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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情聚焦】“扭颈”被指杀人招 珠海警方处理不及预期为何仍获点赞?

楼主:天涯舆情 时间:2018-03-07 16:44:49 点击:1111 回复: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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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一段黑衣男子“背后扭颈”一身着制服男子的视频引起关注。据悉,目前网上流传两段视频,一段10秒,另一段较完整为2分24秒。视频显示,身着白色上衣和黑色上衣两男子殴打一身着制服男子,旁边车上有孩子大叫“爸爸不要打人”。

  

  身着黑色上衣男子在打人过程中,使用了击打太阳穴、背后扭颈等危险动作,很多网友表示“扭脖子的动作太可怕了,不敢看!”,还有网友愤怒的指出“这动作电影电视里杀手才用的啊”“杀人未遂”。在传播过程中有很多网友认为被打者为警察或辅警。

  

  据悉,3月5日18时许,在珠海市香洲区拱北口岸莲花路步行街路口,一辆汽车试图进入步行街时,被香洲区口岸综合管理办公室的一名工作人员依规予以制止,之后车上两名男子下车暴力殴打该名工作人员。

  

  3月7日00:55分,@珠海公安 官微通报表示,两名打人者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被拱北警方刑事拘留。通报显示,两名打人者其中一名是在现场群众协助下抓获,另一名驾车逃离现场的打人者于3月6日中午被抓获。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背后扭颈”这一动作在影视剧作品中有着强大的杀伤性表现,被视为极度危险行为。这一动作也成为直接刺激网民,引起强烈评议的关切点,甚至有网民称打人男子为“扭颈哥”。网民在表达对这一动作的认识时,很多都使用了“令人发指”“下手太狠”等强烈的情绪表达,而对于该动作,网民普遍表述为“招招夺命”“故意杀人”“要人命的节奏”“故意杀人未遂”等,并期望相关部门“严惩”。

  在传播过程中被打者为警察或辅警的描述,也引起了很多网友的关注和评议。有网民认为正是之前的一系列对警察执法的盲目一刀切批评,以及“限制警权”的呼声,促使警察的权威性不断受到质疑,警察在执法过程中越来越束手束脚,“什么人都敢打警察”,并感慨“在中国执法人员真的没人权”。甚至有网友激烈的评议称“这些年所呼吁的法律健全实际上是为保护违法犯罪分子而努力,不仅办案人员的权力被消弱,给取证造成很大困难,而且被害人的权利被忽视,公平正义被无视,是非颠倒,法律的正义属性和功能严重弱化。”

  从近期涉警信息来看,网络中对警务人员因公殉职的关注持续走高,很多警务人员在微博中表达了“执法困局”。网友@四级警长 在文章《中国“袭警月”终于走了》中,探究“袭警月”怪象形成的原因时指出:现行法律体系不足以构成保护警察的框架;警察执法的规范过少过于教条;传统中的“打不还手骂不还口”观念甚嚣尘上;警察中的交警缺少警察属性;警察中的执法不规范时有发生等,造成“中国警察弱得连自己都保护不了”。

  同时,网络中对待警察执法的评议正在改变。随着舆论对规则意识的不断强调,舆论对警察权威性越来越重视,因而很多网民均呼吁重塑警察权威,对袭警、辱警行为严厉惩处,明确和强化警察的权利,同时出台“袭警罪”的呼声持续走高。“如果他们连自己都无法保护,怎么保护我”。而对于警察执法的过程,有很多网民在较长一段时间中均表示过“坚决支持警方在现场处置时使用足以控制形势的暴力”。

  但对于警方执法的专业性,网民则表现出更高的要求,有网民指出,在很多涉警事件中,部分警察所表现出的专业性、执法能力和现场处置能力的不足,成为一些次生舆情的导火索。因而,舆论认为警方有必要制定一些专门的流程动作,来规范警察出警时,以及执法时的处理流程,以此强化警察队伍的专业性。在流程完成后,允许使用一定的暴力手段控制现场,以此确保警察队伍的权威性。

  最后,回到此事来看,因“背后扭颈”这一动作具有高度危险性,舆论普遍有着较高的惩处期望,因而当珠海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打人者后,舆论表现出了一种“失望”的情绪,有网民认为“关几天就放出来,什么事也没有”。在此情况下,@平安连云港 等“在伤情较轻的情况下评价为寻衅滋事罪而非故意伤害罪,往往能更重地处罚嫌疑人”的解读,无疑起到了积极的引导作用,很多网络认可了这种解读,纷纷给予了珠海警方点赞。此外,舆论也期待相关职能部门,在后续处理中能对“背后扭颈”这种舆论普遍认为的危险性动作,有更多考量,也期待相关处理能得以体现。

  ​栏目策划:天涯舆情中心 本期责编:辛露 微信公众号:tyyq2012
  
作者 :fyydlz111 时间:2018-03-09 13:27:20
  这种情况支持警察开抢击毙。
作者 :htrwl 时间:2018-03-09 20:07:15
  太嚣张了,严惩!
作者 :lerry1999 时间:2018-03-13 19:51:37
  这种人不打干嘛,万一开车撞向人群怎么办
作者 :ling_08558 时间:2018-04-05 20:39:56
  无论好人坏人,毕竟都是人来的。自己的命是命,别人的命同样是命。其实,下手不必太狠。得饶人处且饶人。
  • 乐山乐山乐山乐山

    举报  2018-04-17 11:15:34  评论

    @ling_08558 这个话,你去对犯罪分子说去。如果有人拿刀向你冲来,请你不要还手,不要让对方受伤。
  • 乐山乐山乐山乐山

    举报  2018-04-17 11:17:22  评论

    @乐山乐山乐山乐山 没有原则,就是姑息养奸。同情恶人,就是伤害善人。我真纳闷,你和犯罪分子是什么关系,这么昧着良心说话。
4条评论   点击查看  我要评论
作者 :回春大叔 时间:2018-04-12 11:59:18
  支持警察执法专业化,对于显露出袭警预兆的行为,首先就得拔枪,对方不停下来,鸣第一枪警示,不停手或逃脱可以直接击伤击毙,
作者 :lefory 时间:2018-04-24 13:51:39
  上新闻的,警察都是受害者···
  不上新闻的就好玩了
作者 :曲尺木人 时间:2018-04-28 21:53:06
  暴力抗法,杀人未遂。
作者 :法号谢逊2 时间:2018-05-10 17:08:12
  换了在美国,直接击毙了,哪还让网友有机会喷。
  中国就是言论太自由,暴力分子就是需要暴力对待。
  上次那个用砖头追袭运钞车的暴徒,被押运员用橡胶子弹击毙,某些网友如丧爹娘,说要严惩押运员,这种思维,全地球就中国人会有。
作者 :持戬之人 时间:2018-05-31 22:30:46
  关注
作者 :蛋蛋的啤酒杯 时间:2018-06-19 09:22:46
  不制服他,难道请警察局当神仙供着吗?
作者 :红尘客88 时间:2019-04-23 16:19:13
  狠极恶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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