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部落

小圈子,大声音!呼朋引伴网聚部落!

创建新部落?

韶关检察院再抓一个南方日报记者(转载)

楼主:tianworld 时间:2013-06-22 11:09:26 点击:7032 回复:44
脱水模式给他打赏只看楼主 阅读设置
  蓝媒沙龙:#媒体圈#据@政经学人谭翊飞 :南方日报记者胡亚柱被广东韶关检察院带走。此前,胡亚柱与刘维安发表了《双面明哥:韶关政法乱象的透视镜》一文,从林耀明自上任以来工作到公众形象进行解读。据称,另一作者刘维安因涉嫌受贿被捕。文章链接http://t.cn/zH1uK54 @邓飞



  蓝鲸财经记者内参网:【蓝鲸播报】因这篇报道,南方日报日记者胡亚柱和原南方报业集团南方网记者刘维安记者被抓。具体原因未知。(www.changweibo .com,第6447944条@长围脖)



  查看全部评论◆
  政经学人谭翊飞:我的南方农村报前同事、现任南方日报日记者胡亚柱刚刚被广东韶关检察院带走,他曾经做过许多关于韶关的调查报道。恳请大家关注转发! 

  赞(18)| 转发(2155)| 收藏| 评论(372) 6月21日21:18 来自545K微博控

  热门微博
  ◆◆ 也转发了这条微博

  同时转发到我的微博
  .评论
  . 宋成均: //@女子生活:刘维安是谁啊?不是说的记者吗?记者找回扣的不少啊,也属于职务犯罪哦,当然这里不是说胡亚柱,胡亚柱到底什么原因被带走,需要韶关检察院的证据,屁民关注。中立围观//@susan050723: 刘维安仅仅是个自由撰稿人,没有任何职务没拿过国家一分钱工资,他只卖点文字赚钱。//@情vs理: (今天 09:42)
  举报| 回复
  周泽律师:如果有需要,我可以车马炮齐出。//@李志勇律师:亟需加农炮.//@周泽律师:我准备动车,或者打炮//@李继锋: @周泽律师 该出马了! (今天 09:07)
  举报| 回复
  赵南坚记者:呼呼 (今天 06:36)
  举报| 回复
  查看全部评论◆
  罗比刘:特别重大贿赂?哈哈哈哈哈哈哈//@李志勇律师:本律师是胡亚柱同案嫌疑人刘维安的辩护人,韶关曲江区检察院认为他们涉嫌受贿。刘维安系自由撰稿人,已被捕。检方称涉嫌特别重大贿赂案件不许会见。

  ◆◆@政经学人谭翊飞:我的南方农村报前同事、现任南方日报日记者胡亚柱刚刚被广东韶关检察院带走,他曾经做过许多关于韶关的调查报道。恳请大家关注转发! 
  转发(2155)|评论(372) 6月21日21:18 来自545K微博控
  赞| 转发| 收藏| 评论 16分钟前 来自Android客户端

  韶关民声网:刘维安、胡亚柱涉嫌收受巨额贿赂 —6月22日,韶关市人民检察院在阳光检务网发布信息称,我院在办理魏振顺、张云峰行贿案件中,发现刘维安、胡亚柱涉嫌收受魏、张巨额贿赂。http://t.cn/zHr5VtS


  赞| 转发| 收藏| 评论 32分钟前 来自加网分享按钮

  风雨行PJ:【小蜜蜂早班车】@蓝鲸财经记者内参网:刘维安于5月20日在陆丰采访时被当地公安机关抓捕,后被移交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检察院反贪局,罪名涉嫌受贿。他已于5月1日被网上通缉,自己不知。同题调查并报道韶关司法乱相的记者胡亚柱也被带走。此报道百度新闻搜索不到,一位律师上传到博客。

  ◆◆@蓝鲸财经记者内参网:【蓝鲸播报】因这篇报道,南方日报日记者胡亚柱和原南方报业集团南方网记者刘维安记者被抓。具体原因未知。(www.changweibo .com,第6447944条@长围脖)

  转发(264)|评论(38) 6月21日23:44 来自分享按钮
  赞| 转发| 收藏| 评论 45分钟前 来自新浪微博

  麦田守望翁:我曾看过署名胡亚柱、刘维安所写《广东韶关政法乱象调查——双面“明哥”:韶关政法乱象的透视镜》文章,“明哥”,就是韶关市委副书记林耀明,2009年3月上任以来曾分管该市政法。当时我就耽心两...(使用@微博桌面 长微博工具发布 http://t.cn/zjj9IWH)


  赞| 转发| 收藏| 评论 50分钟前 来自微博桌面

  王宏旺://@彭进同学:是胡亚柱!邓飞写错了! //@邓飞:调查记者吴亚柱被检察院带走。之前,他对韶关副书记的一份调查报告成为关键,请注意。抄送@罗昌平 @刘炳路 @板扎 @经济半小时 @法制日报

  ◆◆@蓝媒沙龙:#媒体圈#据@政经学人谭翊飞 :南方日报记者胡亚柱被广东韶关检察院带走。此前,胡亚柱与刘维安发表了《双面明哥:韶关政法乱象的透视镜》一文,从林耀明自上任以来工作到公众形象进行解读。据称,另一作者刘维安因涉嫌受贿被捕。文章链接http://t.cn/zH1uK54 @邓飞

  转发(2652)|评论(244) 今天06:47 来自专业版微博
  赞| 转发| 收藏| 评论 今天08:52 来自魅族手机

  枫叶红似火VB:两记者揭发官员问题被抓,求关注! //@陈武权律师3世:两名记者入狱,主要是因为他们揭发某领导企图侵占别人土地而被报复@萧良善:双面明哥:韶关政法乱象的透视镜http://t.cn/zH1uK54 署名“胡亚柱 刘维安”,以记者口吻来写,很怪,完全不是报纸能发表的东西。刘因

  ◆◆@政经学人谭翊飞:我的南方农村报前同事、现任南方日报日记者胡亚柱刚刚被广东韶关检察院带走,他曾经做过许多关于韶关的调查报道。恳请大家关注转发! 
  转发(2155)|评论(372) 6月21日21:18 来自545K微博控
  赞| 转发| 收藏| 评论 今天08:08 来自Android客户端

  爱上尘世美://@萬子千紅:关注 //@袁建彰: 还有南方日报记者胡亚柱,关注……//@吴广宇nd: //@冼文欣://@深夜一只猫:记者刘维安本人也不知道,今年5月1日后自己已经被通缉,5月20日在广东省陆丰市采访期间,遭当地公安机关控制, 知情人表示,记者刘维安曾报道韶关土地大案,得罪当地实权人物。
楼主tianworld 时间:2013-06-22 11:12:00

  
楼主tianworld 时间:2013-06-22 11:16:00
  刘维安、胡亚柱涉嫌收受巨额贿赂
  6月22日,韶关市人民检察院在阳光检务网发布信息称,我院在办理魏振顺、张云峰行贿案件中,发现刘维安、胡亚柱涉嫌收受魏、张巨额贿赂。按有关案件报请处理程序,指定曲江区人民检察院管辖刘、胡涉案一事。现刘已于5月22日被立案调查,刘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于6月5日转逮捕。胡于6月21日在广州归案。曲江区人民检察院将严格依照法律程序开展案件调查。 (韶关市人民检察院)

  本主题由 河边草 于 2013-6-22 10:37 关闭
楼主tianworld 时间:2013-06-22 19:33:00
  简单分析一下,受贿,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人员,利用职权之便,收受钱财,为当事人谋取不当利益。

  1、刘维安、胡亚柱是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也即,是否南方日报在编人员?

  2\是否利用职权之便?也即,是否将文章发表在南方日报或南方网上?

  3、是否接受财物。

  4、利益是否不当。
作者 :镜中荒漠 时间:2013-06-22 19:48:00
  嗯,估计插到痛处了,没办法了,后面的人也有危险所以要抓个人来威慑一下
楼主tianworld 时间:2013-06-22 19:55:00
  刘维安、胡亚柱涉嫌收受巨额贿赂发布时间:2013-6-22 阅读次数:90 颜色:【红】【绿】【蓝】【黑】【默认】【打印】【关闭】


  我院在办理魏振顺、张云峰行贿案件中,发现刘维安、胡亚柱涉嫌收受魏、张巨额贿赂。按有关案件报请处理程序,指定曲江区人民检察院管辖刘、胡涉案一事。现刘已于5月22日被立案调查,刘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于6月5日转逮捕。胡于6月21日在广州归案。曲江区人民检察院将严格依照法律程序开展案件调查。 (韶关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 :BSDWH 时间:2013-06-22 20:04:00
  火钳刘明
作者 :龙骑禁军2008 时间:2013-06-22 20:19:00
  围观
作者 :liu82gk 时间:2013-06-22 20:23:00
  强烈关注!!!
作者 :harvey0122 时间:2013-06-22 20:54:00
  关注
作者 :新友仔 时间:2013-06-22 21:10:00
  非常邪恶啊~~会不会跨市呢
作者 :河泻社会 时间:2013-06-22 21:28:00
  在微博上已经看到了,这个一定火
作者 :nonowa01 时间:2013-06-22 21:31:00
  无语
作者 :领袖是靠不住的 时间:2013-06-22 21:50:00
  万恶
作者 :我是郎君 时间:2013-06-22 22:24:00
  关注
作者 :钓鱼岛人武部 时间:2013-06-22 22:42:00
  @tianworld 3楼 2013-06-22 19:33:00
  简单分析一下,受贿,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人员,利用职权之便,收受钱财,为当事人谋取不当利益。
  1、刘维安、胡亚柱是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也即,是否南方日报在编人员?
  2\是否利用职权之便?也即,是否将文章发表在南方日报或南方网上?
  3、是否接受财物。
  4、利益是否不当。
  -----------------------------
  补充一下,还有企业人员受贿罪。
作者 :yhf0920 时间:2013-06-22 22:52:00
  不够专业!
作者 :道德的下限 时间:2013-06-22 23:00:00
  呵呵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作者 :胸相毕露 时间:2013-06-22 23:29:00
  关注
作者 :机耕队的小伙子 时间:2013-06-22 23:39:00
  天涯立马推荐!只能说厉害!两个号称记者的,敢在没有任何事实依据--或者没有任何可靠的事实依据的情况下,对一个现任地级高官写出如此文章,可见背后水有多深!
作者 :xiong8862 时间:2013-06-22 23:42:00
  强烈关注
作者 :myth1257 时间:2013-06-23 00:01:00
  强烈关注
作者 :长河逆旅 时间:2013-06-23 01:01:00
  强烈关注!!!
作者 :100912 时间:2013-06-23 01:40:00
  关注此事。
  不过有多少记者是标题党,为赚眼球为点击率断章取义?默多克的媒体帝国思想,话语权都掌握在你们记者编辑媒体手中,还要怎样。
作者 :红林w 时间:2013-06-23 01:41:00
  @tianworld
作者 :muxiuyutu 时间:2013-06-23 08:24:00
  马克
作者 :guguduza 时间:2013-06-23 17:59:00
  事真的么吗麻马骂?
作者 :ekfeng 时间:2013-06-23 21:39:00


  黑暗的兲曹一如中世纪的宗教裁判所!


作者 :cbpq01 时间:2013-06-25 08:29:00
  受贿的妓者该抓,搅死棍…
  
作者 :ccttiicti 时间:2013-06-30 17:10:00
  @cbpq01 42楼 2013-06-25 08:29:00
  受贿的妓者该抓,搅死棍…
  -----------------------------
  +1
作者 :萌妹纸雪舞 时间:2013-08-16 10:29:00
  这么长的帖子,看完差点没绕进去。香港律政电视剧看得多了,好像控辩双方都要激辩一番才能查明真相吧。总不能你说咱就信吧?!
作者 :月月朋2013 时间:2013-08-18 12:51:00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出来混迟早要还的,为一己私利昧着良心炮制不实报道故意弄迷魂阵试图左右真相,这记者真以为能只手遮天啊?
作者 :最爱hummer 时间:2013-08-19 00:14:00
  这年头记者帮写稿发稿收钱是行规,没想到还有人真铤而走险~~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请遵守天涯社区公约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