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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金杂谈】论嫖娼的罪与罚

楼主:金易恒 时间:2014-11-07 17:41:19 点击:2561 回复: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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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金杂谈】论嫖娼的罪与罚

  文/金易恒

  每逢佳节倍思亲,那是指交通工具不发达的过去,只能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现代交通发达了,千里之外说见就见了,思亲已不是个事儿。
  但对单身狗来说,每逢佳节可谓倍受煎熬,如王某安、黄某波们这样的单身狗们就是在不堪煎熬之下被朝阳群众一脚踹沟里去的。
  不管是什么光棍节,还是神马七夕节、情人节抑或春节,对单身狗来说都是虐狗节!
  每逢虐狗节来临,聊天软件上“附近的人”对单身狗来说是最具诱惑力的,可以很快很方便地帮助单身狗摆脱虐狗节的煎熬,但是,单身狗一旦经不住诱惑失足嫖娼了,就会涉及是罪还是罚的法律问题,不管怎样,单身狗们更要得到人文关怀,老金在此给单身狗们普普法,有嫖娼爱好的单身狗以及新晋的年轻律师值得关注。
  2014年初,央视率先在性都东莞刮起了扫黄风,处理了大量的嫖客,随后,扫黄风刮向北京及全国,尤其是首都北京更为严厉,一些明星因为嫖娼都“光容”地上了央视,在教育了公众树立正确的性观念的同时,也有不少单身狗提出了疑问:为什么同样是嫖娼,处罚的结果却大不相同?为什么有些嫖客被拘留7—15天就可以回家了?而有些嫖客却出不来而被继续收容教育?还有些嫖客甚至要被刑拘判刑了?这究竟咋回事?
  2014年也是个“长姿势”的年份,但对男银们来说,是要夹紧尾巴做人的年份,千万要珍惜”裆下“那点极为有限但又十分珍贵的撸管自由,世物皆在变化中,一代女神青霞姐也已六十黄容,容颜终将老去,何况世间俗物?唯有不变的就是男银们心中的苍冰女神,而你“裆下”享有的那点极为有限但又十分珍贵的撸管自由,即使不能让你翻江倒海或直插云霄,但也绝对能让你充分冥想那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苍冰女神,当上一代撸神!
  每个男银心中都有一个欲望空间,这个欲望空间可以将古今中外的绝世美人一网打尽,一个不留地下载于你的欲望空间中,但唯独不要去下载“附近的人”的空间病毒,万一点击了,还是及时退出为好,千万不要尝试着去链接甚至联通,心如止水方能确保心灵空间的唯美和“裆下”的撸管自由。如果执迷不悟,被一时的诱惑骚动得直想着要去移动,那么,王某安、黄某波就是前车之鉴,一旦被光线传媒捕捉到身影,那你就将在殃视的摄像镜头下“光容献身”!
  为了防患于虐狗节中“附近的人”的空间病毒袭来,老金在此给尚在混沌之中的单身狗们长长嫖娼的姿势,不要撸神不当当囚迷,一时迷恋俗物之身而连“裆下”那点仅存的撸管自由也被禁锢在高墙之内狠虐一阵子!

  一,涉及到嫖娼的《治安处罚条例》有以下两条:

  第三十条 严厉禁止卖淫、嫖宿暗娼以及介绍或者容留卖淫、嫖宿暗娼,违者处十五日以下拘留、警告、责令具结悔过或者依照规定实行劳动教养,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嫖宿不满十四岁幼女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论处。
  从《治安处罚条例》第三十条可以看出:嫖娼涉及三种处罚结果:
  1,治安拘留15天以下。
  2,劳动教养( 老教已被废除,现在以收容教养代替劳教)。
  3,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对于嫖宿不满十四岁幼女的,将依照刑法以强奸罪论处(嫖宿幼女的不算在嫖娼之列)
  下面将分别对上述三种嫖娼类型加以区别,给单身狗长长姿势。

  二,哪些嫖娼行为将被处以“治安拘留15天以下的”?
  1,在各娱乐场所、宾馆、卖淫女窝点被抓获的;
  2,抓获时只嫖了1名卖淫女的;
  3,被抓时未被他(她)人揭发“之前曾经有过嫖娼行为”且承认过的;
  4,被抓之后自己没有承认或交代过“之前曾经有过嫖娼行为的”。

  三, 哪些嫖娼行为将被处以“治安收容教养1年以下的”?
  1,尽管当日被抓时只嫖了1名卖淫女,但被抓后被他人揭发之前曾经嫖过娼的且现在承认了的,或者自己坦白交代之前也嫖过娼的,将以“累次嫖娼”论处而加重处罚,将被收容教养1年以下;
  2,当日被抓时先后间隔嫖了2名卖淫女,算2次嫖娼,以“累次嫖娼”论处而加重处罚,,将被收容教养1年以下,典型案例:对黄某波嫖娼的处罚;
  3,在自己家中进行嫖娼的,这种行为除了嫖娼性质外,还犯有“容留他人卖淫”罪,如果是初犯,认罪态度较好,可以按《治安处罚条例》从轻处罚,将被收容教养1年以下;
  4, 嫖客同时与2名以上(包括2名,即玩了“双飞”)卖淫女在同一卖淫窝点、娱乐场所、宾馆进行进行嫖娼活动的,属于聚众淫乱,如果是初犯,并且非犯意发起者,认罪态度较好,可以从轻处罚,将被收容教养1年以下。
  牢记:嫖娼有风险,双飞须谨慎。

  四,哪些嫖娼行为属于嫖娼升级版将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1,在自己家中进行嫖娼的,这种行为除了嫖娼行为外,还犯有“容留卖淫”罪名!根据【刑法】第359条规定:“容留他人卖淫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嫖客以为在家嫖娼挺安全的,其实不然,因为这是在中国,在家嫖娼一样抓你没商量!一旦在家嫖娼被抓,嫖娼本身反而是小事了,这容留他人卖淫的罪名触犯的不只是《治安处罚条例》第30条,更严重的是触犯了【刑法】第359条规定,如非初犯者,或将以“容留他人卖淫罪”被追究刑责。
  切记:嫖娼有风险,家嫖更悲催。

  2,嫖客同时与2名以上(包括2名)卖淫女在同一卖淫窝点、宾馆、娱乐场所或住宅进行进行嫖娼活动的,属于聚众淫乱,触犯【刑法】第301条“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如果属于以下三种情形:
  1)非初犯;
  2)虽是初犯但认罪态度恶劣者;
  3)犯意发起者。
  以上三种情节者或将将以“聚众淫乱罪”被追究刑责。
  牢记:嫖娼有风险,双飞须谨慎。

  3,嫖宿不满十四岁幼女的,将依照刑法以强奸罪论处。介个相信绝大多数单身狗都已知道了的,问题是:现在的卖淫女年龄越来越趋向幼龄化,如果发育良好,又长得高高大大的幼女,她又欺骗你说她已经长成18岁大菇凉了,你一旦相信了她,头脑发热干上了,正好又被抓,算你倒八辈子霉,一律按强奸罪论处!
  所以,嫖娼又多了一项艰巨的任务,嫖客需要增加一道“安检”防线:查验卖淫女身份证,未满14周岁的,一律不碰,别怪老金没提醒过你!典型案例:唐慧女儿案。
  最悲催的是:现在假证漫天飞,而卖淫女谁会随身带上真的身份证?如果卖淫女能够随身掏出来给你看的身份证,八九不离十是个假证!如果你被假证给骗了,嫖宿了未满14周岁的卖淫女,算你倒了十八辈子霉,一律按强奸罪论处,别怪老金没提醒过你!
  幸福来之不易,虽然眼前是单身狗,但裆下仍享有“自摸一条龙的自由”,不要因一时的煎熬加诱惑而失去这份来之不易的裆下自由,王某安的名字看起来挺安全的,但突破了“裆下的底线”就照样不安全!与黄某波、王某安两位大哥目前的处境相比,单身狗现在所享有的裆下自撸的感觉可谓弥足珍贵!
  总之,无论是涉及“治安处罚”还是“刑事处罚”,在伟大中国,嫖娼都属于违法行为,而作为合法公民的单身狗们千万要遵纪守法;其次,已婚但两地分居的单身狗们,嫖娼的另一风险很可能会导致婚姻破裂、家庭解体,如王某安等。
  春夏秋冬,不管什么虐狗节来袭,都要做到象蚂蚁炼那样——且行且珍惜。
作者 :hx小葡萄 时间:2014-11-07 20:35:23
  嗨
作者 :快乐小兔子19 时间:2014-11-07 21:39:00
  赞!
作者 :快乐小兔子19 时间:2014-11-07 22:48:29
  长知识了!
  • hx小葡萄

    举报  2014-11-29 17:07:38  评论

    男淫一长知识,这女淫就会很累,去哪官敲45万?这帖子删了好!
1条评论   点击查看  我要评论
作者 :快乐小兔子19 时间:2014-11-08 21:32:11
  赞
楼主金易恒 时间:2015-03-04 01:10:37
  嫖宿13岁幼女被按强奸罪名判刑实案! http://news.sina.cn/gn/2015-03-03/detail-iavxeafs1430834.d.html?vt=4&pos=108
作者 :快乐小兔子19 时间:2015-04-28 23:36:05
  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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