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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历2013年11月27日,就是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李某某上诉案的那一天,我独在在礼堂外徘徊,遇见一位妈妈,前来问我道,“先生可曾为李某某写了一点什么没有?”我说“没有”。她就正告我,“先生还是写一点罢;李某某其实是个不错的孩子。”
这是我知道的,凡我所经历过的年青人,花天酒地的很多,在网上挣猪狗钱灌水骂人的也很多,仇官仇富骂骂咧咧的人更多。而李某某为了几个不着调的朋友,花钱买机票从海南飞到北京请客,却遭暗算。入狱后不出卖朋友,不向黑酒吧低头,这样的年青人甚为寥落。我也早觉得有写一点东西的必要了,这虽然于李某某毫不相干,但在围观者,却大抵只能如此而已。倘使我能够相信真有所谓“正义和良知”,那自然可以得到更大的安慰,——但是,现在,却只能如此而已。
可是我实在无话可说。我只觉得所住的并非人间。五个未成年人的呐喊,洋溢在我的周围,使我艰于呼吸视听,那里还能有什么言语?长歌当哭,是必须在痛定之后的。而此后几个所谓学者文人、水猪水狗的阴险的论调,尤使我觉得悲哀。我已经出离愤怒了。我将深味这非人间的浓黑的悲凉;以我的最大哀痛显示于非人间,使它们快意于我的苦痛,就将这作为对未成年人的菲薄的祭品,奉献于公众面前。
二
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这是怎样的哀痛者和幸福者?然而造化又常常为庸人设计,以时间的流驶,来洗涤旧迹,仅使留下淡红的血色和微漠的悲哀。在这淡红的血色和微漠的悲哀中,又给人暂得偷生,维持着这似人非人的世界。我不知道这样的世界何时是一个尽头!
我们还在这样的世上活着;我也早觉得有写一点东西的必要了。离11月27日也已有一星期,忘却的救主快要降临了罢,我正有写一点东西的必要了。
三
在五个被判刑的孩子当中,李某某是家境最好的一个。家境好者,我向来这样想,这样说,现在却觉得有些踌躇了,我应该对李某某奉献我的悲哀与同情。他不是“苟活在富贵泥坑里”的孩子,是在中国仇富情绪中倒下去的中国的青年。
他的姓名第一次为我所见,是前年发生在北京的一次打架事件,年少轻狂的李某某和另一辆私家车摩擦,发生冲突,据说是打了人。这件事在网络上流传很广,李双江到医院向受害人道歉,李某某被判处6个月劳动管教。直到后来,才知道,这或许就是李某某人生当中的一个宿命,在天子脚下、皇城根边,他骂了不该骂的人,他动了不该动的手,他惹了自己根本就惹不起的一个人、一种势力。
其时我才能将姓名和实体联合起来,心中却暗自诧异。我平素想,能够不为势利所屈,反抗比权贵更强大的势力,无论如何,总该是有些桀骜锋利的。但他却常常微笑着,态度很温和,除了写一手不错的毛笔字,他还能唱一些好歌。
待到劳动管教结束以后,他才有了一些行动上的自由,他曾向他的妈妈表态,要做一个好孩子,为父母新争光争气。但从春节期间接到大魏电话的那一天起,他的人生进入了第二波诡异的算计,先君子而后小人,先酒吧而后酒保,一群人把他五花大绑捆绑在仇官仇富的人性祭坛上,接受来自社会各个阶层的怒骂和唾弃。他再见到他的母亲,已经是在深牢大狱,黯然至于泣下。此后似乎就不相见。总之,在我的记忆上,那一次就是他一美好人生的一次永别了。
四
我在七月初,才断断续续了解到一些强奸案的信息,我对这种信息是惊觉而且惊讶的。五个孩子,不缺吃不缺穿不缺女人,何苦要干这种强暴的事?我曾经问过元芳,“元芳,你怎么看?”元芳告诉我说,“先生,此事必有蹊跷!”我以为酒吧的视频能证明他们的清白,我以为杨姓女子跟随了一个晚上的行程能证明她是自愿的而不是被强奸,我以为湖北大厦的监控能显示出杨姓女子挨打或没有挨打的清晰影像。到九月初,才知道这些证据根本不被法院采纳税。九月底便得到噩耗,说海淀法院一审开庭了,认定暴力强奸犯罪成立,而李某某更在重判者之列。但我对于这些传说,竟至于颇为怀疑。我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中国人的,然而我还不料,也不信竟会下劣凶残到这地步。况且始终微笑着的和蔼的李某某君,更何至于无端在海淀法院被重判呢?
然而即日证明是事实了,作证的便是他的十年刑期。还有一个更重的,是王某某君的。而且又证明着这不但重判,简直是虐判,因为律师手上是握有李某某无罪证据的。
但上面有令,说他们是“老虎背后的苍蝇”!
但接着就有流言,说他们是罪无可赫、死有余辜、本来应该五马分尸扔出去喂狗的。
惨象,已使我目不忍视了;流言,尤使我耳不忍闻。我还有什么话可说呢?我懂得衰亡民族之所以默无声息的缘由了。沉默呵,沉默呵!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
五
但是,我还有要说的话。
我没有亲见;听说他,李某某君,那时是欣然前往的。自然,江湖义气而已,稍有人心者,谁也不会料到有这样的罗网。但竟在黑酒吧的圈套下中弹了,从背部入,斜穿心肺,已是致命的创伤,只是他自己知道自己无罪。远处围观的陈枢律师、王冉律师、兰和律师、陈有西律师、张起淮律师、李宵林律师冲过去想扶起他,每个人都中了四弹。幕后射手用的是手枪,立仆;同去的王某某和周翠丽律师又想去扶起他,也被击,弹从左肩入,穿胸偏右出,也立仆。但他还能坐起来,二审法官在他头部及胸部猛击两棍,于是维持原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始终微笑的和蔼的李某某君确是被判刑了,这是真的,有十年有期徒刑为证;沉勇而友爱的王某某君也被判刑了,有十二年有期徒刑为证;只有一样沉勇而友爱的律师们还在医院里呻吟。当五个孩子从容地转辗于文明人所发明的法律武器攒射中的时候,这是怎样的一个惊心动魄的伟大呵!某些法律的屠戮妇婴的伟绩,某些势力惩创学生的武功,不幸全被这十年和十二年的有期徒刑抹杀了。
但是,审判孩子的法官们却居然昂起头来,不知道个个脸上有着血污……
六
时间永是流驶,街市依旧太平,有限的几个生命,在中国是不算什么的,至多,不过供无恶意的闲人以饭后的谈资,或者给有恶意的闲人作“流言”的种子。至于此外的深的意义,我总觉得很寥寥,因为这实在不过是徒手的请愿。人类的血战前行的历史,正如煤的形成,当时用大量的木材,结果却只是一小块,但请愿是不在其中的,更何况是徒手。
然而既然有了血痕了,当然不觉要扩大。至少,也当浸渍了亲族,师友,爱人的心。纵使时光流驶,洗成绯红,也会在微漠的悲哀中永存微笑的和蔼的旧影。陶潜说过,“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倘能如此,这也就够了。
七
我已经说过:我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中国人的。但这回却很有几点出于我的意外。一是当局者竟会这样地凶残,一是流言家竟至如此之下劣,一是中国的未成年人临难竟能如是之从容。
我目睹中国孩子的办事,是始于今年的,虽然是少数,但看那干练坚决,百折不回的气概,曾经屡次为之感叹。至于这一回在弹雨中互相救助,虽殒身不恤的事实,则更足为中国未成年人的勇毅,虽遭阴谋秘计,压抑至数千年,而终于没有消亡的明证了。倘要寻求这一次受审判者对于将来的意义,意义就在此罢。
苟活者在淡红的血色中,会依稀看见微茫的希望;真的猛士,将更奋然而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