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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金拍案】李天一案战局篇:金易恒单挑赵运恒(二)

楼主:金易恒 时间:2013-09-20 17:19:10 点击:14314 回复: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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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社会公平的前提和基础是:首先保障司法公正! 



  【老金拍案】李天一案战局篇:金易恒单挑赵运恒(二)

  文/金易恒

  【天一战局】第二回合:张哥到哪我到哪!

  赵运恒在挑战书中提出了如下一个观点:
  “杨某并不愿意跟李某某走,仅仅是应服务员张某的要求跟着张某走,张某到哪她只能跟着到哪。这和杨某主动跟着李某某走有着天壤之别。”
  对赵运恒的这一观点,究竟是对还是错?暂且不下结论,先由金易恒对赵运恒的观点作出深度解剖之后再说。
  一,赵运恒观点“张某到哪她只能跟着到哪.这和杨某主动跟着李某某走有着天壤之别。”
  对于赵运恒的这一观点,金易恒作如下分析并质疑:
   确实,“张哥到哪我到哪”说明了杨某某是充分信任她的张光耀的,所以,杨某某跟着张光耀走确实没有错!
  
  问题是,赵运恒接下来没有再解释张光耀为什么要跟着李天一走? 这才是天一案的关键之处!
  如果“张光耀跟着李天一等人走”的目的就是为了促成一次“性交易”(注:关于这一点,赵运恒在接受北京晚报采访时认为:“张伟确实想促成性交易,这给了5名被告人错误的想法,”),这就涉及到性交易的主体对象问题!
  在天一案中,李天一等5人明显不是“同姓恋”,作为性交易主体,李天一等人构成“男性主体”即“嫖客”,为了达成性交易,必须有另一“女性主体”即“妓女”存在!
  很显然,张光耀不是性交易的“女性主体”即妓女,他只是介绍并竭力促成性交易的鸨头,因此,作为促成性交易的鸨头,张光耀必须向“男性主体”即嫖客提供可供性交易的“女性主体”即妓女(这是历史上自从有了鸨头和妓女以来的众所周知的“卖淫嫖娼形式”),从而才能最终达成性交易。
  由于杨某某是跟随张光耀的唯一女性,很显然,张光耀已经将她作为这次性交易的唯一“女性主体”即妓女,而杨某某自愿跟随张光耀并明确表示“张哥到哪我到哪!”足以证明杨某某自主跟随张光耀的目的就是为了去达成这次“性交易”或者说“卖淫”!
二,在人济山庄地库,鸨头张光耀准备先走了,这说明这次性交易前提条件已经在地库谈妥了!
在走之前,张光耀曾与杨某某道别(详见张光耀“自述”),如果此前杨某某自主跟随张光耀的目的不是出于“卖淫”,那么,杨某某在张光耀与其道别并准备上李某(李天一同学)的车离开人济山庄地库时,她就一定会坚持“张哥到哪我到哪!”的原则,紧紧跟随她的张哥一起上李某(李天一同学)的车,与张光耀一起回去!
问题的关键在于,此时的杨某某没有要求跟随张光耀一起坐李某(李天一同学)车走,而是自愿留在了地库。至于张光耀所谓“委托李天一送杨回去”不过是一句好听的“托辞”罢了,或者也可以理解为“性交易结束后别忘了送杨某某回去”。
根据以上分析,我们有理由作出合理推定:至此,杨某某已经同意了这次性交易条件!
因为有关涉及姓交易的事宜已有她的“张哥”代为谈妥,而她也充分信任她的张哥!所以,杨某某虽然口头上没有再对李天一等人明确说出她继续跟随李天一等人去酒店的目的是“她同意了这次性交易”(毕竟是女大学生兼职,这种不体面的事情还是羞于言表的!),她不再继续坚持“张哥到哪我到哪!”的原则说明了她的“心照不宣”;而杨某某自愿留在地库并登上大魏的Q7奥迪车的事实,进一步证明了杨某某当时是同意这次性交易的!
三,从一审传出的相关庭审信息来看,就事先被告究竟有没有与张光耀谈过杨某某能不能出台一事,相关证人的证言情况如下:
1,张光耀面对被告询问这个女孩能不能出台时回答说:这个女孩之前被带出过2次,你想带走她,只要她同意就行。
2,被告李天一、王某、张某某、大小魏5人的证言均证实:在喝酒过程中,大魏和李天一问过张光耀这个女孩能不能出台?张光耀说:这个女孩被抬走过2次了,抬走费1000元。
3,仅杨某某1人说:我没听见。
我们从上述7人的证言中可以看出:5名被告和张光耀均承认商谈过出台事宜,其中三人的证言中涉及到了具体价格,而且关于价格的说法一致,都是出台费1000元。只有杨某某一人作出了否定。
请问赵法博:如果你是法官,你会采信证言几乎一致并相互印证的6人证言呢?还是只采信仅为孤证的杨某某1人的证言?
不公开审理,不等于是秘密审理,很多不涉及未成年人及被害人隐私的案情及证据应该依法公开。

  根据上述分析和推理,我们不难得出如下结论:
  赵运恒的“张某到哪她只能跟着到哪.这和杨某主动跟着李某某走有着天壤之别。”的论点是站不住脚的,无论是杨某某跟着张光耀走,还是杨某某后来跟着李天一走,目的都是为了去完成由张光耀牵线并谈妥的一次“性交易”,两者之间不存在“天壤之别”,而是“一脉相承”!
 

  附录:【金易恒网文作品】汇编 http://bbs.tianya.cn/post-50043-1004-1.shtml

  金易恒新浪博客链接地址 http://bbs.tianya.cn/post-50043-1327-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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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涯《律师论坛》链接地址 http://bbs.tianya.cn/post-50043-1327-1.shtml







 
作者 :喝汤汤 时间:2013-09-20 17:25:56
  静静的黑夜
  荆楚客栈,漆黑一片
  五条汉子,标枪一样的站着
  中间躺着一代妖姬木易纯子
  (省略3500字)
  木易纯子装起银票莞尔一笑
  扭着水蛇一样柔软的腰肢
  伴随着有节奏的咯哒咯哒声
  消失在晨曦中
作者 :喝汤汤 时间:2013-09-20 17:29:18
  居然是沙发
作者 :zhichao0 时间:2013-09-20 18:18:53
  楼主分析的太有道理了,顶,让不明真相的人知道怎么一回事,让杨婊粉们颤抖吧。
作者 :谁人笑我痴 时间:2013-09-20 18:29:44
  好帖要顶~
作者 :qyfqyf2004 时间:2013-09-20 18:50:38
  整体不错,但有很多的漏洞,不如第一篇写得好
作者 :linglu820 时间:2013-09-20 18:54:11
  好贴要顶。
作者 :红雨煮剑 时间:2013-09-20 19:03:14
  两者之间不存在“天壤之别”,而是“一脉相承”!运恒老贼接招吧
作者 :喜欢这里2013 时间:2013-09-20 19:07:36
  完完全全就是性交易 还有什么可说的 杨女士害人精 丢人现眼 好逸恶劳 挣没良心的钱 一定的严判这个祸害!
作者 :犀利夫 时间:2013-09-20 19:12:58
  【金易恒】最受尊敬和最招人恨的一面旗帜——冰一样的冷峻
  关于李天一案,在天涯论坛发文最多的可能并不是老金,但他发的帖子总是最及时、论述最全面、分析最到位,火力最集中,杀伤力最大,同时又态度最冷静,立场最公允,最让人心服口服的,即使那么多恨不得要将他生吞活剥的“敌对派”也对他不得不服。
  他的主要帖子有:《【李天一案特刊】金易恒全面解读“新版内幕”》、《梦鸽发起反攻:向警方控告张某等人介绍卖淫嫖娼和敲诈勒索!》、《金易恒解读张酒保自述:“自述”印证了梦鸽“控告函”大部分事实!》、《金易恒解读“李天一案庭审争议焦点”》、《李天一等人“供词”是否为非法证据,请看分析!》、《梦鸽上访 不止是梦鸽个人的悲哀,更是法制的虚弱!》、《李天一案 剧情大排演:妙计十步,步步精心!》、《金易恒解析“天一案”控方证据链:谁将最终崩盘?》、《天一案渐露曙光:三剑客悉数登场表演,监控视频曝光暗藏玄机》 《【天一战局】金易恒单挑赵运恒》……
  老金业已获得“天涯第一贴”和“民间波洛”的美名。
  老金的帖子非常大气。我给他归纳了三“大”特点:  ① 老谋深算,算无遗策,有大智慧。  ② 不偏不倚,不温不火,有大诚意。  ③ 古道热肠,敢于担当,有大悲悯。  
  最近,老金发的《【天一战局】金易恒单挑赵运恒(一)》,则已经相当于裸身跑出战壕,一个人吸聚所有火力,大声呼喊“向我开炮”了。如佛家“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老金之敢于担当,已如见其人,如闻其声。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我还看到天涯杂谈树敌最多的也是来金。对“飞机飞进裤裆里”之流,好像老金强奸了他们的奶奶(对不起,这话太难听,出自周星驰《唐伯虎点秋香》,原话为“我奶奶骂他欺善民,反被他抓进了唐府,强奸了一百遍,一百遍!”)一样,他们骂出了所有最难听的话。正因为老金代表了冷静的头脑和清澈的理性,他才成了广大脑残的最恨。
  再乱哄哄的网坛,也总要有人“铁肩担道义,辣手著文章”的,谨代表善良的广大网民感谢老金。
作者 :喝汤汤 时间:2013-09-20 19:15:57
  @喜欢这里2013 8楼 2013-09-20 19:07:36
  完完全全就是性交易 还有什么可说的 杨女士害人精 丢人现眼 好逸恶劳 挣没良心的钱 一定的严判这个祸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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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犀利夫 时间:2013-09-20 19:18:19
  两者之间不存在“天壤之别”,而是“一脉相承”!
作者 :好奇心害死猫哦 时间:2013-09-20 19:25:32
  墙裂呼吁赵运恒大法博晒出辩护词,让全世界看看你是怎样给你的当事人维权的?难道人家请你就是让你去赔钱认罪的?
作者 :tclx2001 时间:2013-09-20 19:42:19
  @金易恒 不排除卖淫的可能,就不能认定是强奸。卖淫嫖娼在我国是违法的,双方都不受法律保护。即使是被迫卖淫,也不构成强奸。卖淫女的性行为事实上是供出售的商品,虽然不归工商局而归公安局管。
作者 :白丁v0 时间:2013-09-20 19:46:52
  支持老金的分析。我感觉警方的态度不够公正,为什么不让梦鸽控告酒吧方?立个案,查一查,查不出问题有什么可怕的?就怕有问题却不让查,充当保护伞。
作者 :_亚瑟王_ 时间:2013-09-20 19:53:31
  回复第9楼(作者:@犀利夫 于 2013-09-20 19:12)
  【金易恒】最受尊敬和最招人恨的一面旗帜——冰一样的冷峻
  关于李天一案,在天涯论坛发文最多的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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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老真是仲文再生、李宣附体啊!佩服!
  
作者 :_亚瑟王_ 时间:2013-09-20 19:56:20
  多年关注天涯,潜水都算不上,只是在水边看看热闹而已。
  金、墨,天涯两大笑料罢了。几篇裹脚布一样的文字,稍有眼力的人便看得出不过是依他人授意而为之。拾人牙慧,贻笑大方!
  且不说其所谓文字文采无半分,思想更不知从何说起。只说一点:人若无品,其言则鄙!连做人的尊严都扔到爪哇国去了,还谈什么文章!鄙视?哪里配得上这两个字!
  呵呵。其实呢,吾辈做人,勿失骨气与尊严。无材亦可、无智亦可,能当得一个“正”字。足矣!

  
作者 :喝汤汤 时间:2013-09-20 20:02:56
  @_亚瑟王_ 16楼 2013-09-20 19:56:20
  多年关注天涯,潜水都算不上,只是在水边看看热闹而已。
  金、墨,天涯两大笑料罢了。几篇裹脚布一样的文字,稍有眼力的人便看得出不过是依他人授意而为之。拾人牙慧,贻笑大方!
  且不说其所谓文字文采无半分,思想更不知从何说起。只说一点:人若无品,其言则鄙!连做人的尊严都扔到爪哇国去了,还谈什么文章!鄙视?哪里配得上这两个字!
  呵呵。其实呢,吾辈做人,勿失骨气与尊严。无材亦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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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俩虽然立场跟你不一样,可是说的确实在理啊。
楼主金易恒 时间:2013-09-20 20:05:29
  老金即将推出头脑风暴帖“【天一战局】金易恒单挑赵运恒(三)”,在帖中,老金将给出“在毫无争议的前提下侦破天一案的思路”,保证取证过程合法,不存在任何争议,任何一方都能接受,天一案将从此一锤定音!
  
作者 :_亚瑟王_ 时间:2013-09-20 20:11:00
  回复第10楼(作者:@喝汤汤 于 2013-09-20 19:15)
  @喜欢这里2013 8楼 2013-09-20 19:07:36
  完完全全就是性交易 还有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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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能刷新,郁闷
  
作者 :_亚瑟王_ 时间:2013-09-20 20:15:16
  回复第17楼(作者:@喝汤汤 于 2013-09-20 20:02)
  @_亚瑟王_ 16楼 2013-09-20 19:56:20
  多年关注天涯,潜水都算不上,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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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愚不可及,可您是聪明人。这些裹脚布文章怎么来的就不用我说了吧。呵呵。有些事,不挑明也罢!
  
作者 :江南草根2013 时间:2013-09-20 20:17:24
  赵运恒的“张某到哪她只能跟着到哪.这和杨某主动跟着李某某走有着天壤之别。”的论点是站不住脚的,无论是杨某某跟着张光耀走,还是杨某某后来跟着李天一走,目的都是为了去完成这次“性交易”,两者之间不存在“天壤之别”,而是“一脉相承”!



  总结的太到位了,支持!
作者 :喝汤汤 时间:2013-09-20 20:17:52
  @_亚瑟王_ 20楼 2013-09-20 20:15:16
  回复第17楼(作者: @喝汤汤 于 2013-09-20 20:02)
  @_亚瑟王_ 16楼 2013-09-20 19:56:20
  多年关注天涯,潜水都算不上,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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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愚不可及,可您是聪明人。这些裹脚布文章怎么来的就不用我说了吧。呵呵。有些事,不挑明也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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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知道你是为什么选择的立场啊,我是给那帮骂人机器骂成这个立场的。
作者 :panjieqing3333 时间:2013-09-20 20:22:12
  顶
  
作者 :_亚瑟王_ 时间:2013-09-20 20:26:33
  回复第22楼(作者:@喝汤汤 于 2013-09-20 20:17)
  @_亚瑟王_ 20楼 2013-09-20 20:15:16
  回复第17楼(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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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他,本心而已!一猥琐凡人,但不失本心。
  
作者 :喝汤汤 时间:2013-09-20 20:30:41
  @_亚瑟王_ 25楼 2013-09-20 20:26:33
  回复第22楼(作者: @喝汤汤 于 2013-09-20 20:17)
  @_亚瑟王_ 20楼 2013-09-20 20:15:16
  回复第17楼(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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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他,本心而已!一猥琐凡人,但不失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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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一样啊。所以会跟你探讨。真水军谁回复这个啊。赶紧发帖子赚钱去了。死全家啊他们。
作者 :_亚瑟王_ 时间:2013-09-20 20:41:05
  回复第28楼(作者:@QQ1154698072 于 2013-09-20 20:33)
  回复第20楼(作者:@_亚瑟王_ 于 2013-09-20 20:15)
  回复第17楼(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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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怎么是愚民呢!您只是在愚民而已!
  
作者 :喝汤汤 时间:2013-09-20 20:41:40
  我发现挺杨派有几个特点,
  一批是上来就骂,骂了就闪,什么都不回复,跟机器一样。
  一批是上来就说别人是水军,不同意他们的全是水军。
  一批是先胡搅蛮缠,说不过了,就说对方是水军。只要对方是水军,那么他就正确了。
作者 :冰心一片2012 时间:2013-09-20 20:45:14
  @金易恒 18楼 2013-09-20 20:05:29
  老金即将推出头脑风暴帖“【天一战局】金易恒单挑赵运恒(三)”,在帖中,老金将给出“在毫无争议的前提下侦破天一案的思路”,保证取证过程合法,不存在任何争议,任何一方都能接受,天一案将从此一锤定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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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待拜读。
作者 :张贵飞 时间:2013-09-20 20:54:24
  回复第1楼(作者:@喝汤汤 于 2013-09-20 17:25)
  静静的黑夜
  荆楚客栈,漆黑一片
  五条汉子,标枪一样的站着
  中间躺着一代妖姬木易纯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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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文笔,评论精 顶
  
作者 :张贵飞 时间:2013-09-20 20:56:26
  顶,老金好
  
作者 :信义立业 时间:2013-09-20 20:57:12
  金杂,你算个叼叼,就这点破逻辑也拿出来得瑟个毛啊
  出台怎么了,出台就欠你一顿干?出台就签订了包干协议?
  5P2000快,你当是马路上甩卖大白菜?
  知道什么叫霸王餐吗?知道什么叫霸王硬上弓吗?
  知道什么叫违背妇女意愿吗?
  即把玩意儿!
作者 :吐槽大姐 时间:2013-09-20 20:58:13
  @张贵飞 32楼 2013-09-20 20:54:24
  回复第1楼(作者: @喝汤汤 于 2013-09-20 17:25)
  静静的黑夜
  荆楚客栈,漆黑一片
  五条汉子,标枪一样的站着
  中间躺着一代妖姬木易纯子
  ……
  ==========
  好文笔,评论精 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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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顶顶顶
作者 :信义立业 时间:2013-09-20 21:06:09
  妓女咋啦,妓女不是妇女?
  2000咋啦,2000是一个人的费用,2000块,一人上,是嫖娼。2000块,5人上,就是霸王餐。
  价钱还没谈拢就开嫖,你傻还是李家傻呀,你掏5毛钱上肯德基啃个鸡腿给我看看
  5人轮完甩2000就提裤子走人,你买一张门票带5人爬长城给我试试,看摔不死你
  还他妈事后结账都整出来了,你一桌人海吃一顿完了丢10块钱给前台结账看看,看不打烂泥一嘴狗牙
作者 :pjzhen001 时间:2013-09-20 21:08:04
  看事看真相,说事说道理,国民需要真相,必须清醒,这场较量背后站着卖淫合法化的妖魔。金老加油!
作者 :吐槽大姐 时间:2013-09-20 21:09:22
  @信义立业 36楼 2013-09-20 21:06:09
  妓女咋啦,妓女不是妇女?
  2000咋啦,2000是一个人的费用,2000块,一人上,是嫖娼。2000块,5人上,就是霸王餐。
  价钱还没谈拢就开嫖,你傻还是李家傻呀,你掏5毛钱上肯德基啃个鸡腿给我看看
  5人轮完甩2000就提裤子走人,你买一张门票带5人爬长城给我试试,看摔不死你
  还他妈事后结账都整出来了,你一桌人海吃一顿完了丢10块钱给前台结账看看,看不打烂泥一嘴狗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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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鸡逻辑:妓女咋啦?妓女也是人!
作者 :江南草根2013 时间:2013-09-20 21:15:32
  @金易恒 18楼 2013-09-20 20:05:29
  老金即将推出头脑风暴帖“【天一战局】金易恒单挑赵运恒(三)”,在帖中,老金将给出“在毫无争议的前提下侦破天一案的思路”,保证取证过程合法,不存在任何争议,任何一方都能接受,天一案将从此一锤定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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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不发到天涯杂谈中去?
作者 :掏夜壶 时间:2013-09-20 21:27:44
  @金易恒 金无耻,在杂谈被人骂怕了,躲到这里来发癫了,这价钱可是和杂谈不一样的哦!
作者 :吐槽大姐 时间:2013-09-20 21:33:17
  @金易恒 18楼 2013-09-20 20:05:29
  老金即将推出头脑风暴帖“【天一战局】金易恒单挑赵运恒(三)”,在帖中,老金将给出“在毫无争议的前提下侦破天一案的思路”,保证取证过程合法,不存在任何争议,任何一方都能接受,天一案将从此一锤定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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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南草根2013 39楼 2013-09-20 21:15:32
  为什么不发到天涯杂谈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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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比楼主还急?哈哈,楼主,赶快再发杂谈!
作者 :rose0211 时间:2013-09-20 21:42:47
  @金易恒 18楼 2013-09-20 20:05:29
  老金即将推出头脑风暴帖“【天一战局】金易恒单挑赵运恒(三)”,在帖中,老金将给出“在毫无争议的前提下侦破天一案的思路”,保证取证过程合法,不存在任何争议,任何一方都能接受,天一案将从此一锤定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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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老师,我太崇拜你了,等你的大作^_^
作者 :爱吃泡菜的兔子 时间:2013-09-20 21:45:41
  金,金探长,天涯杨粉团队无人能敌,赵法博见到金探的唯一选择就是“溜“!
作者 :爱吃泡菜的兔子 时间:2013-09-20 21:47:13
  顶,顶天涯名探金易恒!
作者 :总忘名字2012 时间:2013-09-20 21:52:05
  无论岁月如果变迁,总会有那么一批为真理而奋斗的斗士,不为名利,只为了心底里的正义!老金就是这样的斗士!
  
作者 :lqd0108 时间:2013-09-20 22:09:32
  @金易恒
  傻逼金易恒在这里揣着明白装糊涂,这明摆着是张某想讨好李天一,想帮助李天一完成一次一夜情,当然泡妞哪有白泡的?不得出点血啊?所以杨女士只不过是一位爱慕虚荣的女孩,想要榜上一位有钱人,顺便弄点外快而已,如果你明跟人家女孩谈交易,人家肯定认为你是神经病,谁会理你?你有什么证据说人家就是卖淫?那纯粹就是瞎扯淡,硬要往上套。
  我觉得李家的策略无非就是想疑罪从无,我就是要怀疑一切,就是要胡乱编故事,只要你没有物证打破我编的故事,那就是无罪。法律是这么玩的吗?李家的律师就是这么解读法律的?法官会由着你们这么胡搅蛮缠?
作者 :aisen168 时间:2013-09-20 22:13:25
  如果人人都靠推断意淫的话,那中国还需要法律?现在多数人都是为了名利,看看就好了
  
作者 :总忘名字2012 时间:2013-09-20 22:23:20
  回复第46楼(作者:@lqd0108 于 2013-09-20 22:09)
  @金易恒
  傻逼金易恒在这里揣着明白装糊涂,这明摆着是张某想讨好李天一,想帮助李天一完成一次……
  ==========
  一夜情?真会意淫!亏你想得出来,你怎么不说要谈恋爱呢?
  
作者 :最爱真理的伽罗瓦 时间:2013-09-20 22:40:33
  顶老金,没啥说的。
  
作者 :蓝色星球2012 时间:2013-09-20 23:16:01
  杨某某主动脱衣成三点式
  http://www.s1979.com/news/china/201309/12100904912.shtml
作者 :开着房车游世界 时间:2013-09-20 23:22:52
  老金再一次将大嘴巴子狠狠地扇向了无耻的鸡粉

  鸡粉们,疼吗?


  活该
作者 :fengjc 时间:2013-09-20 23:35:32
  金易恒说了半天,结论都是建立在猜测和推论,是否能与被告人和证人口供一致起来是关键,赵运恒他看过了全部案卷,而金易恒没有,我估计金易恒要输.大家等着看法院最终判决吧
作者 :fengjc 时间:2013-09-20 23:50:30
  还是认罪的家长精明,梦鸽死克,最终可能输得最惨的,我想公安、检察院没有充分的证据不会定案的,尤其影响这么大,肯定要办能铁案,在台面上不会认人看到大破绽
作者 :大连化物所 时间:2013-09-20 23:56:47
  楼主分析的太有道理了,顶,让不明真相的人知道怎么一回事,让杨婊粉们颤抖吧。
作者 :与狼共舞19800202 时间:2013-09-21 00:00:45





  佩服!
作者 :fengjc 时间:2013-09-21 00:01:17
  一审开庭后,应该对李天一非常不利了,梦鸽和律师的一系列动作主要是想推翻警方的证据,起诉和证据都是由公安、检察院完成的,实际上骂杨和律师都没用,这是在引导社会舆论,取得同情,但对案子定性不能会有影响,但是如案子输了,舆论也会一边倒的
作者 :顶个帖子来 时间:2013-09-21 00:16:10
  @_亚瑟王_ 16楼 2013-09-20 19:56:20
  多年关注天涯,潜水都算不上,只是在水边看看热闹而已。
  金、墨,天涯两大笑料罢了。几篇裹脚布一样的文字,稍有眼力的人便看得出不过是依他人授意而为之。拾人牙慧,贻笑大方!
  且不说其所谓文字文采无半分,思想更不知从何说起。只说一点:人若无品,其言则鄙!连做人的尊严都扔到爪哇国去了,还谈什么文章!鄙视?哪里配得上这两个字!
  呵呵。其实呢,吾辈做人,勿失骨气与尊严。无材亦可、无智亦可,能当得......
  -----------------------------
  顶你,因为你没象其它水军一样下流辱骂,不错。
  但你还是没有脱离酒吧水军套路,只是否定语句一大堆,没有由分析而批判,道理没有呀。不会分析呢还是因为对方无懈可击?
作者 :顶个帖子来 时间:2013-09-21 00:24:42
  @fengjc 56楼 2013-09-21 00:01:17
  一审开庭后,应该对李天一非常不利了,梦鸽和律师的一系列动作主要是想推翻警方的证据,起诉和证据都是由公安、检察院完成的,实际上骂杨和律师都没用,这是在引导社会舆论,取得同情,但对案子定性不能会有影响,但是如案子输了,舆论也会一边倒的
  -----------------------------
  完全同意。律师的职业就是为嫌疑人辩护的么,辩护成功的渠道之一就是推翻可以推翻的证据(伪证据)。感觉楼主意旨并非骂杨和律师(杨算什么呢,利用了她的酒吧都压根没把她当人),要说影响舆论不如说拨正舆论的非正确表现,没什么不对,而且很应该吧。法院如何判,那确实是法院说了算。真相是什么就不是法院说了算了,历史最终会对这些都有个记载有个说法。
作者 :色盲观察员 时间:2013-09-21 00:32:55
  请搂主先把李家陈律师用过的句子剔除掉,别抄袭人家的作品好么?!
  连我这色盲都看出来了,你的观点把陈律师的话剔除掉后就只剩下一些毫无意义的连接词了,不信你自己看不出来,难道你一个大V比俺还“盲”?!做回一个真正金大V好么?别老做人家跟屁虫了,人家说什么你就记录什么!
作者 :大连化物所 时间:2013-09-21 00:33:52
  @金易恒 18楼 2013-09-20 20:05:29
  老金即将推出头脑风暴帖“【天一战局】金易恒单挑赵运恒(三)”,在帖中,老金将给出“在毫无争议的前提下侦破天一案的思路”,保证取证过程合法,不存在任何争议,任何一方都能接受,天一案将从此一锤定音!
  -----------------------------
  @rose0211 42楼 2013-09-20 21:42:47
  金老师,我太崇拜你了,等你的大作^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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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希望正义最终战胜邪恶!
作者 :俺是老蒋哦 时间:2013-09-21 01:01:01
  回复第16楼(作者:@_亚瑟王_ 于 2013-09-20 19:56)
  多年关注天涯,潜水都算不上,只是在水边看看热闹而已。
  金、墨,天涯两大笑料罢了。几篇裹脚布一……
  ==========
  原来你亚瑟王是重文采而不是重证据的呀。
  
作者 :吾名宇 时间:2013-09-21 01:05:52
  @_亚瑟王_ 16楼 2013-09-20 19:56:20
  多年关注天涯,潜水都算不上,只是在水边看看热闹而已。
  金、墨,天涯两大笑料罢了。几篇裹脚布一样的文字,稍有眼力的人便看得出不过是依他人授意而为之。拾人牙慧,贻笑大方!
  且不说其所谓文字文采无半分,思想更不知从何说起。只说一点:人若无品,其言则鄙!连做人的尊严都扔到爪哇国去了,还谈什么文章!鄙视?哪里配得上这两个字!
  呵呵。其实呢,吾辈做人,勿失骨气与尊严。无材亦可、......
  -----------------------------
  所見略同.金易恒之文和陳樞之文一樣,都是不堪一駁的.
  觀閣下之文筆,應可矛之駁斥.請為之.
  我有太多事要做.你不寫,只好我來寫了.
  李某某案,尤關社會風氣.不予駁之,不能以正視聴.
作者 :xietian1213 时间:2013-09-21 01:10:27

  一位法律工作者给李天一案法官的建议(转 载)


  建议法院判处李天一死缓,建议理由如下:

  一是情节特别恶劣。第一,有轮奸的因素。5人对一人进行暴力轮奸。第二,有暴力因素。用暴力、残忍手段协迫被害人。第三,在强奸活

  动中属于组织者,属于主犯,负主要的责任。
  二是改造特别困难。李天一从小学至今劣迹斑斑。从无证酒驾、殴打路人、经常嫖妓、强奸轮奸被害人。2010年刚被劳教,出来就发生恶

  性案件。从中可以看出,社会环境已经不再适宜于改造。也无法改造,只有严峻的刑法才能改造其终身。

  三是影响特别深远。李天一一案经其母三换律师、上访公安部、组织12名专家进行所谓意见书,雇佣水军网络造势。全国13亿人无人不晓

  ,妇孺皆知。已成为司法公正的风向标。是屈从于权贵,还是听取多意人的意见。李天一轻判,必将使普法宣传得到重创。老百姓都认为,只

  要有了钱权,就可以扭转司法。黑的可以洗白,集体强奸变成嫖娼,谁还会遵守司法呢。李天一案,是上亿人关注的大案,早已脱离了简单的

  刑事案件的性质。李天一轻判,直接关系到新一届领导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直接影响到社会主义法律的公平正义是否得到彰显。只有重判李

  天一,以此案切实呼应提出的建设风清气正,公平公正的社会主义法制环境,同心共筑公平正义的中国梦。

  四是民愤特别巨大。李天一轻判,必将民意哗然。普通百姓已把李天一当成教育孩子的案例,尤其是女孩子。“你半夜不归,遇上了么李

  天一怎么办”。李天一类似的人,已成为普通百姓心中的阴影。
  女孩子不敢半夜出门,怕遇上李天一式坏人。强奸不说,扔2000元就成嫖娼。中老年人怕是上李天一。这个自称武功天下第一。凡事都以暴力

  解决,打字当先。一不小心就会被打得满头鲜血。2010年的普通夫妇就遇此劫难。李天一不重判,民意难服。李天一无罪,势必全国哗变。任

  何案子只要请律师变黑为白,只要网上请水军,有钱请专家,就可以免罪。社会、法律的底线将被突破。法律案件将会增多。

  五是彰显公正司法。鉴于李天一属所谓的未年人,考虑我国法律宽严相济的原则,暂不处以死刑,判以缓刑,以体现人道主义原则。如果

  是成年人,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六是平息网络怪论。目前,梦家在某律师的歪招下,频频把本应是法庭辩论的文章故意披露于众,意图影响法院。以图三人成虎,众口铄

  金。广大正义的网友进行了坚决的斗争。早日重判,有利于让这些歪风去除。有利于公安部门打击谣言。法律的尊严、公正不容所谓的专家意

  见书、网络水军所左右。

  各位法官,李天一宣判宜早不宜迟,宜重不宜轻,宜细不宜粗。社会主义的法律的意义
  不仅在于惩治凶顽,还在于彰显正义,在于教育教化。作为一名法律界同仁,一名法学本科毕业的公务人员,恳请并希望各位抵住压力,从重

  从快,判处李天一死缓。人生很难再有几个李天一案。如此,你等法官秉公执法、不惧权贵、仗义为公的好形象将青史留名,成为第二个包公

  。

  不要被李家的水军所裹挟,不要被恶势力吓倒,你们的后盾是全国法律界同仁、党和政府、全国人民,!!!

作者 :信义立业 时间:2013-09-21 01:16:49
  一位法律工作者给李天一案法官的建议(转 载)


  建议法院判处李天一死缓,建议理由如下:

  一是情节特别恶劣。第一,有轮奸的因素。5人对一人进行暴力轮奸。第二,有暴力因素。用暴力、残忍手段协迫被害人。第三,在强奸活

  动中属于组织者,属于主犯,负主要的责任。
  二是改造特别困难。李天一从小学至今劣迹斑斑。从无证酒驾、殴打路人、经常嫖妓、强奸轮奸被害人。2010年刚被劳教,出来就发生恶

  性案件。从中可以看出,社会环境已经不再适宜于改造。也无法改造,只有严峻的刑法才能改造其终身。

  三是影响特别深远。李天一一案经其母三换律师、上访公安部、组织12名专家进行所谓意见书,雇佣水军网络造势。全国13亿人无人不晓

  ,妇孺皆知。已成为司法公正的风向标。是屈从于权贵,还是听取多意人的意见。李天一轻判,必将使普法宣传得到重创。老百姓都认为,只

  要有了钱权,就可以扭转司法。黑的可以洗白,集体强奸变成嫖娼,谁还会遵守司法呢。李天一案,是上亿人关注的大案,早已脱离了简单的

  刑事案件的性质。李天一轻判,直接关系到新一届领导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直接影响到社会主义法律的公平正义是否得到彰显。只有重判李

  天一,以此案切实呼应提出的建设风清气正,公平公正的社会主义法制环境,同心共筑公平正义的中国梦。

  四是民愤特别巨大。李天一轻判,必将民意哗然。普通百姓已把李天一当成教育孩子的案例,尤其是女孩子。“你半夜不归,遇上了么李

  天一怎么办”。李天一类似的人,已成为普通百姓心中的阴影。
  女孩子不敢半夜出门,怕遇上李天一式坏人。强奸不说,扔2000元就成嫖娼。中老年人怕是上李天一。这个自称武功天下第一。凡事都以暴力

  解决,打字当先。一不小心就会被打得满头鲜血。2010年的普通夫妇就遇此劫难。李天一不重判,民意难服。李天一无罪,势必全国哗变。任

  何案子只要请律师变黑为白,只要网上请水军,有钱请专家,就可以免罪。社会、法律的底线将被突破。法律案件将会增多。

  五是彰显公正司法。鉴于李天一属所谓的未年人,考虑我国法律宽严相济的原则,暂不处以死刑,判以缓刑,以体现人道主义原则。如果

  是成年人,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六是平息网络怪论。目前,梦家在某律师的歪招下,频频把本应是法庭辩论的文章故意披露于众,意图影响法院。以图三人成虎,众口铄

  金。广大正义的网友进行了坚决的斗争。早日重判,有利于让这些歪风去除。有利于公安部门打击谣言。法律的尊严、公正不容所谓的专家意

  见书、网络水军所左右。

  各位法官,李天一宣判宜早不宜迟,宜重不宜轻,宜细不宜粗。社会主义的法律的意义
  不仅在于惩治凶顽,还在于彰显正义,在于教育教化。作为一名法律界同仁,一名法学本科毕业的公务人员,恳请并希望各位抵住压力,从重

  从快,判处李天一死缓。人生很难再有几个李天一案。如此,你等法官秉公执法、不惧权贵、仗义为公的好形象将青史留名,成为第二个包公

  。

  不要被李家的水军所裹挟,不要被恶势力吓倒,你们的后盾是全国法律界同仁、党和政府、全国人民,!!!


  顶起来,扇死金杂碎
作者 :大连化物所 时间:2013-09-21 01:39:02
  完完全全就是性交易 还有什么可说的 杨女士害人精 丢人现眼 好逸恶劳 挣没良心的钱 一定的严判这个祸害!
作者 :我爱二妞 时间:2013-09-21 01:42:05
  顶老金
  
作者 :hi45 时间:2013-09-21 02:30:35
  真为你拙计
  “张某到哪她只能跟着到哪”只是一个意愿,一种主观。没见识过醉酒误事的么?耳不聪目不明的情况下跟丢对象又有什么稀奇的?当她发现张某不在车里时就随即要求下车,这是她在前一个意愿落空后的第二个意愿---不跟李天一走。然而的确,她“后来跟着李天一走”了,这就叫事与愿违,暴力胁迫下的无奈。让我现学现卖教教你这个低能的律师吧: 暴力是构成强奸的典型要素哦
  至于张光耀为何跟李天一走,貌似这是也是杨女士愿意跟李天一一伙继续宵夜的条件吧?不言而喻,杨女士对李天一一伙有所防范。如果张光耀想“促成性交易”,那么他询问或者试图说服杨女士么?有否成功?我们所知道的情况是根据嫌犯们的供述以及张光耀的叙述,在李XX一伙询问关于出台的情况时张只是提供了一些他自己的猜测。难道你有我们所不知道证据?称张为鸨头----难不成你有把嫖资是交予他的经验?再让我教教你吧:判定强奸的准则是“违背被害人的意愿”,和任何第3人无关。像你这样又无逻辑又抓不住要点,你的委托人会被你害死的
作者 :望海听涛 时间:2013-09-21 03:10:20
  @信义立业 34楼 2013-09-20 20:57:12
  金杂,你算个叼叼,就这点破逻辑也拿出来得瑟个毛啊
  出台怎么了,出台就欠你一顿干?出台就签订了包干协议?
  5P2000快,你当是马路上甩卖大白菜?
  知道什么叫霸王餐吗?知道什么叫霸王硬上弓吗?
  知道什么叫违背妇女意愿吗?
  即把玩意儿!
  -----------------------------
  精斑检验就两个人的,大魏和王某,这么看来两人2000千元,价格还算公道。
作者 :望海听涛 时间:2013-09-21 03:22:25
  @色盲观察员 59楼 2013-09-21 00:32:55
  请搂主先把李家陈律师用过的句子剔除掉,别抄袭人家的作品好么?!
  连我这色盲都看出来了,你的观点把陈律师的话剔除掉后就只剩下一些毫无意义的连接词了,不信你自己看不出来,难道你一个大V比俺还“盲”?!做回一个真正金大V好么?别老做人家跟屁虫了,人家说什么你就记录什么!
  -----------------------------
  真相可以被重复,这叫英雄所见略同!这就如同一句经典话语可以被人重复着说,不能说不是自己的就不能用了。
作者 :在线等待2013 时间:2013-09-21 03:47:22
  @金易恒 18楼 2013-09-20 20:05:29
  老金即将推出头脑风暴帖“【天一战局】金易恒单挑赵运恒(三)”,在帖中,老金将给出“在毫无争议的前提下侦破天一案的思路”,保证取证过程合法,不存在任何争议,任何一方都能接受,天一案将从此一锤定音!
  -----------------------------
  期待中
作者 :喝汤汤 时间:2013-09-21 04:41:24
  很有意思,这个楼里,甚至连谩骂的杨粉都没有。他们的行动很统一啊。难道中秋放假了吗?
作者 :shenfei4516 时间:2013-09-21 06:12:20
  说得太对了。支持。
作者 :112187757 时间:2013-09-21 06:13:07
  @白丁v0 14楼 2013-09-20 19:46:52
  支持老金的分析。我感觉警方的态度不够公正,为什么不让梦鸽控告酒吧方?立个案,查一查,查不出问题有什么可怕的?就怕有问题却不让查,充当保护伞。
  -----------------------------
  顶
作者 :瓜桃李 时间:2013-09-21 06:15:03
  支持楼主仗义执言!
作者 :请勿卧床吸烟 时间:2013-09-21 06:27:59
  这里就是广大弱智2B儿童的游乐场,李家水军们,赶紧顶贴吧!
作者 :总忘名字2012 时间:2013-09-21 06:29:08
  回复第30楼(作者:@喝汤汤 于 2013-09-20 20:41)
  我发现挺杨派有几个特点,
  一批是上来就骂,骂了就闪,什么都不回复,跟机器一样。
  一批是上……
  ==========
  对的,总结到位!

  
作者 :味酽一壶 时间:2013-09-21 06:35:00
  还是连续的。m下
作者 :总忘名字2012 时间:2013-09-21 06:36:36
  回复第64楼(作者:@吾名宇 于 2013-09-21 01:05)
  @_亚瑟王_ 16楼 2013-09-20 19:56:20
  多年关注天涯,潜水都算不上,只……
  ==========
  别装老学究了,先把之乎者也搞明白了再出来拽吧!不要以为拽一下就理性了?有理了?

  
作者 :吾名宇 时间:2013-09-21 07:02:12
  @总忘名字2012 80楼 2013-09-21 06:36:36
  回复第64楼(作者: @吾名宇 于 2013-09-21 01:05)
  @_亚瑟王_ 16楼 2013-09-20 19:56:20
  多年关注天涯,潜水都算不上,只……
  ==========
  别装老学究了,先把之乎者也搞明白了再出来拽吧!不要以为拽一下就理性了?有理了?

  -----------------------------
  說我嗎?那就算你說對吧。
  你有理就說說你的理吧。
作者 :sqhqfty 时间:2013-09-21 07:39:22
  回复第9楼,@犀利夫

  【金易恒】最受尊敬和最招人恨的一面旗帜——冰一样的冷峻
  关于李天一案,在天涯论坛发文最多的可能并不是老金,但他发的帖子总是最及时、论述最全面、分析最到位,火力最集中,杀伤力最大,同时又态度最冷静,立场最公允,最让人心服口服的,即使那么多恨不得要将他生吞活剥的“敌对派”也对他不得不服。
  他的主要帖子有:《【李天一案特刊】金易恒全面解读“新版内幕”》、《梦鸽发起反攻:向警方控告张某等人介绍卖淫嫖娼和敲诈勒索!》、《金易恒解读张酒保自述:“自述”印证了梦鸽“控告函”大部分事实!》、《金易恒解读“李天一案庭审争议焦点”》、《李天一等人“供词”是否为非法证据,请看分析!》、《梦鸽上访 不止是梦鸽个人的悲哀,更是法制的虚弱!》、《李天一案 剧情大排演:妙计十步,步步精心!》、《金易恒解析“天一案”控方证据链:谁将最终崩盘?》、《天一案渐露曙光:三剑客悉数登场表演,监控视频曝光暗藏玄机》...
  --------------------------
  犀利夫,令人起敬!

  
作者 :吐槽大姐 时间:2013-09-21 07:45:33
  @瓜桃李 76楼 2013-09-21 06:15:03
  支持楼主仗义执言!
  -----------------------------
  支持!
作者 :sqhqfty 时间:2013-09-21 07:48:55
  回复第16楼,@_亚瑟王_

  多年关注天涯,潜水都算不上,只是在水边看看热闹而已。
  金、墨,天涯两大笑料罢了。几篇裹脚布一样的文字,稍有眼力的人便看得出不过是依他人授意而为之。拾人牙慧,贻笑大方!
  且不说其所谓文字文采无半分,思想更不知从何说起。只说一点:人若无品,其言则鄙!连做人的尊严都扔到爪哇国去了,还谈什么文章!鄙视?哪里配得上这两个字!
  呵呵。其实呢,吾辈做人,勿失骨气与尊严。无材亦可、无智亦可,能当得一个“正”字。足矣!


  --------------------------
  亚瑟,你妈喊你回家吃药了!你不发声,别人真不知你病又犯了。

  
作者 :吐槽大姐 时间:2013-09-21 07:49:04
  @喝汤汤 73楼 2013-09-21 04:41:24
  很有意思,这个楼里,甚至连谩骂的杨粉都没有。他们的行动很统一啊。难道中秋放假了吗?
  -----------------------------
  楼主密不透风的严谨推理已经使杨粉彻底崩溃掉!
作者 :总忘名字2012 时间:2013-09-21 07:52:38
  回复第65楼(作者:@xietian1213 于 2013-09-21 01:10)
  一位法律工作者给李天一案法官的建议(转 载)
  建议法院判处李天一死缓,建议理由如下:
  一……
  ==========
  洋洋洒洒一大篇,第一条就站不住脚,前提条件是强奸轮奸,现在到底谁还是个问题呢,我看是一帮糊涂虫被杨妓女和酒吧强奸了。
  
作者 :sqhqfty 时间:2013-09-21 07:53:18
  回复第20楼,@_亚瑟王_

  回复第17楼(作者:@喝汤汤 于 2013-09-20 20:02)
  @_亚瑟王_ 16楼 2013-09-20 19:56:20
  多年关注天涯,潜水都算不上,只……
  ==========
  我是愚不可及,可您是聪明人。这些裹脚布文章怎么来的就不用我说了吧。呵呵。有些事,不挑明也罢!

  --------------------------

  亚, 你妈喊你回家吃药了!你不发声,别人真不知你脑残病和狂犬病又犯了。
  
作者 :吐槽大姐 时间:2013-09-21 07:54:34
  回复第9楼, @犀利夫
  【金易恒】最受尊敬和最招人恨的一面旗帜——冰一样的冷峻
  关于李天一案,在天涯论坛发文最多的可能并不是老金,但他发的帖子总是最及时、论述最全面、分析最到位,火力最集中,杀伤力最大,同时又态度最冷静,立场最公允,最让人心服口服的,即使那么多恨不得要将他生吞活剥的“敌对派”也对他不得不服。
  他的主要帖子有:《【李天一案特刊】金易恒全面解读“新版内幕”》、《梦鸽发起反攻:向警方控告张某等人介绍卖淫嫖娼和敲诈勒索!》、《金易恒解读张酒保自述:“自述”印证了梦鸽“控告函”大部分事实!》、《金易恒解读“李天一案庭审争议焦点”》、《李天一等人“供词”是否为非法证据,请看分析!》、《梦鸽上访 不止是梦鸽个人的悲哀,更是法制的虚弱!》、《李天一案 剧情大排演:妙计十步,步步精心!》、《金易恒解析“天一案”控方证据链:谁将最终崩盘?》、《天一案渐露曙光:三剑客悉数登场表演,监控视频曝光暗藏玄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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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qhqfty 82楼 2013-09-21 07:39:22
  犀利夫,令人起敬!
  -----------------------------
  同感!
作者 :sqhqfty 时间:2013-09-21 07:59:34
  回复第34楼,@信义立业

  金杂,你算个叼叼,就这点破逻辑也拿出来得瑟个毛啊
  出台怎么了,出台就欠你一顿干?出台就签订了包干协议?
  5P2000快,你当是马路上甩卖大白菜?
  知道什么叫霸王餐吗?知道什么叫霸王硬上弓吗?
  知道什么叫违背妇女意愿吗?
  即把玩意儿!
  --------------------------
  信, 你妈喊你回家吃药了!你不发声,别人真不知你脑残病和狂犬病又犯了。

  
作者 :sqhqfty 时间:2013-09-21 08:15:58
  回复第65楼,@xietian1213


  一位法律工作者给李天一案法官的建议(转 载)


  建议法院判处李天一死缓,建议理由如下:

  一是情节特别恶劣。第一,有轮
  --------------------------

  65楼猪, 你妈喊你回家吃药了!你不吱声,别人真不知你脑残病和狂犬病都有!你人话怎就说不上来?怎就不想为子孙积点阴德?
  
作者 :sqhqfty 时间:2013-09-21 08:15:58
  回复第65楼,@xietian1213


  一位法律工作者给李天一案法官的建议(转 载)


  建议法院判处李天一死缓,建议理由如下:

  一是情节特别恶劣。第一,有轮
  --------------------------

  65楼猪, 你妈喊你回家吃药了!你不吱声,别人真不知你脑残病和狂犬病都有!你人话怎就说不上来?怎就不想为子孙积点阴德?
  
作者 :sqhqfty 时间:2013-09-21 08:20:24
  回复第66楼,@信义立业

  一位法律工作者给李天一案法官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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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鸡粉们真要么脑残、要么就发疯。

  
作者 :应久庆 时间:2013-09-21 08:21:31
  @金易恒 18楼 2013-09-20 20:05:29
  老金即将推出头脑风暴帖“【天一战局】金易恒单挑赵运恒(三)”,在帖中,老金将给出“在毫无争议的前提下侦破天一案的思路”,保证取证过程合法,不存在任何争议,任何一方都能接受,天一案将从此一锤定音!
  -----------------------------
  @冰心一片2012 31楼 2013-09-20 20:45:14
  期待拜读。
  -----------------------------
  同感
作者 :sqhqfty 时间:2013-09-21 08:21:51
  回复第69楼,@hi45

  真为你拙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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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9 楼猪, 你妈喊你回家吃药了!你不吱声,别人真不知你脑残病和狂犬病都有!你人话怎就说不上来?怎就不想为子孙积点阴德?
  
作者 :应久庆 时间:2013-09-21 08:22:31
  法院法官判断和判案的最高境界是尊重事实,不去迎合公安局,检察院,网民等一系列指鹿为马,指黑为白的措辞,也不去考虑会出现任何尴尬局面。这才是真正的独立判案。
作者 :sqhqfty 时间:2013-09-21 09:11:33
  回复第66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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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6 楼猪, 你妈喊你回家吃药了!你不吱声,别人真不知你脑残病和狂犬病都有!你人话怎就说不上来?怎就不想为子孙积点阴德?
  
作者 :喝汤汤 时间:2013-09-21 09:12:41
  为何不引进测谎设备,几个未成年的心里素质应该没有好到可以对抗测谎设备的地步啊。而他们本人和家庭,估计也可以接受测谎,以获得真相啊。
作者 :sqhqfty 时间:2013-09-21 09:12:54
  回复第66楼,@信义立业

  一位法律工作者给李天一案法官的建议(转 载)


  建议法院判处李天一死缓,建议理由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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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6 楼猪, 你妈喊你回家吃药了!你不吱声,别人真不知你脑残病和狂犬病都有!你人话怎就说不上来?怎就不想为子孙积点阴德?
  
作者 :总忘名字2012 时间:2013-09-21 09:15:17
  回复第81楼(作者:@吾名宇 于 2013-09-21 07:02)
  @总忘名字2012 80楼 2013-09-21 06:36:36
  回复第64楼(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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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懒得搭理你这种指鹿为马揣着明白装糊涂的主儿,还有什么好辩驳的吗?杨妓女有一句真话吗?她指控的现在除了没有监控没有科学鉴定的还在被杨鸡粉用来说事,还有哪条能立住脚?杨妓女就是个敲诈不成报假案祸害未成年的害人精!人渣里的人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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