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舆情概述
7月23日,据四川省彭州市公安局官方微博消息,近日,四川彭州一老人骑自行车过马路时不慎摔倒。而后,一名骑着自行车路过的学生停车,热心地问候伤情。不过,老人却称是学生将其撞倒。经警方调取监控查明,老人系自己摔倒,学生并未与其碰撞。警方随后对老人进行了教育。
二、舆论反响
1.群情激奋,纷纷谴责老人
@西街淑女:尊老爱幼是美德,为老不尊是缺德
@lay007:年纪这么大了,扪心自问,真不害臊吗?
2.老人涉嫌敲诈,应该治罪
@小强:我觉得应该判刑,这是一种挑战全社会道德底线的行为。
@蔚健-民_766:这个老人摆明就是想诈钱,应该对这老人刑拘15天以上,杀鸡儆猴!!!如果不刑拘,中国哪里有人再敢做好事了!!!希望政府还一个中华美德!
3.处罚太轻,对社会风气扭转起不到任何作用
@hjawei:诬陷没成功的结果就是教育一通,下次继续!低风险,高收益啊。
@Mr凌大大:典型的讹诈~为什么只是批评教育!!!?难道是因为是老人才不入罪吗?这样轻描淡写怎么能震慑哪些其他的讹诈的扶不起的老人?
@小瓶子6517:讹成功就能骗到包括住院费等各种补偿费用,讹不成功就仅仅被教育一下,不亏本的买卖,没有风险,只是道德没了,然而道德值几个钱,然并卵!法律才有强制性,可是此处没有相关法律约束,就这样了!
4.法律不健全,建议尽快立法
@杜立巴:法律不健全还要假装蒙上个道德头巾!这样的证事齐全,直接公诉审判,以危害公共安全,扰乱社会秩序,敲诈勒索全给它用上,一人伏罪坐牢,全国歹恶安定!这才是法律维护道德,伸张正义!
@Messi丫:如果中国还不制定对这些老无赖惩罚的法律,那么中国就会成为别的国家的笑柄。
5.献计献策杜绝“讹人”
@1099810570:何不在社区等范围设个红黑榜,制定标准:助人的,做善事的上红榜,损人的、做恶的上黑榜。
@xtc998906:建议对于这种诬陷行为追责!如果刑法过于严厉的话,至少应该治安拘留+罚款,而且得留案底+诚信记录!
@界湖是北京:我建议以后遇到这种碰瓷或者讹钱的,就用罚款好了,只要有监控证明他们是讹钱的,他们要多少钱,就按那个金额的十倍来罚好了!
三、舆情点评
近年,关于讹人老人的新闻几乎每隔一段时间都会出现,“扶不扶”也成为最热话题之一,舆论风向呈一边倒的指责之势,然并卵,相关部门的处理结果显然与舆论预期相较甚远,基本上批评教育后“放行”。如此处理则是对社会道德体系的最直接冲击,社会道德沦陷,人心终将不古,而网友也不禁感叹“助人本为乐,奈何囊中羞涩”。
那么,警方对老人的教育处罚依据为何?是因“老而不咎”,还是以人为本,抑或因“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而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批评教育了事?看似“无关痛痒”的小事,而“宽容大度”教育的结果,影响却是深远的,对社会道德和人性的冲击是巨大的。警方一贯的“宽容大度”,致使防范讹人事件的最后一道防线形同于无,没了法治的约束,讹人者如脱缰的野马,肆意而为,甚为猖獗,他们不断突破道德底线,践踏着人性的温暖。
在舆论谴责老人的不良行为,对警方的教育处理不满的同时,@光影森林 指出老人“讹人”频发的根源在于,“社会潜流绑架了社会大众的正常意识形态”,部分老年人身上所体现的种种不良行为,正是被这种“社会潜流”俘获,正是诸多社会问题的体现。
有众多网友提出疑问,“这个社会到底怎么了?”,“人性的良知到底哪里去了?”。对此,不少网友献言献策希望能找出方法,还社会清明,杜绝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因而,有网友认为应该发挥社会信用体系的作用,对不良行为者记录在案,并在养老等各种社会福利上予以体现,或处罚或限制等。也有网友认为设立红黑榜、“违法成本对等”等诸多方式方法,也不失为一种很好的措施。
“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美德也应对人对事,对于倚老讹人者,相关部门应注意到其深层次的影响,担负起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职责,认真听取舆论的声音,不因人老而手软迁就,秉承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原则,在法律框架下还当事人一个清白,不放过任何一个“讹人”者,如此,才能还社会一份清明,人性的良知才不至于泯灭,社会道德才不至于沦丧,人情才不至于如此冷漠,人有危难才会有更多人敢于出手相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