、慎行。反之,如果目无法纪,必然迷心智、乱言行、丢操守。纵观一些落马的贪官,无不是让贪欲蒙蔽了理智,让权势淹没了敬畏,一步步失守法纪的防线,最终走向蜕变腐化、违法犯罪的深渊。这警示每一个党员干部,在党纪国法面前,要心存敬畏,不要心存侥幸。心怀敬畏,才能慎始敬终;警钟长鸣,才能警笛不响。
作者 :给猪打针2014 时间:2014-08-05 10:12:48
  正义----迟到了;但永远不会缺席!!!支持楼主给力顶!!!
作者 :伟大的网站a 时间:2014-08-07 09:12:14
  台上高喊反腐败,
  台下坚决护腐败.
  台上大讲落实信访条例,
  台下不执行信访条例.
  两面都能做到"炉火纯青",
  今天的权力者不愧是"特级演员

作者 :伟大的网站a 时间:2014-08-08 09:19:01
  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公平正义就无从谈起,此时,法律意志屈从于权力意志,而这个国家的每一个人将都有可能成为法律意志屈从于权力意志的受害者!

作者 :淡看世事去如烟 时间:2014-08-09 21:24:24
  人生是一趟单程车,我们最应该做的,就是好好善待自己,珍惜今天,期待明天。那些走过的,错过的,都不再回来;丢掉的,失去的,都不复拥有。所以我们不要走得太匆忙,该爱的要用心去爱;该留的,要真诚挽留;该感受的要充分感受,该珍惜的要好好珍惜。该记得记下,该忘的忘掉,来的欢迎,走的目送,不以物喜,不以己悲,泰然若处,冷暖自尝。
作者 :冤民悲伤成河 时间:2014-08-10 10:13:58
  顶贴进行曲

  词:兔子00007
  曲:飞毛腿乌龟



  演唱:著名公高音演唱家爱国者雄鸡

  网友们快行动起来,奔向那维权的前方,听吧,维权的号角已经吹响,看吧,帖子的点击率在上升。我们跟着共产党敲起键盘,我们誓死保卫公民的权益,我们决心把腐败者彻底埋葬。我们要和网友在一起筑起那铁壁铜墙,全国网友团结起来,迎接网络维权的胜利曙光。顶贴!顶贴!点击率在上升,网友们,网友们,快轻捺鼠标,奔向那网络维权的第一线!
  ——————————————————————————————————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云南省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云南省个旧市人民法院的法官的确是世界上最恶毒的法官!!!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云南省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云南省个旧市人民法院联合起来制造冤假错案,是世界上最腐败的法院!!!


  云南省个旧市人民检察院和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形同虚设、徒有虚名!!!根本不配称为人民的检察院!!!
作者 :冤民悲伤成河 时间:2014-08-11 13:00:17
  云南的司法腐败已经到了登峰造极、空前绝后、史无前例、惊世骇俗、匪夷所思、令人发指的地步了!!!
作者 :冤民悲伤成河 时间:2014-08-13 20:20:54
  嘉靖年间通州告急,皇帝杀了大司马丁汝夔,官员们叹息仕途险恶,其中一人笑曰:要是一天杀一个我就不当官了,要是一个月杀一个,我还接着干。

作者 :吾在行走江湖 时间:2014-08-13 20:35:56
  顶!就是一个警告,一个宣言:不要以为权力和黑金能摆平一切。在这个时代,一切见不得人的东西,都是有可能被曝光的。顶!

作者 :春花秋月一帆风顺 时间:2014-08-16 09:21:06
  相信网络的力量,相信网民的力量,相信呼声的力量,我们携手,讨伐不公,维持正义。

作者 :腐败者在劫难逃 时间:2014-08-17 08:52:28
  司法公正向来是百姓关注的焦点,要做到这一点必须有好的监督机制和相应的法律,对枉法裁判同盟一定要严厉打击,让他们不敢以身试法!!!
作者 :早晨薄雾 时间:2014-08-18 07:56:19
  声援正义维权的网友们,你们是民族的脊梁,社会的良知,未来的希望,世界因为你们而美好!
作者 :张自明举报 时间:2014-08-19 18:05:14
  纠正冤假错案不能列入反腐清单,保障人权只是一句空话。
作者 :冤民悲伤成河 时间:2014-08-23 14:26:56
  习近平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

  ■决不允许对群众报警求助置之不理

  ■决不允许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

  ■决不允许滥用权力侵犯群众合法权益

  ■决不允许执法犯法造成冤假错案

作者 :冤民悲伤成河 时间:2014-08-23 18:55:10
  新闻链接:盘点2014年1月至8月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布的查处政法机关违纪违法案件:

  http://www.ccdi.gov.cn/gzdt/ajccdt/

  7月29日,鉴于周永康涉嫌严重违纪,中共中央决定,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由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其立案审查。(中纪委)

  8月18日,江苏省连云港市副市长、公安局长陆云飞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江苏省纪委)

  8月17日,河南省新乡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孟钢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河南省纪委)

  8月12日,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宋景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组织调查。(辽宁省纪委)

  8月7日,海南省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郭彪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海南省纪委)

  7月20日,天津市政协副主席、市公安局局长武长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中纪委)

  7月23日,湖北省襄阳市委常委、市公安局长夏先禄因涉嫌严重违纪,正接受组织调查。(湖北省纪委)

  7月15日,辽宁省纪委对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张东阳涉嫌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日前,经辽宁省纪委常委会决定并报辽宁省委批准,给予张东阳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辽宁省纪委)

  7月14日,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威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在接受组织调查。(辽宁省纪委)

  7月2日,中央政法委办公室原副主任余刚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中纪委)

  7月2日,公安部警卫局原正师职参谋谈红被开除党籍(中纪委)

  6月30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周建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陕西省纪委)

  6月19日,青岛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原支队长黄兴风,因受贿罪、贪污罪被依法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青岛市纪委)

  6月17日,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原院长王志平,因受贿罪被依法判处刑罚,日前,青岛市纪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研究并报青岛市委批准,决定开除王志平党籍,取消其退休金和其他退休待遇。(青岛市纪委)

  5月30日,吉林省司法厅副厅长赵洪兴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在接受组织调查。(吉林省纪委)

  5月27日,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原局长宋建国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北京市纪委) 

  5月21日,湖南省纪委对岳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韩建国涉嫌违纪问题立案调查。(湖南省纪委)

  4月14日,陕西省延安市甘泉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王昌平因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陕西省纪委)

  4月14日,陕西省延安市甘泉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志秀因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陕西省纪委)

  4月11日,经中共安徽省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杨谋林的严重违纪问题予以立案。(安徽省纪委)

  2月17日,广东省清远市纪委会同清远市公安局对有关媒体爆料清远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局长凌子群涉嫌参与赌博情况进行了核查。2月17日,清远市纪委对凌子群涉嫌严重违纪问题予以立案检查,同时建议组织部门免去凌子群相关职务。(广东省纪委)

  …… ……




  新闻链接:中央政法委通报10起政法干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件(2月12日人民网)http://politics.people.com.cn/n/2014/0211/c70731-24327751.html




  新闻链接:中央政法委通报第二批政法干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件(7月9日新华网)http://news.xinhuanet.com/2014-07/09/c_1111535345.htm



作者 :中国维权大师ABC 时间:2014-08-25 11:46:13
  中国的法院是个指鹿为马的地方,法院的判决不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而是以领导意志为依据、以法官的个人利益为依据。


作者 :中国维权大师ABC 时间:2014-08-27 09:22:36
  习近平总书记说:“我们要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决不能让不公平的审判伤害人民群众感情,损害人民群众权益。”(2012年12月4日在宪法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说:“人民法院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2012年12月12日《人民日报》)

楼主花开花落花谢了 时间:2014-09-02 17:51:45
  让我们风雨同舟,坚持到底!
  用我们的帖子顶出公平正义!
作者 :腐败者在劫难逃 时间:2014-09-03 08:39:01
  公检法在当今社会中的地位就是三只超级大老虎,渎职枉法涉案官员就是一只只张开血盆大口穷凶极恶吃人的老虎,冤民们被这群饿虎围追堵截,成为他们口中的美餐佳肴,几乎很难幸免不被他们伤害。
作者 :云雾之都ABC 时间:2014-09-04 22:05:13
  作者:刘建群2012 时间:2014-09-03 23:41:02   云南省书记秦光荣[秦贪荣]紧跟薄熙来有造反之心,由于秦积极投靠薄并效忠称把云南打造成支持薄书记的坚实基地!
  ————————————————
  请问刘建群:你说的这些是真的吗???你有证据码???如果你刘建群说的这些是真的话,那么白恩培的今天就是秦光荣的明天了!不信走着瞧!!! 秦和白的结局肯定是一样的!!!
作者 :云雾之都ABC 时间:2014-09-04 22:05:32
  作者:刘建群2012 时间:2014-09-03 23:41:02   云南省书记秦光荣[秦贪荣]紧跟薄熙来有造反之心,由于秦积极投靠薄并效忠称把云南打造成支持薄书记的坚实基地!
  ————————————————
  请问刘建群:你说的这些是真的吗???你有证据码???如果你刘建群说的这些是真的话,那么白恩培的今天就是秦光荣的明天了!不信走着瞧!!! 秦和白的结局肯定是一样的!!!
作者 :捍卫尊严的女人 时间:2014-09-05 08:59:25
  习总书记指示: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决不允许执法犯法,造成冤假错案。让司法腐败无法藏身。要以最坚决的意志,最坚决的行动,扫除政法领域的腐败现象,坚决清除害群之马。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孟建柱书记指示:加大对政法系统,违法违纪和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不管涉及什么人、不论职务高低、都要一查到底,发观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最高法院决定: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纠正冤假错案。

  周强院长在青海、黑龙江调研时指示:“……要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六难三案”问题;以零容忍的态度和铁的手腕惩治司法腐败;……”。
  最高法院要求深入整治“六难三案”问题:“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

  最髙检察院书记指出:清理检察人员的违纪线索决不许捂着
作者 :科科何况 时间:2014-09-06 22:21:52
  云南该杀的不杀,冤假错案堆积如山,这是怎么回事?
作者 :投诉政府腐败 时间:2014-09-09 10:07:42
  中国人、中国梦、中国心,每逢佳节倍思亲。祝功德无量正义之神的天涯论坛的各位领导、各位版主、各位网友合家团圆幸福!中秋节快乐!一帆风顺顺顺顺!!!事事如意事事顺!!!恭喜发财发发发!!! 年年顺景福星照!!!事事平安好运来!!!
作者 :百科全书321 时间:2014-09-14 11:08:13
  法官是法律的忠实执行者,是法治精神的努力践行者,如果司法人员知法犯法,本身就不尊重法律、不信仰法律甚至践踏和背叛法律,何来司法权威?!

作者 :云南维权大师s 时间:2014-09-17 10:30:40
  五湖四海的正义人士在天涯论坛这个平台,维护合法权益,为正义呐喊。天涯论坛网超过“梁山”;天涯论坛网功德无量,工作人员是“好汉”!OK!正能量是永恒的!
作者 :门保周 时间:2014-09-21 10:59:36
  衙门少正义,官员多丑恶,草民维权难,世间缺公道!支持楼主维权!
楼主花开花落花谢了 时间:2014-09-26 10:25:16
  没有人性的云南三级“人民”法院,你们丧尽天良,肆意制造人间冤案,当你们开会时你们还有脸大讲司法公正吗?


作者 :闲晃闲逛 时间:2014-09-26 15:17:14
  这么多人不平事,要是组成群人数一定爆群了
作者 :月下夜色初2 时间:2014-09-28 10:48:22
  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公平正义就无从谈起,此时,法律意志屈从于权力意志,而这个国家的每一个人将都有可能成为法律意志屈从于权力意志的受害者!


作者 :讨伐贪官污吏 时间:2014-10-03 08:52:29
  只要权益受损!一告到底!决不妥协!依法维权,这是国家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利!
作者 :小花维权 时间:2014-10-05 20:26:15
  坚定信念:腐败不除,正义不到,冤案不纠,贴顶到底!!!

作者 :伟大的网站a 时间:2014-10-07 10:11:08
  为了社会的公平正义永远不停止合法斗争!愿你、我、他团结起来,彻底揭露隐藏在假像下的罪恶!相互支持,相互鼓励!顶!
作者 :给猪打针2014 时间:2014-10-08 10:43:38
  为了社会和谐,一直顶到公平公正。
作者 :万事顺意2014 时间:2014-10-20 20:49:56
  人生的境遇并没有绝对的好坏之别,福兮祸所依,祸兮福所伏。自性的清明、智慧,才是一切意念的本源。日月经年,世事无常;人生如月,盈亏有间。人生在世,难免有忠奸善恶,是非情仇,成败得失,荣辱浮沉。我们应当不逃避,不强求,一切随缘,任由世事变迁,宠辱皆不惊,以一颗恬然淡定的心,泰然处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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