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南京南站内发生一起惨剧,一名男子横穿两个站台之间的轨行区,被正在进站的高铁列车挤压,下半身严重受伤,不幸身亡。据了解,男子27岁,重庆人。在事情过去几天后,3月29日22点24分,微博上一名网友自称是男子的亲妹妹,坚持称男子是掉下了站台,并称对网上传言无法接受。

从关注度走势图分析,曲线从26日开始出现波动,由于同之前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园下车和宁波雅戈尔动物园逃票翻入虎园两事的性质雷同,因此在27、28日,走势出现了几乎平直的小高峰态势。不过也由于前两次类似事件已经消耗了舆论的同类关注心理,所以29日出现了明显的探底走势。但是29日,一名自称是死亡男子妹妹讨说法的微博出现,导致曲线图迅速攀升,关注数量级甚至超过原事件。截至目前该微博用户的单条微博转发量已经近三万次,评论达到五万四千余条。

从来源统计图分析,微博是主要的传播和讨论平台,占比87.33%。

根据微舆情对该条微博进行的水军分析显示,疑似水军用户占比近五分之一。虽然不占主导地位,但是这样的比例仍然可以说明,该条微博的横空出世背后存在某些力量的有意炒作。

从微博转发层级分析,各级转发均有相当程度的分布占比,说明该事件在微博舆论体系的渗透率和讨论度较高。

在舆论方面,因为两次老虎伤人事件,已经让受众形成了“违反规则就应承担后果”的认知共识,所以事件前期的舆论风向并不过于激烈。但是讨说法微博的出现,无疑是刺激了舆论的情绪神经,因此当前评论内容表现较为负面。
1、要求男子家属方对高铁方和受影响乘客进行赔偿
夜莺夜影:希望博主能够赔偿你哥擅自进入轨道造成列车晚点的经济损失,以及破拆和维修站台所产生的费用。
仙贝酱的小火山:车上乘客因为此时承担的时间价值也请一并赔偿,谢谢!
酱口咸味君:在日本跳轨自杀都要付高额的清理费的。
漫卷旗云:一堆说人死为大的屁话的都是水军吧?谁告诉你人死了就没事了的?没学过法律吧?法律告诉你:人死了只能免除他的刑事责任,免不了民事责任,也就是说如果此人有遗产的话,应当在其遗产范围内赔偿铁路部门的损失。
笨啊笨笨猪:一个大学生啊,没有受到良好的教育所以不懂擅自进入轨道的危害,希望博主线赔偿你哥的行为造成列车晚点以及及消防出动和维修站台的经济损失,然后我们一定会看到真相。
快乐画桥:第五十八条因铁路行车事故及其他铁路运营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人身伤亡是因不可抗力或者由于受害人自身的原因造成的,铁路运输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 违章通过平交道口或者人行过道,或者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造成的人身伤亡,属于受害人自身的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

2、呼吁停止对死者家属的人身攻击
Highkick_Venus:逝者已逝,家属已经承受了很大的打击,就不能多一点怜悯之心吗?就算你做不到,也不要用语言暴力伤害已经承受伤害的逝者家属。
浮海望沙:有没有点人文的关怀,这么冰冷的话。换做你亲属下去了你会这么说么?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Sadguysu:人家那里说要赔偿了?要的是说法,要的是那30秒到底发生了什么。都没有清楚之前一个个简直了解了全部时间经过一样个个跳出来指责,也是够了。
3、认为死者妹妹走了一步臭棋
幸福小小的太阳5871:明明自己不遵守规则,还说没有工作人员制止,你哥是三岁小孩吗?一个成年人不知道什么是危险的吗,需要别人时时提醒吗,本身是值得同情的,你这样说只会让别人唾弃。
花kai花又落:本来还有点同情死者家属的,但现在看来好像我多虑了。
我又双叒叕改名惹:这是开始要讹钱的节奏啊。
4、质疑讨说法微博为何要放自拍
Xixi_________:我只想说这种po放自拍到底是为了啥?
秋雨荡漾括弧笑:哥哥死了也不能阻止你发张可爱的自拍。
紫樱花落三分春意:同感,作秀不要太过了,一边说自己好难过伤心,一边发张嘟着嘴的自拍,这讹钱也太不专业了吧。
佳鹿_宝:她可能是为了证明她和她哥长得一样。
5、指责水军带节奏要钱太明显
cherish0728:还艾特了南周 目的很明显
连云港公交迷之家:一哭二闹三要钱 下面有些水军带节奏的 人在做 天在看
兰色夜风:不能赔!依法治国,让水军死滚!
王秒秒同学:能不能请点高级的水军,全都在说真相真相的,太低端啦。我只想问,那么多因此晚点而造成损失的旅客权益如何解决?列车大面积晚点造成的运力损失调度资源损失如何解决?南京南站台破损修缮工作的费用如何解决?
滚滚日天:昨天才刚注册的号,微博引导舆论的方式也真是666,博主还专门给点赞,辛苦啊
海哥V587:“要求真像”买水军也买点质量高点的吧,不求扎心至少也得走心吧,尽是弄些半文盲,就打4个字还能有个错别字…“像”这种评论,给1毛都贵了!
6、铁路部门应该承担责任
托尼富:如果南京高铁真给赔钱,也是依法行事,类似于闯红灯被撞死了,司机虽不承担主要责任,但是次要责任也是有的。

7、对死者行为的解释

类似事件的不断上演,一个话题也被不停的提起,为什么总有人不守规则。不仅是在国内的中国式过马路、随地吐痰、插队逃票,甚至出了国门也不改分毫,以致于“黄祸”成名。不管是因为素质、因为人性、还是因为骨子里小农意识的浸淫,这样的思维一直存在于相当一部分的国人心中。人们总说“无规矩不成方圆”,但是对于搭建在社会运行体制中的规矩框架所能带来的好处,某些人难以认知。反而,违反规则却能带来的明显的利益、方便和心理高潮。实用主义和功利主义是最好的解释,规则有利就遵守,规则无利就去打破。而且,某些规则并没有明确的监督惩罚机制,再加上法不责众和从众心理的裹挟,规则并没有什么现实的约束力。
同时,社会生存压力和节奏导致的群体性焦虑、花钱走后门就能办事等现实社会的影响,也给了违反规则行为很多客观理由。
另外,由于违反规则群体的存在,一些单位机构或者遵守规则的民众反而成为了弱势群体。之于单位机构,如同医闹等事件,为了避免影响声誉或者某些领导为了个人政绩脸面,以闹获利已经屡见不鲜。之于个人,如同插队,秉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明哲保身思想,只能敢怒不敢言。这样不合理法逻辑的强弱倒置,也在无形中纵容了违反规则行为的肆意和泛滥。
从某种意义来说,规则意识是法律意识的基础,每一次践踏规则的行为都是对法治社会的蚁蚀,最终就如同鲁迅笔下的雷峰塔一般,默然倒塌。
最后回归舆情事件中,不管讨说法的妹妹意欲如何或者是否有造假带节奏的嫌疑,也不管起因于一次违反规则的行为,最终都应在规则和法律内得到处理,并且保证和保护遵守规则群体的利益和心理。毕竟生命总应得到应有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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