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金沙县新鸿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未能取得任何规划、土地、施工手续的情况下开始在位于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高速路出口旁西洛街道金槐社区的一幅土地(面积约60亩)上面开始动工修建房屋,土地编号:JSX373-XC。
截止目前,金沙县新鸿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已经施工有半年有余,上万平方米商业巳建正负零零以上,多栋房屋已经建设至8、9层,该项目的售楼部已经建设完毕。但是,该公司至今仍然未能办理用地规划手续、土地使用权证手续、建设工程施工手续。也就是说,该公司一直在未能取得任何手续的情况下,违法进行工程施工。
故此,请彻查本案事实,依法追究相关当事人的严重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举报人:姜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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