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10日上海繁华的南京路发生难以否认的千人以上的群体上街事件。为何发生的?怎么发生的?诉求是什么?與情君观察如下。
一、上海商住两用新政,只得商不能住
5月17日下午,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发布《关于开展商业办公项目清理整顿工作的意见》,对近期广受关注的类住宅清理整顿工作进行了明确。意见显示,上海将停止审批公寓式办公项目,并重新审核尚未上市销售的项目。对已批未建的项目, 要重新审图,发现违反规范和标准的,应依法予以撤销调整, 符合规范和标准后,再核发规划、施工许可证。

简单整理上海发布的商住楼新政:
1:对于未销售的停止网签,全面整改,拆除居住功能(厨房,卫生间和夹层)
2:对于已售出未交房的这部分,拆除居住功能
3:对于已交房的,全面清查,列入违规建筑,督促整改,拆除居住功能,未整改的不能二手交易。
今年以来上海多次强调商住楼新政。重点是闵行和嘉定两区。要点是以雷霆手段禁止交易和要求整改,包括不让居家式装修,拆除上下水管道和煤气。目标是让商住楼回归商业本质。于是此类房产立即住宅类功能为0,出售转让为0。业主损失惨重。而上海的房价又是极高的,那么,激烈的抵触与对抗就上演了。

二、千人反楼市政策,上海南京路发生维权事件
上海住建委出的这个通知,关于商住楼的政策调整,实际是进一步深化改革楼市,也是房地产市场调控的一部分。结果导致的是原本游走在法律灰色地带的商住两用的房产(公寓式酒店)这个口子彻彻底底封死了。
对此,已购入商住楼的民众普遍不满意新政,多数网络评论调子是:不体恤民情,一意孤行,激起民怨。于是,相关的群体事件发生。

有网民“史迷___”这样说:“商住很容易退化为社会的渣滓,毕竟天生不是为居住设计,所以即使改了也会后患无穷,现在治理是正确的,百姓闹还是那个钱字,早点公布一个合理价格退还百姓结束事件。”
三、名词解释。商住楼和商品住宅有什么区别?
商住楼是指该楼的使用性质为商、住两用,商住楼一般底层(或数层)为商场、商店、商务,其余为住宅的综合性大楼。商住楼不分建设主体,不仅开发商可以建,非开发企业、个人也可以建,没有规定必须出售。商住楼的土地使用性质为综合用地,根据国家土地法规定,综合土地的使用权年限为50年。在上海,商住楼又被叫“类住宅”,售价比商品住宅便宜些。

网民分析为何购买这样的商住楼(类住宅)?
一是普通打工者;二是刚需。他们需要一个房子留在上海。但真正的商品住宅又买不起,或者其它某个原因购买“类住宅”。新政出台网民猜测:为的是挤出最后的刚需?怕是为地产市场面临的形势迫在眉睫出台的。还猜测,最终目标是房产税,商住现在游离在房产税征收对象之外,这个窟窿现在填上。
“店小二凯文”:我本来就是想买住宅,2013年准备买的时候,说社保要交满13个月,于是我们这种公司不给交金的,自己找公司挂靠自己花钱交社保,终于在2015年年底交满了2年社保准备过完年买住宅,2016年3月25日,一纸最严限购令,一刀切把我们关在门外,为了安家不得不买了没有学位,生活成本高,产权短的公寓哪里错了?
四、“类住宅”业主要求网签为界。网络评论显示戾气十足,不满情绪强烈。

“兜兜都知道M”:坚决请求上海市以销售(网签)为界线,开展类住宅整顿,不要伤害无辜群众!
“驱魔司六品员外郎林井雄”:就应该以517网签为界啊,帝都就是,只有魔都偏偏要追查到04年以后的都得改,这范围也太大了……
“Ryans2016”:苦了业主,几十万上百万 家里钱都拿出来 还背着房贷 最后买个仓库,老百姓一定不会就此罢休。
“诺一在路上_596”:收了卖地的钱,收了公民买房的钱,税也收了,吃饱了,钱赚的的差不了。一刀切,才不管多少人要死要活。
“杭州吴晟”:为什么不实行老房老办法、新房新办法?
“带着狗狗远行”:人艰不拆!买这样房子的大多不符合上海购房条件或者没那么多钱,政府真是要逼死百姓?
“莫小见”:这么多年监管不力,为何要让老百姓来买单。你改也就改了,法不溯及过往,非要激起民变么,强烈怀疑上海领导人的管理能力。
“犀牛哥5995368014”:这事情最大的问题,购房者什么都没有做错,没有假离婚,没有骗贷。。。甚至买房都后知后觉,一点没有炒房意识。普通人,看着楼书,作最正常的买房动作。然而,下场居然如此惨烈。这里一定有不对劲的地方。酒店式公寓在社会认知内就是正常的居住产品,无辜者不应随便被牺牲应该是最基础的社会共识。
“Andy_Guo_SH”:上海zf如果不去反思之前的政策,制度和监管出了什么问题,把皮球踢给开发商和业主就太不负责任了,zf应该去实地了解原委,出台公正公平的政策,这里需要给天津zf点赞,以是否网签作为标准进行整治是最为合理的。
五、非法把商办改住宅,怪谁?上海“类住宅”困局怎么解
今年以来上海发生多起因楼市引发的群体事件。房屋成了民生的幸福指向。

解决“类住宅”困局,网民“尹香武”说:每次社会重大变化,土地关系都是关键。上海的商改住和商务公寓新政策,引起这么大的反响,这应该提了个醒。原来的土地关系主要是农民,现在已经是市民了。农村的产值占比越来越低,只有大资金才能做农业。对个体来说,几乎都已与农业没关系了。必须要把土地工作的中心与重心转向城市。城市一套房的产值相当于一百亩农村的地是稀疏平常的,所以调整城市的土地关系一定要比农村的更慎重。商改住、商务公寓,在住宅用地占比太少、商务用地占比太高的情况下,事实上扩大了住宅的供应,有利于稳定住宅房价、并降低商物市场的风险。现在像上海这样的超大城市,公寓市场已经体量巨大,一刀切禁止,影响到的既有局面和市民利益极大。而且,随着我们国家进入新经济形态,物业的转型使用也将成为常态。连人都可以变性了,建筑为什么不能?废弃的厂房、多余的写字楼,改造变性成为公寓、酒店使用,这恰恰是一种巨大节约,禁止变性反而是浪费。城市不是死的、固定的,而是有生长和有调整的,这种具备适应性的城市才是最有希望的,才是有利于国家的。
网民“米苏yimi”对一刀切清理“类住宅”的建议:一是先冻结开发商违法所得款项(业主们的定金,首付,贷款和全款房款),贷款的可以停贷,为业主做配套行政支持法律援助。二建立第三方退款赔款资金池(业主已经不信任开发商)明确开发商按照市价退款和制定赔偿标准,由政府主导退赔工作。
六:言论观察及平息事件的與情建议:
1、没经济实力不挤在城市里苟且,这对于外来工何尝不是好言相劝。
2、平息上海商住楼事件的发生,唯要尊重实事,需要公平对待已购的未入住业主。虽然商住楼不是为居住设计,当初开发商改建成商居时,有关部门就需要令行禁止。然而,商住楼(公寓式酒店)却成了燎原之实,目下以雷霆手段一刀切解决,显得很没有解决问题的诚意,反而增加戾气和对抗。网民“陈耳东123”在微博里这样质疑:“商业用房都有上下水管道和煤气,为什么商住房不准有?你们的整改既歪曲民意又强奸法意,你们有什么权利如此无法无天?”一般网民会有这样的看法:“百姓生活也不易,一刀切的改令真的会引起众怒,为什么不能缓和一些呢,设定一个时间界限,让还没开始冒险的人知道这险不可再冒了不就行了吗?人家现在百万房款已交,突然房子被改的无居住功能了怎么办?”这就是欲哭无泪呀。于是有网民“Harvey不是Dent”这样说:(新政)核心点根本不是什么房什么性质,而在于政策随心所欲,朝令夕改,没人买的时候鼓励买,买的多了随时一刀切,哪天是不是随时出政策没收老百姓家产?
3、最后建议购房者:买房要谨慎,千万不要钻政策的空子,有空可钻指不定哪天这个空就被堵上了。比如小产权房。以前虽然没有明文规定禁止的,但是钻政策空子明显就可预知不受保护,迟早要被整改,甚至网签也不能代替“过户”,所以还是不要去冒险,老老实实地购买政策允许的商品住房。
栏目策划:天涯舆情中心 本期责编:周谷子 微信公众号:tyyq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